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發布第五批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企業名單,此次共計新增68家綜合利用企業。截至目前,工信部累計公告五批共148家規范企業,包括梯次利用企業85家,再生利用企業48家,同時涉及梯次和再生利用的企業15家。
中汽數據有限公司總經理馮屹接受采訪時表示,這些公告企業已覆蓋全國24個省級行政區域,其中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云南省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實現了公告企業的首次突破。目前,公告的梯次利用企業主要集中在廣東省、安徽省等動力電池生產配套完善區域,公告的再生利用企業則主要分布在江西省、湖南省等鋰電上游材料及冶金行業基礎較雄厚的地區。
整體來看,各區域綜合利用企業數量與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基本匹配,基本能夠實現廢舊動力電池“就近回收、就近處置”,一些地區還形成了區域性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集群。
新產業生態不斷變化發展、持續完善
“動力電池綜合利用是一個新興產業,從2018年才開始起步加速。”第一批次公告的5家綜合利用企業,包括荊門市格林美、湖南邦普等,全部是再生利用企業。受訪企業表示,當時社會普遍沒有認識到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價值,廢舊電池所有人/單位還需要支付一筆費用委托綜合利用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置。近幾年,隨著回收利用技術的進步、產業規模化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了廢舊動力電池的殘余價值,廢舊動力電池由“廢”變“寶”,付費處置的模式演變成了售賣處置,以前單一的再生利用處置模式也演變為“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多段綜合利用模式。
為適應行業發展形勢,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12月修訂發布了《規范條件(2019年本)》,從2020年第二批次公告開始,企業類型增加了梯次利用企業。
受訪專家表示,《規范條件》公告并不是行業準入門檻,而是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是在企業自愿申報的基礎上,通過專家審核、現場審核等程序,遴選出的符合《規范條件》要求、代表行業先進水平和發展方向的骨干企業。
近些年,社會資本普遍看好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發展前景,投資熱情高漲,從事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的企業越來越多,普遍將《規范條件》要求視為對標的“標桿”,帶動行業技術水平明顯提升,符合《規范條件》要求的公告企業隊伍也快速壯大。
據統計,公告企業的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量占行業總體綜合利用量的90%以上,有效發揮了主渠道作用,并且在技術上引領行業發展。有關專家指出,公告的再生利用企業以濕法冶金工藝為主,鋰、鈷、鎳等金屬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行業加速從“成長期”向“成熟期”邁進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產業迎來飛速發展,動力電池生產裝配量快速攀升,帶動對鋰、鈷等資源需求量大幅提高,導致供需緊張,2021年至2022年11月期間電池原材料價格經歷一輪上漲周期。
受訪企業告訴記者,企業再生利用處置廢舊動力電池的周期約1個月左右,電池原材料價格持續快速增長,企業的盈利疊加了加工周期內電池原材料的增值收益,給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行業帶來了較大紅利,也進一步激發行業的投資和新型商業模式探索熱度。
進入2023年以來,為規避原材料價格波動帶來的影響,格林美、華友循環等公告企業探索出“廢料換原料”這一新的商業模式,即由動力電池廢料所有企業向再生利用企業提供廢料,以換取同等金屬量的再生三元前驅體或正極材料,再生利用企業收取加工費用,保障了雙方資源供應,穩定了企業生產成本,提高了再生原料使用比例,構建起高效的資源循環利用閉環。該商業模式受到了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廣泛關注,正快速復制推廣。
任何一個產業發展,都將經歷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等生命周期。2018-2020年,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作為新興產業起步,頭部企業憑借自身在相關領域的經驗及優勢,迅速站穩腳跟,和產業共同經歷了“初創期”;2021年至今,隨著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逐漸突顯,社會資本普遍看好該市場的發展前景,大量企業投資入局,產業快速擴張,經歷了“成長期”;隨著產業持續穩定發展,預期未來幾年將誕生一些“大而強”的龍頭企業,產業的集中度將進一步上升,邁向“成熟期”。
專家指出,當前大部分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容量衰減到80%以下后仍會繼續使用,再加上一些公交、專用車等受固定資產報廢年限要求還未報廢處理等客觀情況,新能源汽車的實際使用壽命遠高于6~8年,動力電池的實際退役年限較行業早期預測是有所延遲的。中汽數據有限公司研究表明,2013年及以前生產銷售的3.7萬輛新能源汽車中,仍有約23%還在繼續使用,部分車輛甚至已使用超過12年。
馮屹指出,《規范條件》已發布實施四年,為綜合利用企業提供明確的規范要求。公告企業名單的發布為行業樹立了標桿、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對于促進產業有序發展,帶動提升行業技術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非常積極的作用。在市場需求的帶動下,綜合利用企業在不斷地加強研發和創新能力培養,行業技術攻關與工藝創新力度不斷增強,綜合利用行業發展基礎將更加牢固、前景更加可期。
