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二個"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即將來臨之際,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駕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規范城區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通行秩序,最大限度遏制涉摩、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全面鞏固治理成效。原州區交警三大隊圍繞冬季突出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部署要求,嚴格落實早中晚高峰勤務機制,堅持重點查處、長效整治等有效手段,全面規范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通行秩序,為廣大群眾出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行動中,執勤交警結合群眾出行特點,在早中晚出行高峰期加大轄區主要交通路口、學校周邊及城區重點路段的見警率、管事率,采取“教育+勸導+整治”的方式,對駕乘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多人騎乘、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未懸掛號牌等違法行為進行查糾。在嚴查嚴管的同時,大隊堅持邊整治邊宣傳的執勤模式,對部分交通意識淡薄,騎乘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穿梭于機動車輛空隙、不佩戴安全頭盔的人員,進行面對面宣傳,加以耐心引導,向他們講解發生交通事故時,戴頭盔與不戴頭盔所帶來的兩種截然不同的后果,隨意變道等違法行為的危害,告誡他們要提高安全防護意識和遵規守法意識,牢固樹立“一盔一帶、安全常在”的出行理念,做到遠離危險,平安出行。
從公交站點宣傳欄警示教育到沿途路段的宣傳橫幅懸掛,大隊依托陣地宣傳優勢,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傳播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交通安全理念,向廣大交通參與者預熱122“全國交通安全日”,讓122主題隨處可見。
交警提醒
請廣大駕駛員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在騎乘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時
一定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一、
不闖紅燈
二、
不逆向行駛
三、
不爭道搶行、要走非機動車道
四、
戴好安全頭盔
五、
按箭頭入位停放
六、
未滿十六周歲不駕駛電動自行車
七、
不違反規定載人
八、
不飆車超速行駛
九、
不酒后駕駛
原標題:《預熱“122”丨原州區交警三大隊:“教育+整治”,常態化開展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