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加快構建福建省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為全面推進“電動福建”建設,該通知制定了總體目標——
總體目標
到2025年,力爭福建省建成8萬個以上公共充電樁,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不低于90%,車網互動等新技術示范成效顯著,滿足全省新能源汽車出行充電需求。
到2030年,全面建成各設區市間通達的電動汽車充電網絡,在適宜使用電動汽車的農村地區,充電服務覆蓋率進一步提升,有力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通知還提出以下要求——
●重點加強城市“兩區”(居住區、辦公區)、“三中心”(商業中心、工業中心、休閑中心)充電網絡建設。
●支持城市轉運、港口等建設專用換電站,探索出租、物流運輸等領域的共享換電模式。到2025年,福州、廈門等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
●加快構建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重點、村為基礎的農村公共充電設施體系。優先在福州、廈門、泉州等市的縣級城市城區,推動建設公共直流快充站。
●推動既有居住區充電樁建設,鼓勵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老舊小區基礎類設施改造范圍,并同步開展供配電設施建設。新建居住區固定車位100%安裝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
●打通車企平臺、充電運營企業等經營主體、智慧車聯網平臺、虛擬電廠平臺、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之間數據接口通道,推進數據統一匯聚,實現“車-樁-網-平臺”數據貫通,推動新能源汽車與充電基礎設施網、電信網、交通網、電力網等信息互聯。
●推廣有序充電、車網互動、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檢”一體化等示范站,對符合條件的“光儲充檢”一體化示范站給予業主單位單站補助50萬元。
●省有關部門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通過專項補貼、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成功申報國家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的城市,給予專項獎勵1000萬元。
總體目標
到2025年,力爭福建省建成8萬個以上公共充電樁,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不低于90%,車網互動等新技術示范成效顯著,滿足全省新能源汽車出行充電需求。
到2030年,全面建成各設區市間通達的電動汽車充電網絡,在適宜使用電動汽車的農村地區,充電服務覆蓋率進一步提升,有力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通知還提出以下要求——
●重點加強城市“兩區”(居住區、辦公區)、“三中心”(商業中心、工業中心、休閑中心)充電網絡建設。
●支持城市轉運、港口等建設專用換電站,探索出租、物流運輸等領域的共享換電模式。到2025年,福州、廈門等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
●加快構建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重點、村為基礎的農村公共充電設施體系。優先在福州、廈門、泉州等市的縣級城市城區,推動建設公共直流快充站。
●推動既有居住區充電樁建設,鼓勵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老舊小區基礎類設施改造范圍,并同步開展供配電設施建設。新建居住區固定車位100%安裝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
●打通車企平臺、充電運營企業等經營主體、智慧車聯網平臺、虛擬電廠平臺、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之間數據接口通道,推進數據統一匯聚,實現“車-樁-網-平臺”數據貫通,推動新能源汽車與充電基礎設施網、電信網、交通網、電力網等信息互聯。
●推廣有序充電、車網互動、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檢”一體化等示范站,對符合條件的“光儲充檢”一體化示范站給予業主單位單站補助50萬元。
●省有關部門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通過專項補貼、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成功申報國家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的城市,給予專項獎勵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