深圳新能源汽車充電運營行業發展轉型與突破
發布日期:2021-12-06
核心提示:深圳新能源汽車充電運營行業發展轉型與突破
2021年12月2日,國際充電樁運營商大會同期舉辦的金磚充電論壇上,深圳市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協會秘書長張兢兢進行分享。
今天分享的題目是,深圳新能源汽車充電運營行業發展轉型與突破。首先我們對“十三五”的市場成果和政策情況進行回顧。深圳在2009和2010年獲得三個示范試點稱號后,正式啟動新能源汽車的示范試點,借著2011年大運會的契機,落地2011輛新能源公交,嘗試新能源汽車運營。經過5年左右摸索,2016年提速公共交通領域純電動車置換。再次回顧,我們可以看到深圳節奏。
2017年完成公交的全面電動化。2018年出租車行業改革與電動化并行,出租車的電動化在一年間基本完成;提出網約車2020年全面電動化要求,通過網約車營運管理要求逐步落實車輛在2020年到期更換。物流車領域從2016年開始配套購置補貼、路權政策,推動車輛應用,后續給予運營補貼,持續鼓勵,直至2020年城配物流車已經覆蓋。這兩年主要集中在泥頭車和環衛車領域的純電動應用。我們可以看到,深圳城市主要的營運車輛已基本實現全面電動化。深圳是目前營運車輛電動化率最高的城市。車輛快速推動落地,與充電設施能夠提供保障密不可分,我們來看看深圳充電基礎設施如何齊頭并進。2010年深圳第一個充電站誕生,2011年配套2011輛新能源公交建設57個充電站,以“融資租賃、車電分離、充維結合”的特許經營模式,開始充電運營服務的探索。2016-2017年期間,適當開放市場,引入民間資本參與投資,充電運營企業備案制取代特許經營,在這個過程中充電運營模式形成。2018年,車輛推廣應用提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需加快跟進,取消企業備案制,市場完全開放。面對增長的充電需求,投資者紛紛涌入,至2020年底滿足全市40萬輛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初步建成。營運車輛充電需求激增,拉動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充電網絡配置提升,給新能源私家車推廣帶來良好效應。這兩年深圳新能源汽車消費政策的鼓勵,私家車銷量保持了良好勢頭。回顧“十三五”期間政策:“十三五”是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能源產業的時期,政府主導力度大,逐步向市場主導過度。從政策上來看,國家強調純電為主要戰略取向,目標2020年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后半程補貼逐步退坡。深圳在政策引導下,“十三五”快速推進運營車輛純電化,開放并鼓勵市場參與配套充電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深圳充電設施規模、充電量均位居全國前列,對于“十三五”,車輛推廣應用和充電基礎保障要求,深圳完成了目標與任務。深圳充電行業快速發展催生了新的矛盾。首先是土地。深圳集中式充電站用地基本都是租賃,租賃用地建設的配電房、雨棚、休息室、洗手間等屬于臨時建筑,到期后如何續期仍在探討。其次是電力負荷。總體而言能滿足“十四五”期間車輛增長需求。但電力資源存在部分區域用電緊張,以及深圳老舊小區電網負荷不足的情況。第三是空間分布。有些區域,例如龍崗、龍華行政區面積較大,充電站建設密集度高。有些地方如南山、福田、羅湖可建設用地太少,此外,深圳目前地下停車場直流建設難。第四是充電行業。深圳充電運營企業已經超過300家,市場格局分散。公共快充呈現過度競爭局面。這一兩年市場的價格戰、平臺補貼戰不斷,充電服務費一降再降,從2018年平均0.55元/度電,降到現在0.2左右。我們今年圍繞價格戰、補貼戰和運營企業、平臺企業做過多次溝通呼吁,和市里、省里相關政府部門做過匯報和探討。公共慢充主要是便利性不足。車主抱怨充電不方便,而充電樁利用率又難以提升,管理問題較大。第五是行業監管。目前深圳對充電站建設布局有所欠缺,參與安全檢查部門多,另外監管部門權限不甚清晰等方面。國家已指明“十四五”新能源汽車發展是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深度融合邁進。充電設施加快推進住宅地建設,技術層面推動V2G示范、智能有序、大功率。監管方面要求各地統籌空間布局、土地利用、建立“僵尸企業”“僵尸樁”退出機制;商業模式方面推進充電平臺互聯互通,停車充電信息互聯互通等。新能源汽車從技術、合作模式、監管等方面進行指引。根據2025深圳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屆時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預計100萬輛,滲透率接近25%,主要增長車輛為私家車。充電樁重點滿足私家車充電。除此以外,充電設施行業整體則為加強土地保障與空間布局、大功率、有序和V2G技術示范應用,行業整體提質增效。我們深入思考行業發展愿景,歸納出五個方面。有序:代表空間結構有序,滿足不同類型車輛充電需求。便捷:指充電便利,體驗好。智慧:是設備智能化、管理智慧化。高效:電網有序調控、新能源應用、安全監管高效。持續:指用地保障、收益保障。收益保障支撐技術與服務提升。為實現行業發展愿景,“十四五”期間,需要我們行業監管政策做出突破,營造符合趨勢的市場環境。結合當下情況,認為行業監管需要從四個方面完善:第一是市場行為監督。充電是一個開放市場,因為開放,才需要市場行為進行監督。第二是建設布局引導。任由市場無序開發,資源被浪費或引發不良競爭,時間和資本被消耗,長遠來看損害行業整體利益。第三是統一規范程序。這對我們企業,以及監管部門都具有重要作用,提升效率。第四是監管閉環。我們要強調監管目的是引導行業向良性有序方向發展。充電行業的未來不是我們現在眼前所見。未來電動車滲透率越來越高,集中時段和區域充電所帶來的電網壓力,“雙碳”任務要求電動車動力電池不僅是車輛的供能單元,它也將成為社會的移動儲能單元,參與削峰填谷、電網負荷調節、新能源消納等方面,而充電設施作為電網和動力電池能量交換的“媒介”,圍繞它而產生的商業模式會呈現出更豐富的面貌。我們做了簡單的歸納:充電服務、客戶(車和人)、能源服務和數據服務?,F階段在做的是充電服務,讓車能充上電,提供給車主一些基本的服務。接下來則是逐步把充電設備和車輛視作生產工具,基于電能在全鏈中的流轉,所產生的與新能源交易、電力交易、碳交易、電池運營、數據運營等多維度方向相關的拓展。我們協會正努力推動政府部門、聯動企業和行業力量,共同塑造行業發展愿景局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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