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整治電動自行車行業亂象、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江蘇省南京市市場監管系統重拳出擊,重點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非法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等違法違規行為。近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外公布一批電動自行車違規的典型案例,涉及小刀、新日、金箭等電動車品牌。
2024年1月16日,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南京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牌證科關于通報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家檢查情況函,內容為南京市鼓樓區溫暖新程電動車維修部涉嫌銷售坐墊、車身加長的電動自行車。執法人員前往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店鋪內1輛小刀牌電動自行車(產品型號:TDT22313Z)存在加長鞍座的情況,外觀參數與產品合格證不一致,為加裝電池提供便利條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鼓樓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55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2月24日,執法人員對南京市雨花臺區薛章斌電動車經營部開展檢查,經查,該店整車編號為346022311102855的電動自行車的車身、坐墊存在加長的違規行為。當事人改裝電動自行車車身、坐墊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1日,六合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六合區徽派電動車輛店時,發現在售的2臺TDT23321Z型小刀牌電動自行車涉嫌加裝改裝。當事人為便于銷售,拆除了上述2臺電動自行車的原鞍座及鞍座下的外殼,安裝了自行購買的鞍座及外殼,為加裝電池提供便利條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六合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1日,玄武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玄武區俊影電動車經營部開展執法檢查。經查,該商戶對其在售的型號為“TDT22356Z”的3輛小刀牌電動自行車自行改裝了電池倉及坐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玄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7日,執法人員對南京市雨花臺區世功電動車銷售中心開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售的3輛小刀牌電動自行車和1輛金箭牌電動自行車存在加裝小坐墊和靠背的行為。當事人非法加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7日,執法人員對南京市雨花臺區趙氏電動車經營部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將在售的 1 輛型號為“TDT23315Z”的小刀牌電動自行車的踏板底部加裝了一個蓄電池托架,用于裝配60V20A的鉛酸蓄電池,同時把分體鞍座改成了整體鞍座。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1.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7日,執法人員對雨花臺區新政電動車經營部開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售的16輛湖北新日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新日牌電動自行車,鞍座及鞍座下方車體部分與合格證不一致,且鞍座長度均超過500mm,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當事人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目前該案在立案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