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月28日召開的重慶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獲悉,新修訂的《重慶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3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乘用電梯時不得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其蓄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重慶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唐英瑜介紹說,重慶作為全國超大城市,電梯總量達27.5萬臺,在全國城市中排名第4位,監管壓力不斷增大。另外,重慶市電梯面臨“一老一新”考驗:一方面,8.4萬臺10年以上壽命的電梯質量有所下降,存在安全隱患;另一方面,近年來快速增加的加裝電梯出現無人管理等新問題。現行的《重慶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是2016年1月施行的,已無法適應新形勢需要,須予以修訂。此次修訂全面總結提煉了重慶近年來電梯安全管理的有益做法和改革創新成果,著力解決電梯安全監管中的實際問題。《辦法》共7章55條,主要包括總則、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
針對老舊電梯管理難問題,《辦法》設置了一套完備的制度,鼓勵電梯生產、經營、使用、維保等單位購買安全責任保險和電梯綜合保險,鼓勵將電梯廣告收入用于電梯維護保養、修理和購買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電梯綜合保險,拓寬老舊電梯維保、修理經費來源途徑。
《辦法》第三十三條對乘用電梯提出了明確要求,列舉了不得有10種行為,分別是:乘用明示處于非正常狀態下的電梯;采用非安全手段開啟電梯層門;拆除、破壞電梯使用登記標志、電梯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應急呼救系統、電梯部件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損毀電梯專用操作按鈕;乘坐超過額定載重的電梯;超過額定載重運送貨物;攜帶危險化學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其蓄電池進入電梯轎廂;倚靠電梯門,在電梯內打鬧、蹦跳或者在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上攀爬、逆行;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者電梯安全運行的行為。
重慶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唐英瑜介紹說,重慶作為全國超大城市,電梯總量達27.5萬臺,在全國城市中排名第4位,監管壓力不斷增大。另外,重慶市電梯面臨“一老一新”考驗:一方面,8.4萬臺10年以上壽命的電梯質量有所下降,存在安全隱患;另一方面,近年來快速增加的加裝電梯出現無人管理等新問題。現行的《重慶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是2016年1月施行的,已無法適應新形勢需要,須予以修訂。此次修訂全面總結提煉了重慶近年來電梯安全管理的有益做法和改革創新成果,著力解決電梯安全監管中的實際問題。《辦法》共7章55條,主要包括總則、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
針對老舊電梯管理難問題,《辦法》設置了一套完備的制度,鼓勵電梯生產、經營、使用、維保等單位購買安全責任保險和電梯綜合保險,鼓勵將電梯廣告收入用于電梯維護保養、修理和購買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電梯綜合保險,拓寬老舊電梯維保、修理經費來源途徑。
《辦法》第三十三條對乘用電梯提出了明確要求,列舉了不得有10種行為,分別是:乘用明示處于非正常狀態下的電梯;采用非安全手段開啟電梯層門;拆除、破壞電梯使用登記標志、電梯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應急呼救系統、電梯部件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損毀電梯專用操作按鈕;乘坐超過額定載重的電梯;超過額定載重運送貨物;攜帶危險化學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其蓄電池進入電梯轎廂;倚靠電梯門,在電梯內打鬧、蹦跳或者在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上攀爬、逆行;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者電梯安全運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