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交警賬號發布消息,指出過渡期結束后的電動兩輪車若不符合新國標且未申領臨時牌,將面臨罰款200元的處罰。我國于2019年4月15日實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即為電動自行車新國標。
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且不得改裝,超速時系統要持續發出提示音。對于原本生產或購買的電動車,由于不符合國家的新規定,統稱為超標電動車,無法申請國標電動車的綠牌。然而為了方便群眾出行,各地設置了3至5年的過渡期。
在過渡期滿后,各地將對超標電動車違規上路進行查處,并實施罰款和扣車的處罰措施;對于無牌、無證的電動車也將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這一系列嚴格的規定旨在保障道路安全和市民出行的便利性。
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且不得改裝,超速時系統要持續發出提示音。對于原本生產或購買的電動車,由于不符合國家的新規定,統稱為超標電動車,無法申請國標電動車的綠牌。然而為了方便群眾出行,各地設置了3至5年的過渡期。
在過渡期滿后,各地將對超標電動車違規上路進行查處,并實施罰款和扣車的處罰措施;對于無牌、無證的電動車也將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這一系列嚴格的規定旨在保障道路安全和市民出行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