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筑牢安全防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大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排查、懲戒“雙發力”,在全市范圍內,大力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是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單位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圍繞強化源頭治理,全面配齊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督促生產銷售單位建立完善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嚴格執行產品出廠檢驗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切實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控機制落實到位。部署龍鳳區局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開展集中約談會議,講解法律法規,2場會議共計41人參會并現場簽訂了《行業經營主體誠信經營承諾書》。
二是全面排查生產銷售環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以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相結合,嚴查無腳踏騎行功能、最高車速≥25Km/h、整車質量≥55Kg、車體寬度≥0.45m、電動機額定功率≥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48V、前后輪中心距≥1.25m等生產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積極統籌各縣區局對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經銷單位逐一開展核對工作,摸清掌握了全市120余家電動自行車經銷業戶的經營情況,建立完善經營者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是強化電動自行車“3C”認證監管。嚴查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生產、不按CCC認證要求生產等行為;嚴查銷售單位銷售未獲得CCC認證或偽造CCC認證信息的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2月下旬以來,全市系統共檢查相關經營主體89家次,檢查中發現10家相關經營主體存在無進銷貨臺賬、蓄電池生產企業與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生產企業不一致和座椅改裝等問題,執法人員現場責令整改。
四是嚴厲打擊違法銷售及在銷售環節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行為。嚴查產品銷售單位無照、超范圍銷售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充電樁等配件產品行為,嚴查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等單位拆除限速器、外設蓄電池托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等擅自改裝關鍵性組件行為。指導各縣區局嚴格落實監督檢查工作任務,其中,肇州縣市場監管局出動檢查人員24人次,排查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11家,發現問題3個,均已通知整改。
五是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監管。督促電商平臺、網絡經營主體把好“線上”產品銷售質量關。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實施跟蹤整改,追根溯源,嚴厲打擊違法線上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加大震懾力度。同時,印發了《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知識宣傳單》,要求各縣區局制作《電動自行車消費提示》,張貼在電動自行車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并通過網絡媒體線上宣傳,有效保障了購買者的合法權益。
一是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單位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圍繞強化源頭治理,全面配齊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督促生產銷售單位建立完善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嚴格執行產品出廠檢驗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切實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控機制落實到位。部署龍鳳區局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開展集中約談會議,講解法律法規,2場會議共計41人參會并現場簽訂了《行業經營主體誠信經營承諾書》。
二是全面排查生產銷售環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以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相結合,嚴查無腳踏騎行功能、最高車速≥25Km/h、整車質量≥55Kg、車體寬度≥0.45m、電動機額定功率≥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48V、前后輪中心距≥1.25m等生產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積極統籌各縣區局對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經銷單位逐一開展核對工作,摸清掌握了全市120余家電動自行車經銷業戶的經營情況,建立完善經營者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是強化電動自行車“3C”認證監管。嚴查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生產、不按CCC認證要求生產等行為;嚴查銷售單位銷售未獲得CCC認證或偽造CCC認證信息的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2月下旬以來,全市系統共檢查相關經營主體89家次,檢查中發現10家相關經營主體存在無進銷貨臺賬、蓄電池生產企業與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生產企業不一致和座椅改裝等問題,執法人員現場責令整改。
四是嚴厲打擊違法銷售及在銷售環節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行為。嚴查產品銷售單位無照、超范圍銷售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充電樁等配件產品行為,嚴查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等單位拆除限速器、外設蓄電池托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等擅自改裝關鍵性組件行為。指導各縣區局嚴格落實監督檢查工作任務,其中,肇州縣市場監管局出動檢查人員24人次,排查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11家,發現問題3個,均已通知整改。
五是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監管。督促電商平臺、網絡經營主體把好“線上”產品銷售質量關。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實施跟蹤整改,追根溯源,嚴厲打擊違法線上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加大震懾力度。同時,印發了《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知識宣傳單》,要求各縣區局制作《電動自行車消費提示》,張貼在電動自行車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并通過網絡媒體線上宣傳,有效保障了購買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