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市場主體承擔或者參與重大科技項目;完善新能源汽車領域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開放共享;賦予新能源汽車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更大“自主權”……《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發展條例》28日經安徽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圍繞安徽把汽車產業作為“首位產業”這一定位,對依法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發展進行了多項探索。
“作為全國首部省級層面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專項立法,條例在創新引領、產業鏈提升、場景拓展、開放合作、支撐保障等方面做出規定。”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安徽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走在全國前列,掌握了電池、電機、電控等核心技術,在智能化技術上取得了突破,培育招引了蔚來、大眾(安徽)、比亞迪等一批整車企業,但在零部件產業規模、研發創新能力、產業集聚力等方面仍存短板。
條例中明確,鼓勵、支持組建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聯合體、創新聯盟等方式,開展新能源汽車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支持市場主體承擔或者參與國家級、省級、市級重大科技項目;鼓勵開展與新能源汽車相關的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跨學科交叉領域的研究;支持開展氫內燃機、甲醇制氫、固態電池、碳化硅半導體等新技術研發應用。
為完善新能源汽車先進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條例中涉及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新能源汽車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服務機構,完善新能源汽車領域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開放共享激勵機制,推動科研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改革,賦予新能源汽車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和經費使用權等多項創新舉措。
聚焦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中的難點堵點,條例還就場景拓展、開放合作、支撐保障等方面做出規定。在促進產業鏈提升上,條例明確要培育“鏈主”企業,鼓勵、支持新能源汽車企業開展電池碳足跡和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鼓勵整車企業、動力電池領域企業開展廢舊產品梯次回收利用等。(劉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