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受各類因素影響,國內重卡市場整體銷量呈嚴重下滑趨勢。但在“雙碳”的背景下,國內新能源重卡的整體銷量卻是不減反增,全面呈上漲趨勢,重卡換電模式經過市場驗證后更受歡迎。
政策加持,沖刺雙碳。乘政策與市場的東風,重卡換電模式已成為地方加速實現零碳目標的利器。
一起來看看近期各地重卡&換電領域政策風向,好的機會,都在這里??
北 京
7月2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印發《2022年度北京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獎補實施細則》,細則指出,對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建成投運的社會公用充電設施、換電設施給予運營獎勵支持。
8月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布了《“十四五”時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規劃》,規劃明確,推動換電站建設,鼓勵車電分離模式發展:
推進換電站規劃選址工作,遴選儲備符合條件的建設場地,對符合條件的換電站給予運營補助。
鼓勵充換電一體站建設和車電分離模式發展,鼓勵換電企業對隨車電池和換電站電池進行統一管理,推動主要領域形成統一的換電標準。
鼓勵電池梯次利用,促進退役電池在電網協同中進行應用。
引導各類基金和投資公司參與換電站及車電分離運營項目融資。
上 海
9月26日,上海市發改委等10部門印發《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辦法指出,支持高水平換電站示范建設。對港口、物流、環衛、出租車等特定公共服務領域的換電站給予設備補貼支持。
其中,對通用型換電站(能夠實現跨品牌、跨車型服務),給予換電設備(專指換電裝置充電系統和電池更換系統,不含電池)金額30%的財政資金補貼,千瓦補貼上限600元;對于非通用型換電站,給予換電設備金額15%的財政資金補貼,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廣 東
6月27日,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做好2019-2020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核實及中央獎勵資金補貼安排的通知》。文件中提出,對2019-2020年期間滿足條件的充換電設施,補貼標準為直流樁120-300元/千瓦、交流樁20-60元/千瓦、換電設施600-800元/千瓦。
6月30日,廣東省能源局發布《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十四五”規劃》。規劃提出:
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根據實際需求開展換電模式應用,鼓勵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港口、礦山等公共領域率先應用,促進換電模式商業化運營。
各地市、自然資源等部門在編制實施國土空間規劃過程中,統籌考慮將獨立占地的充換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范圍,大型充換電站應同步預留變電站用地。
內蒙古
6月24日,內蒙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發布關于《伊金霍洛旗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2年起,轄區內公交、環衛、礦山內公共用車逐步替換為新能源汽車。
2022-2024年期間,購置在我旗生產組裝或配套我旗境內企業生產關鍵零部件,且最大設計總質量≥49噸換電重卡的,經評審通過后,給予購車主體2萬元/輛購置補助。
2024年底前,對我旗轄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車用充換電站項目,在投入運營后,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50萬元。享受獎勵項目的電動重卡、礦卡等專用車輛配建充換電設施占全部充換電設施比例25%及以上;在工業園區、礦山、物流樞紐等區域建設充換電站的,電動重卡、礦卡等專用車輛配建充換電設施所占比例50%及以上。
7月12日,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包頭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辦法提出,鼓勵社會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充換電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對充換電頻率有較高需求的領域,支持在沿途合法建設用地適當配建充換電站。對于電廠、鋼鐵、有色、礦區等應用場景,每150輛換電重卡至少配套建設一座重卡換電站。
廣 西
7月1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17-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的通知。通知中提出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按照300元/千瓦的標準補貼。交流充電樁、充電插座,按照100元/千瓦的標準補貼。換電站,按照500元/千瓦的標準補貼。單個站點補貼不超過20萬元。
8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規劃要求,加快推廣電動、氫能、天然氣和車用乙醇汽油等清潔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換電、加氫、加氣站點布局,開展光、儲、充、換相結合的新型充換電場站試點示范,在南寧、柳州等市開展換電站應用試點。
9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廣西新能源汽車換電站建設和運營指南(征求意見稿)》。指南提出,換電站的選址應該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城鄉建設規劃、電動汽車應用計劃及電網規劃進行全面綜合考慮。換電站的總體規劃應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四 川
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電動四川”行動計劃(2022—2025年)》,計劃提出
從2022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區外)新增和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鼓勵環衛專用車、船舶、起重機、裝載機、挖掘機、推土車、渣土車、攪拌車、貨車等專用領域開展新能源產品的試點示范。
搭建城際快速充換電設施網絡,加強充換電設施運維和網絡服務等具體措施。
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支持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工程、環衛、港口、礦山等公共領域率先推進換電應用。
5月23日,宜賓市提出在“十四五”期間將加快換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步伐,按照“電動宜賓”工程實施方案,2022—2025 年,宜賓市建成60座重卡換電站。到 2025 年,核心示范區(中心城區)重卡換電站達到 37 座,加快發展區(郊縣)重卡換電站達到 23 座。為實現電動重卡推廣應用目標,2022—2025 年,宜賓市計劃推廣應用電動重卡達到3000輛。
重 慶
