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區車庫都要有電動車充電樁
已建小區、公共停車場等電動車位不低于10%比例
▲電動汽車市場走進你我生活
為加快我市電動汽車發展,去年,我市出臺了全國首個電動汽車基礎設施建設標準。上周,市政府網站上發布了《重慶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重慶晚報記者了解到,該方案明確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庫必須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到2020年,主城區將累計建成不少于30座公共充換電站。
政府規劃
新建小區停車庫100%配充電設備
方案要求,凡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庫必須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包括預埋電力管線和預留電力容量)。
在主城區,凡新建的交通樞紐、超市賣場、商務樓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以及獨立用地的公共停車場、停車換乘(P+R)停車場等,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數量10%的比例,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
對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及上述場所,要通過改造、加裝等方式,到2020年達到不低于10%的比例提供充電基礎設施。其他區縣城區因地制宜,同樣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數量10%的比例建設。
按照規定,我市還將建設電動汽車公共充換電站。到2020年,主城區原則上按服務半徑每1公里提供1座公共充換電站,累計建成不少于30座公共充換電站。其他每個區縣城區至少建成1座公共充換電站。
我市每個重點旅游景區至少建成1~2座公共充換電站,凡具備安全條件的加油站、加氣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實現充換電設施全覆蓋。
向電力企業報裝的居民住宅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對居民自用充電基礎設施的用電與家庭用電分表計量,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且不納入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計算范圍。同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場所的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
安裝充電設施將簡化審批手續。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在已有車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記者走訪
明年底建成2000個充電樁
上月,我市啟動了山地城市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模式及支撐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市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說,示范項目將建設2000個充電樁,100個分租點,同時建立電動汽車運營中心,接入不少于2100輛電動汽車,具備10000輛電動汽車的運營能力。其中,長安汽車投放300輛電動轎車,力帆集團投放800輛電動轎車,重慶瑞康新能源汽車投放1000輛電動物流車。項目將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整體驗收。
力帆集團旗下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項目盼達用車負責人表示,去年他們公司的電動汽車使用率達60%,今年的租賃站點將從45個增加到100個,電動汽車數量也將從300多輛達到1000多輛。
市場反響
電動車補貼增加購買更便宜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來到位于渝北區的汽博中心長安汽車4S店,門口工人正在抓緊安裝充電樁。4S店負責人陳瑜介紹,去年,經過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補貼,一輛電動車售價在13萬元左右。雖然今年補貼政策還沒有出臺,但按照市場發展趨勢,政府補貼還會進一步增加,也就是說,大家可能會以更便宜的價格買到電動汽車。
雖然電動汽車沒有噪音、無污染,每公里的能耗要比汽油車便宜2角錢左右。“但電池耐用性、車位、充電設施等方面也有自己的劣勢。”陳瑜表示,電動車保有量以及充電設施的增長速度,與相關部門的規劃和期望還有較大差距。目前電動汽車多為鋰電車,電動車壽命和耐用性還有待提升。
重慶晚報記者 何浩 陶昆 見習記者 蘇杰德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