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6月19日,從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獲悉,其提到要求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指導意見》中進一步提到,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蓋廣泛、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有力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出行充電需求。建設形成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布局的充電網絡,大中型以上城市經營性停車場具備規范充電條件的車位比例力爭超過城市注冊電動汽車比例,農村地區充電服務覆蓋率穩步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快慢互補、智能開放,充電服務安全可靠、經濟便捷,標準規范和市場監管體系基本完善,行業監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技術裝備和科技創新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為此,《指導意見》明確五方面任務,一是優化完善網絡布局,其中提到建設便捷高效的城際充電網絡和互聯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電網絡,加快補齊重點城市之間路網充電基礎設施短板;二是加快重點區域建設;三是提升運營服務水平,如持續完善標準體系等;四是加強科技創新引領,如大力推廣應用智能充電基礎設施,積極推動配電網智能化改造,加強電動汽車與電網能量互動等;五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落實峰谷分時電價政策,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