7月4日,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印發《全市加快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確,加快換電模式推廣應用。
鼓勵換電運營企業會同整車生產廠商探索建立綜合換電站統一技術標準,滿足巡游出租、網約、物流配送等多品牌多車型共享換電技術發展需求;
鼓勵重慶市重點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主導或參與制修訂換電車型、換電設備、換電場站建設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加強技術攻關,圍繞港口物流、環衛等短途、高利用率場景,研究布局專用車輛共享換電站;
重點區縣原則上應建設1座以上綜合換電站,為出租、網約車、物流車、重卡進行換電補能服務。
鼓勵在碼頭、礦山、水泥攪拌站、垃圾處理場、排渣場等特定區域建設重卡換電站。
湖 南
8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湖南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有序推進充換電、加注(氣)、加氫、港口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
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環衛清掃等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
發展綠色貨運,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
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
湖 北
7月20日,十堰市發布《十堰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22-2024年)》,計劃提出,鼓勵運營企業在現有建設用地上,建設新能源汽車換電基礎設施,城區重點推進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城市渣土、汽車零部件物流運輸等應用場景,建設乘用車、中重卡換電站。
山 東
6月1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進一步加大物流車、渣土車等商用車和出租車、私人消費領域乘用車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力度,對提供共享換電技術服務,并運營多品牌多車型的中重型卡車換電站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站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
7月13日,山東省濰坊市發改委發布了《濰坊市十四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規劃提出,到2025年,專用領域,在公交、物流、環衛、單位內部等專用車停車場新增專用充換電站105座、充電樁3188臺;
江 蘇
5月30日,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蘇州市“十四五”電動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規劃》。規劃提出探索車電分離模式,促進重卡領域的電動化轉型。
在公交場站、環衛部門、港口碼頭、物流園區、產業園區等短途、高頻、重載場景,布局專用換電站;
“十四五”期間,規劃新建122座換電站。到2025年,建設形成“布局合理、貼近用戶、便捷高效、智慧互聯”的充換電服務網絡,成為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滿足38萬輛左右電動汽車的充換電需求。
安 徽
2月26日,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經信廳聯合發布的《安徽省“十四五”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規劃》。規劃提出,到2025年,實現新能源汽車在重點區域公務出行、城市物流、零碳園區、公共交通、城市環衛、礦建材料運輸等應用場景新增占比不低于50%。
福 建
4月18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規劃提出:
科學布局充(換)電基礎設施,加強與城鄉建設規劃、電網規劃及物業管理、城市停車等統籌協調。
圍繞港口、城市轉運等場景,支持建設布局專用換電站,加快車電分離模式探索和推廣。
探索出租、物流運輸等領域的共享換電模式。
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動力和儲能電池產能超過400GWh,全產業鏈產值超過6000億元。
江 西
5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規劃明確,要推進能源民生工程。持續完善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合理布局公用充(換)電設施,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換電能力。
加強新能源與增量配電網、充電樁、氫能等融合發展,推動支持與儲能深入融合的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工程、“風光(水)儲一體化”和“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項目、綠色能源示范縣(區)、綜合智慧能源示范項目等能源新業態新項目建設。
河 南
5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到2025年,建成集中式充(換)電站5000座以上、除應急車輛外,全省公交車、巡游出租車以及城市建成區的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物流車、郵政用車、環衛用車、網約出租車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車;重型載貨車輛、工程車輛綠色替代率達到50%以上。
山 西
5月23日,山西省發改委山西省工信廳等6部門聯合發布《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動落實新能源汽車免限行、路權等支持政策。加強充換電、新型儲能、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
青 海
2月2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青海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規劃明確要持續壯大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新能源汽車裝備制造、充換電相結合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生態鏈。引導鼓勵長途客車、貨車、礦山用車、家庭用車清潔能源替代,大幅降低運輸成本,提高清潔能源消納水平。到 “十四五”末,西寧、海東等地區公共交通清潔能源、新能源率力爭達到100%。
新 疆
1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及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到2025年建成投運不少于150個城市(城際)公共充換電站。
海 南
8月5日,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重點應用領域示范應用項目申報的通知》。通知提出,對投放換電車輛不低于50輛并實際以換電模式運營的中重型卡車項目,一次性給予400萬元的獎勵。
政策加持,沖刺雙碳。乘政策與市場的東風,重卡換電模式已成為地方加速實現零碳目標的利器。
一起來看看近期各地重卡&換電領域政策風向,好的機會,都在這里??