中汽數據有限公司總經理馮屹接受采訪時表示,這些公告企業已覆蓋全國24個省級行政區域,其中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云南省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實現了公告企業的首次突破。目前,公告的梯次利用企業主要集中在廣東省、安徽省等動力電池生產配套完善區域,公告的再生利用企業則主要分布在江西省、湖南省等鋰電上游材料及冶金行業基礎較雄厚的地區。
整體來看,各區域綜合利用企業數量與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基本匹配,基本能夠實現廢舊動力電池“就近回收、就近處置”,一些地區還形成了區域性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集群。
新產業生態不斷變化發展、持續完善
“動力電池綜合利用是一個新興產業,從2018年才開始起步加速。”第一批次公告的5家綜合利用企業,包括荊門市格林美、湖南邦普等,全部是再生利用企業。受訪企業表示,當時社會普遍沒有認識到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價值,廢舊電池所有人/單位還需要支付一筆費用委托綜合利用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置。近幾年,隨著回收利用技術的進步、產業規模化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了廢舊動力電池的殘余價值,廢舊動力電池由“廢”變“寶”,付費處置的模式演變成了售賣處置,以前單一的再生利用處置模式也演變為“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多段綜合利用模式。
為適應行業發展形勢,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12月修訂發布了《規范條件(2019年本)》,從2020年第二批次公告開始,企業類型增加了梯次利用企業。
受訪專家表示,《規范條件》公告并不是行業準入門檻,而是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是在企業自愿申報的基礎上,通過專家審核、現場審核等程序,遴選出的符合《規范條件》要求、代表行業先進水平和發展方向的骨干企業。
近些年,社會資本普遍看好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發展前景,投資熱情高漲,從事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的企業越來越多,普遍將《規范條件》要求視為對標的“標桿”,帶動行業技術水平明顯提升,符合《規范條件》要求的公告企業隊伍也快速壯大。
據統計,公告企業的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量占行業總體綜合利用量的90%以上,有效發揮了主渠道作用,并且在技術上引領行業發展。有關專家指出,公告的再生利用企業以濕法冶金工藝為主,鋰、鈷、鎳等金屬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行業加速從“成長期”向“成熟期”邁進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產業迎來飛速發展,動力電池生產裝配量快速攀升,帶動對鋰、鈷等資源需求量大幅提高,導致供需緊張,2021年至2022年11月期間電池原材料價格經歷一輪上漲周期。
受訪企業告訴記者,企業再生利用處置廢舊動力電池的周期約1個月左右,電池原材料價格持續快速增長,企業的盈利疊加了加工周期內電池原材料的增值收益,給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行業帶來了較大紅利,也進一步激發行業的投資和新型商業模式探索熱度。
進入2023年以來,為規避原材料價格波動帶來的影響,格林美、華友循環等公告企業探索出“廢料換原料”這一新的商業模式,即由動力電池廢料所有企業向再生利用企業提供廢料,以換取同等金屬量的再生三元前驅體或正極材料,再生利用企業收取加工費用,保障了雙方資源供應,穩定了企業生產成本,提高了再生原料使用比例,構建起高效的資源循環利用閉環。該商業模式受到了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廣泛關注,正快速復制推廣。
任何一個產業發展,都將經歷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等生命周期。2018-2020年,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作為新興產業起步,頭部企業憑借自身在相關領域的經驗及優勢,迅速站穩腳跟,和產業共同經歷了“初創期”;2021年至今,隨著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逐漸突顯,社會資本普遍看好該市場的發展前景,大量企業投資入局,產業快速擴張,經歷了“成長期”;隨著產業持續穩定發展,預期未來幾年將誕生一些“大而強”的龍頭企業,產業的集中度將進一步上升,邁向“成熟期”。
專家指出,當前大部分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容量衰減到80%以下后仍會繼續使用,再加上一些公交、專用車等受固定資產報廢年限要求還未報廢處理等客觀情況,新能源汽車的實際使用壽命遠高于6~8年,動力電池的實際退役年限較行業早期預測是有所延遲的。中汽數據有限公司研究表明,2013年及以前生產銷售的3.7萬輛新能源汽車中,仍有約23%還在繼續使用,部分車輛甚至已使用超過12年。
馮屹指出,《規范條件》已發布實施四年,為綜合利用企業提供明確的規范要求。公告企業名單的發布為行業樹立了標桿、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對于促進產業有序發展,帶動提升行業技術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非常積極的作用。在市場需求的帶動下,綜合利用企業在不斷地加強研發和創新能力培養,行業技術攻關與工藝創新力度不斷增強,綜合利用行業發展基礎將更加牢固、前景更加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