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促進電動自行車企業規范化生產,強化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和《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
其中,規范條件提出,在勞動者權益保障方面,企業用工制度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員工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企業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開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設置完善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確保工作場所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及管理工作;鼓勵企業加強操作人員技能水平素養的提升,開展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引導符合條件的工人考取相應崗位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規范條件還提出,企業應加強經銷商管理,督促經銷商抵制提高蓄電池電壓容量、解除限速等違規篡改行為,為消費者提供規范使用和維護保養知識,并提醒消費者安全使用鋰離子蓄電池等蓄電池產品;企業應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通過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老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加強廢鋰離子蓄電池規范回收利用宣傳,引導消費者規范安全移交廢鋰電池;鼓勵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監控管理。
公告顯示,該規范條件涉及企業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與管理、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安全生產等九個方面,按照合理布局、保障質量、創新升級、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系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此外,為順利實施《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開展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工作,還制定了《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
其中,規范條件提出,在勞動者權益保障方面,企業用工制度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員工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企業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開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設置完善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確保工作場所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及管理工作;鼓勵企業加強操作人員技能水平素養的提升,開展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引導符合條件的工人考取相應崗位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規范條件還提出,企業應加強經銷商管理,督促經銷商抵制提高蓄電池電壓容量、解除限速等違規篡改行為,為消費者提供規范使用和維護保養知識,并提醒消費者安全使用鋰離子蓄電池等蓄電池產品;企業應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通過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老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加強廢鋰離子蓄電池規范回收利用宣傳,引導消費者規范安全移交廢鋰電池;鼓勵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監控管理。
公告顯示,該規范條件涉及企業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與管理、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安全生產等九個方面,按照合理布局、保障質量、創新升級、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系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此外,為順利實施《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開展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工作,還制定了《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