瑯琊新聞網訊 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加快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近日,臨沂市制定并印發了《臨沂市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27萬輛,其中,農村戶籍人口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13.5萬輛;全市公共、居民充電基礎設施分別達到1.47萬臺和8萬臺以上,其中,農村地區公共、居民充電基礎設施分別達到1000臺和12000臺,實現電動汽車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
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能力
《實施方案》要求,我市將以縣區為實施主體,按照“加密布局擴總量、快充為主優結構、延伸鄉鎮補短板”的原則,科學測算新能源汽車發展規模和公共領域充電需求,編制本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力爭全市公共、居民充電基礎設施年均分別增長30%和40%。到2025年,城區公共快充樁比例達到70%以上,鄉鎮公共充電站覆蓋率提高到100%。
加快推動在國省道沿線城鄉客運站點、服務站、驛站、停車點、加油站等區域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的快充樁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停車位不低于小型客車停車位的10%。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車場、大中型社會公共停車場、文化旅游場所停車場,建有快充樁的停車位不低于停車位總數的10%。市內國家A級以上旅游景區結合游客接待量按需配建充電設施,4A級以上景區應當合理設立電動汽車公共充電區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業園區、物流園區等內部停車場,按照不低于公共停車位總數 15%的比例加快配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并鼓勵錯時開放共享。
嚴格落實新建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配建要求,確保固定車位按規定100% 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施工、驗收。新建或改擴建住宅項目停車位直接配建充電樁比例2023年不低于停車位30%、2024年不低于停車位 35%、2025年不低于停車位40%。推廣“無證明”極簡報裝模式,提升群眾辦電便利度。推廣智能有序充電模式,因地制宜建立多車一樁、臨近車位共享、社區分時共享機制。
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突破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堅持突出比較優勢、做強龍頭,重點謀劃推動魏橋集團、獅橋集團構建“智能輕量化裝備制造+新能源商用汽車整車+綠色智慧物流”產業體系、臨沭縣基弗智能制造電池正負極材料、平邑縣邑星裝備制造電動車橋、沂河新區合力電子汽車傳感器智能制造等項目。2025年前,建成年產5000輛智能換電重卡、1萬輛全鋁輕量化掛車、1000輛市政環衛車等項目,借勢進一步拓展產業鏈條,招引強鏈、補鏈項目,營造特色產業生態,加快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車生產制造基地。
以新能源汽車下鄉為契機,加快提升新能源載貨汽車市場競爭力,加快發展載貨微卡、微面等新能源汽車,針對性研發生產經濟實用的“大空間、長續航、多用途”載貨車型,積極與行業龍頭企業總部對接,推動在臨沂布局農村市場暢銷車型。做優做強新能源輕卡品牌,力爭全市新能源輕、微卡銷售量年均增長20%以上。加快推進Deepway新能源換電重卡項目建設,進一步拓展新能源重卡應用市場,形成示范引領。招引落地在全省具有代表性的氫能重大示范試點項目,重點推進氫裝上陣(臨沂)路運港智慧氫能物流列入省氫能汽車示范。
定向招引智能傳感器、智能網聯、智能座艙等領域中高端電力電子研發生產企業。培育動力電池產業鏈條,重點對接招引大容量、長續航、高安全性新能源車動力電池項目。重點引進培育電機電控產業,支持沂南雙林汽車部件研發生產高功率、高效率、低噪音、高安全的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和電驅動總成系統。深耕配套產品領域,重點支持華星電動車橋項目、豪門鋁業鋰電托盤項目,發展大型高速智能沖壓生產線、汽車零部件五軸加工中心、車用輕量化鋁材等配套產業。
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
《實施方案》明確,堅持省市縣協同,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車促消費工作方案,每年舉辦不少于15場促消費活動,其中下鄉展銷不少于 10 場;將每年 10 月確定為“新能源汽車消費促進月”,集中組織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經銷商、行業協會,開展新品展示、集體團購、讓利促銷、舊車置換等活動,形成新能源汽車消費拉動效應。
同時,支持新能源汽車企業聯合產業鏈上游電池企業開展農村地區購車三年內免費“電池體檢”活動,提升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的接受度。持續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支持有條件的縣區聯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經銷商,對農村居民淘汰低速電動車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提供以舊換新獎勵。加大農村地區汽車消費信貸支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執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參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確定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利率和還款期限。
加大縣鄉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新能源汽車使用推廣力度,對使用財政資金配備更新的公務車輛,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配備新能源汽車。大力推廣公共領域新能源用車,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輛全部采用新能源車型,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或更換末端運輸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縣鄉通過政府采購方式新采購的輕型環衛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在營運燃油出租車需換購車輛時,按規定優先選擇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輛。
推進農村路網建設提檔升級
《實施方案》提出,統籌政府債券資金、各級財政資金等,深入實施“四好農村路”提質增效專項行動,推動農村單車道公路拓寬升級改造,年均新改建農村公路1000公里,到2025年市縣鄉公路三級及以上公路比例達到70%,市域內全部中心村(社區)、80%以上行政村實現至少一條6米寬以上公路通達。對不具備拓寬條件的單車道公路,每公里設置錯車道不宜少于3處,到2025年新建錯車道400處以上,農村公路通達和服務保障能力明顯提升。
強化農村公路安全保障,加快推進農村公路村道安保工程建設,年均推進建設800公里。加快實施存量危橋改造,到2025年,全面完成庫內剩余30座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工程。組織實施旅游班線等危險路段和事故易發路段、臨水臨崖高落差危險路段、橋梁隧道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確保道路、橋梁通行安全,保障農村公路網安全暢通。
增強農村公路路面監測能力,強化數據決策分析應用,科學指導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實施。2023年底農村公路路面自動化檢測比例達到40%左右,到2024年農村公路路面自動化檢測比例達到60%左右,到2025年基本實現農村公路路面自動化檢測全覆蓋。加強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維護,利用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結果,重點實施改造次、差等級路養護大中修工程,年均實施路面狀況改造工程2000公里,農村公路優良中等路率達到90%以上。
新聞延伸:
最高免稅3萬元、 4小時內免費停車
我市派發新能源汽車 “政策大禮包”
《實施方案》還提出了系列政策配套。在財稅優惠政策上,《實施方案》明確,落實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 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 3 萬元;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 1.5 萬元。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同時,落實對生產研發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新能源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制造高新技術企業,按照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城鎮土地使用稅減按現行稅額標準的 50%執行;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規定比例加計扣除;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制造企業可申請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在充用成本上,《實施方案》明確,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價格政策,到 2030 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落實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電價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除低谷時段 23:00-次日 7:00 外,落實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確定的其他峰谷各時段價格,并根據規定提前向社會公布。對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并充電不超過4小時(含4小時),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落實新能源貨車最大通行權益保障,新能源貨車可全天通行除隧道、高架路和不具備貨車通行條件以外的所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