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肇慶市市場監管局持續強化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一批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現將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端州區某貿易車行涉嫌銷售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規定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11月16日,肇慶市市場監管局對相關媒體關于端州區部分電動車門店存在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報道情況進行核查,發現端州區某貿易車行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合格證》(結構)不一致,涉嫌違反《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相關規定,涉嫌銷售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規定的電動自行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查辦中。
二、高要區南岸某電動車行銷售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6月19日,肇慶市高要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高要區南岸某電動車行進行日常檢查,檢查發現有5輛電動自行車與《產品合格證》登記的參數不一致。經查,當事人為了提高銷量,根據客戶要求對5輛電動自行車進行了改裝,安裝了加長坐墊及尾架,造成車輛與產品合格證登記的參數不一致。
當事人銷售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擅自變更獲證產品型號的行為,高要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相關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肇慶市某車業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案
2023年3月9日,端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肇慶市某車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內擺放的5輛某品牌電動車的鞍座長度大于35cm,涉嫌不符合國家標準。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5輛涉嫌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進行扣押,并委托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進行檢測檢驗。經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對上述5輛電動自行車分別出具《檢驗報告》,檢驗結論均為:“經檢驗,序號第1項(尺寸限值)不符合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本次執法抽查不合格。”當事人于2022年12月20日購進上述電動自行車5輛。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商品的行為。端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處沒收涉案電動車5輛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溫馨提醒
肇慶市市場監管局溫馨提醒全市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要求,守法合規經營,筑牢安全底線,不可銷售不合格的電動車,一旦違法違規,將受到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電動自行車時應認真查閱車輛銘牌、說明書,查看整車相關信息(包括整車編碼、電機編碼、整車簡圖、電池類型、電池容量、電池型號等)是否與合格證明一致。不購買加裝車篷、車廂、支架等改變外形結構和影響駕駛安全裝置的電動自行車。如發現違法違規經營電動自行車行為,請撥打12345或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