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全球能源結構轉型和新能源技術的快速發展,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作為新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得到了廣泛應用和發展。在我國,分布式光伏發電經歷了從起步到快速發展的過程,已成為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重要力量。但當前光伏開發呈現出新業態、新模式、新特點,部分開發商假借分布式開發之名,行集中式開發之實,鉆政策空子,資本與民爭利,引發行業及市場亂象,損害國家、群眾及其他市場主體權益,擾亂供電營業秩序。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國網江蘇泰州泰興市供電公司員工張強建議,盡快出臺分布式光伏規范發展政策
“居民自建、自發自用、小散分布”是國家對屋頂光伏的發展設計初衷,考慮其民生屬性,配套賦予了自然人報裝免稅、不承擔系統調節責任、上網電量保障性收購等扶持政策,但目前居民光伏的開發運轉已與之背離,主要表現為“商業開發、租賃屋頂、全額上網”。以泰興地區為例,目前低壓光伏14112戶,全額上網11888戶,占比超80%,整體規模已超越集中式光伏,成為新形態的聚合電廠、事實上的商業主力電源。從開發規模、運作形態、商業屬性看,屋頂光伏與集中式光伏沒有實質差異,但兩者權責地位不對等,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首先是假借居民申請規避了商業投資的稅務繳納。屋頂光伏開發商假借居民自然人名義報裝享受免稅政策,以泰興地區為例,目前全額上網用戶21.02萬千瓦,年發電量約為2.94億度,以0.391元/度計算,年收益1.15億元,較企業報裝逃避繳納稅收1495萬元。
其次是設備缺少維護將引發安全隱患。當前絕大部分居民光伏申請業務均由施工單位、光伏組件廠家代理,農戶基本不參與任何環節,僅作為屋頂空間出租方,收取屋頂租金。而光伏產業投資鏈條較長,屋頂光伏一般使用周期為25年,光伏投運后若缺少日常運行維護、定期清潔排除故障等保障措施,容易產生接頭虛接、匯流箱內電纜絕緣破損、光伏板表面玻璃破損等問題。若長期放任不管,將導致接頭燒毀、電纜短路放電引起火災、觸電等事故。居民光伏安裝單位水平參差不齊,安裝質量無法保證,易引發極端天氣下組件傾倒脫落、支架斷裂等突發事件,存在農戶財產損失、砸傷人員等安全隱患。
最后是缺少調控政策背書。基于成本優勢、資源潛力、政策加持等因素,未來屋頂光伏并網規模還將有較大幅度增長,其迅猛發展本就對電力系統平衡帶來巨大壓力,作為光伏主力的屋頂光伏,國家政策并未賦予配儲和調峰義務,進一步放大了調峰困難。此外,屋頂光伏設備大多在后臺安裝遠方控制接口,由不同開發商或集成商通過4G公網接入自有監控平臺,缺乏必要的網絡安全措施,如被黑客攻破、集體瞬間脫網,將對電網安全產生巨大沖擊。
為此,張強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精準認定屋頂光伏項目的性質,杜絕項目開發以分布式之名行集中式之實。推動出臺光伏項目認定細則或標準,明晰各類光伏項目界定,通過投資主體甄別戶用分布式光伏和商業集中電站,必要時在光伏備案時增加光伏組件采購合同、工程主體施工合同、后期運維管理單位確認單等資料,將“偽自然人開發”的商業屋頂光伏項目全部納入集中式光伏管理范疇,確保國家稅收政策準確執行、補貼精準到位、電網調峰責任公平分擔。
嚴格管控屋頂光伏產品質量,避免劣質違規產品入網,建立運維保險費繳納機制。從國家層面建立產品入網、并網驗收管控機制,制定屋頂光伏準入、檢測、驗收、運行等涉網標準,避免劣質違規、威脅電網安全、損害用戶利益產品接入公共電網。加強對光伏廠商的引導和約束,推動制定屋頂光伏技術監督管理規定及監督管理技術標準,引導推動屋頂光伏項目建設、運行全流程健康有序推進。設置屋頂光伏投資準入門檻,建立運維保險費機制,避免投資主體經營困難影響屋頂光伏后續運維,定期對屋頂光伏健康狀況進行評估,不合格項目及時解網,確保在運設備性能滿足安全要求。
加快推進有源配電網能力建設,實現屋頂光伏出力100%剛性可控、柔性可調。將有源配電網“四可”能力作為現代智慧配電網建設的重點,按照“投資節省、改造方便”的原則,開展技術論證,明確相關技術路線、框架方案,加快實施技術改造,擴大屋頂光伏可調節規模,提升調節能力,滿足大電網調控需求。加強與光伏設備廠商的溝通,就光伏逆變器功率跟蹤、發電控制、無功補償等技術指標要求達成共識,聯合制定技術標準。制定屋頂光伏調控實施細則,明確職責界面、工作要求、業務流程、操作步驟,規范開展屋頂光伏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