北 京
7月2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印發《2022年度北京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獎補實施細則》,細則指出,對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建成投運的社會公用充電設施、換電設施給予運營獎勵支持。
8月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布了《“十四五”時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規劃》,規劃明確,推動換電站建設,鼓勵車電分離模式發展:
推進換電站規劃選址工作,遴選儲備符合條件的建設場地,對符合條件的換電站給予運營補助。
鼓勵充換電一體站建設和車電分離模式發展,鼓勵換電企業對隨車電池和換電站電池進行統一管理,推動主要領域形成統一的換電標準。
鼓勵電池梯次利用,促進退役電池在電網協同中進行應用。
引導各類基金和投資公司參與換電站及車電分離運營項目融資。
上 海
9月26日,上海市發改委等10部門印發《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辦法指出,支持高水平換電站示范建設。對港口、物流、環衛、出租車等特定公共服務領域的換電站給予設備補貼支持。
其中,對通用型換電站(能夠實現跨品牌、跨車型服務),給予換電設備(專指換電裝置充電系統和電池更換系統,不含電池)金額30%的財政資金補貼,千瓦補貼上限600元;對于非通用型換電站,給予換電設備金額15%的財政資金補貼,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廣 東
6月27日,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做好2019-2020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核實及中央獎勵資金補貼安排的通知》。文件中提出,對2019-2020年期間滿足條件的充換電設施,補貼標準為直流樁120-300元/千瓦、交流樁20-60元/千瓦、換電設施600-800元/千瓦。
6月30日,廣東省能源局發布《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十四五”規劃》。規劃提出:
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根據實際需求開展換電模式應用,鼓勵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港口、礦山等公共領域率先應用,促進換電模式商業化運營。
各地市、自然資源等部門在編制實施國土空間規劃過程中,統籌考慮將獨立占地的充換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范圍,大型充換電站應同步預留變電站用地。
內蒙古
6月24日,內蒙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發布關于《伊金霍洛旗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2年起,轄區內公交、環衛、礦山內公共用車逐步替換為新能源汽車。
2022-2024年期間,購置在我旗生產組裝或配套我旗境內企業生產關鍵零部件,且最大設計總質量≥49噸換電重卡的,經評審通過后,給予購車主體2萬元/輛購置補助。
2024年底前,對我旗轄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車用充換電站項目,在投入運營后,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50萬元。享受獎勵項目的電動重卡、礦卡等專用車輛配建充換電設施占全部充換電設施比例25%及以上;在工業園區、礦山、物流樞紐等區域建設充換電站的,電動重卡、礦卡等專用車輛配建充換電設施所占比例50%及以上。
7月12日,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包頭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辦法提出,鼓勵社會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充換電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對充換電頻率有較高需求的領域,支持在沿途合法建設用地適當配建充換電站。對于電廠、鋼鐵、有色、礦區等應用場景,每150輛換電重卡至少配套建設一座重卡換電站。
廣 西
7月1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17-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的通知。通知中提出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按照300元/千瓦的標準補貼。交流充電樁、充電插座,按照100元/千瓦的標準補貼。換電站,按照500元/千瓦的標準補貼。單個站點補貼不超過20萬元。
8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規劃要求,加快推廣電動、氫能、天然氣和車用乙醇汽油等清潔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換電、加氫、加氣站點布局,開展光、儲、充、換相結合的新型充換電場站試點示范,在南寧、柳州等市開展換電站應用試點。
9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廣西新能源汽車換電站建設和運營指南(征求意見稿)》。指南提出,換電站的選址應該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城鄉建設規劃、電動汽車應用計劃及電網規劃進行全面綜合考慮。換電站的總體規劃應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四 川
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電動四川”行動計劃(2022—2025年)》,計劃提出
從2022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區外)新增和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鼓勵環衛專用車、船舶、起重機、裝載機、挖掘機、推土車、渣土車、攪拌車、貨車等專用領域開展新能源產品的試點示范。
搭建城際快速充換電設施網絡,加強充換電設施運維和網絡服務等具體措施。
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支持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工程、環衛、港口、礦山等公共領域率先推進換電應用。
5月23日,宜賓市提出在“十四五”期間將加快換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步伐,按照“電動宜賓”工程實施方案,2022—2025 年,宜賓市建成60座重卡換電站。到 2025 年,核心示范區(中心城區)重卡換電站達到 37 座,加快發展區(郊縣)重卡換電站達到 23 座。為實現電動重卡推廣應用目標,2022—2025 年,宜賓市計劃推廣應用電動重卡達到3000輛。
重 慶
7月4日,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印發《全市加快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確,加快換電模式推廣應用。
鼓勵換電運營企業會同整車生產廠商探索建立綜合換電站統一技術標準,滿足巡游出租、網約、物流配送等多品牌多車型共享換電技術發展需求;
鼓勵重慶市重點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主導或參與制修訂換電車型、換電設備、換電場站建設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加強技術攻關,圍繞港口物流、環衛等短途、高利用率場景,研究布局專用車輛共享換電站;
重點區縣原則上應建設1座以上綜合換電站,為出租、網約車、物流車、重卡進行換電補能服務。
鼓勵在碼頭、礦山、水泥攪拌站、垃圾處理場、排渣場等特定區域建設重卡換電站。
湖 南
8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湖南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有序推進充換電、加注(氣)、加氫、港口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
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環衛清掃等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
發展綠色貨運,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
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
湖 北
7月20日,十堰市發布《十堰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22-2024年)》,計劃提出,鼓勵運營企業在現有建設用地上,建設新能源汽車換電基礎設施,城區重點推進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城市渣土、汽車零部件物流運輸等應用場景,建設乘用車、中重卡換電站。
山 東
6月1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進一步加大物流車、渣土車等商用車和出租車、私人消費領域乘用車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力度,對提供共享換電技術服務,并運營多品牌多車型的中重型卡車換電站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站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
7月13日,山東省濰坊市發改委發布了《濰坊市十四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規劃提出,到2025年,專用領域,在公交、物流、環衛、單位內部等專用車停車場新增專用充換電站105座、充電樁3188臺;
江 蘇
5月30日,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蘇州市“十四五”電動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規劃》。規劃提出探索車電分離模式,促進重卡領域的電動化轉型。
在公交場站、環衛部門、港口碼頭、物流園區、產業園區等短途、高頻、重載場景,布局專用換電站;
“十四五”期間,規劃新建122座換電站。到2025年,建設形成“布局合理、貼近用戶、便捷高效、智慧互聯”的充換電服務網絡,成為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滿足38萬輛左右電動汽車的充換電需求。
安 徽
2月26日,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經信廳聯合發布的《安徽省“十四五”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規劃》。規劃提出,到2025年,實現新能源汽車在重點區域公務出行、城市物流、零碳園區、公共交通、城市環衛、礦建材料運輸等應用場景新增占比不低于50%。
福 建
4月18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規劃提出:
科學布局充(換)電基礎設施,加強與城鄉建設規劃、電網規劃及物業管理、城市停車等統籌協調。
圍繞港口、城市轉運等場景,支持建設布局專用換電站,加快車電分離模式探索和推廣。
探索出租、物流運輸等領域的共享換電模式。
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動力和儲能電池產能超過400GWh,全產業鏈產值超過6000億元。
江 西
5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規劃明確,要推進能源民生工程。持續完善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合理布局公用充(換)電設施,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換電能力。
加強新能源與增量配電網、充電樁、氫能等融合發展,推動支持與儲能深入融合的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工程、“風光(水)儲一體化”和“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項目、綠色能源示范縣(區)、綜合智慧能源示范項目等能源新業態新項目建設。
河 南
5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到2025年,建成集中式充(換)電站5000座以上、除應急車輛外,全省公交車、巡游出租車以及城市建成區的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物流車、郵政用車、環衛用車、網約出租車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車;重型載貨車輛、工程車輛綠色替代率達到50%以上。
山 西
5月23日,山西省發改委山西省工信廳等6部門聯合發布《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動落實新能源汽車免限行、路權等支持政策。加強充換電、新型儲能、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
青 海
2月2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青海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規劃明確要持續壯大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新能源汽車裝備制造、充換電相結合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生態鏈。引導鼓勵長途客車、貨車、礦山用車、家庭用車清潔能源替代,大幅降低運輸成本,提高清潔能源消納水平。到 “十四五”末,西寧、海東等地區公共交通清潔能源、新能源率力爭達到100%。
新 疆
1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及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到2025年建成投運不少于150個城市(城際)公共充換電站。
海 南
8月5日,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重點應用領域示范應用項目申報的通知》。通知提出,對投放換電車輛不低于50輛并實際以換電模式運營的中重型卡車項目,一次性給予400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