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于充電模式,換電模式在配電容量、電網調度、土地資源、基礎建設、電池管理等方面起到更好的調節作用。
因此,從國家到地方都在積極推出政策對換電模式進行推廣。
從政府政策和社會資源配置的角度考慮,在新能源汽車的未來發展中,換電模式的大規模應用將是大勢所趨。
但不可否認的是,換電雖有政策鼓勵支持,但主要為綱領性文件,關于換電新能源模式具體發展的支持政策及指引細則尚未明確出臺。
未來的政策還應該多從這些方面考慮。
海南發布2023年度對外運營充換電設施補貼申請預登記的通知
2023年11月30日,海南省發布了關于2023年度對外運營充換電設施補貼申請預登記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提前做好海南省2023年度充換電基礎設施補貼申請工作,部署相關驗收、申報、審核等事項,請各企業填報《2023年度對外運營充換電基礎設施補貼預登記表》,并于2024年1月15日完成登記。
住建部:加強充換電站等配套能源設施統籌建設
11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全面推進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其中提出,加強充換電站等配套能源設施統籌建設。按適度超前、集約高效、彈性兼容的原則,推動配套能源設施與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協同化建設,加強對城市加油加氣站、充換電站、綜合能源站等設施布局優化和規模管控,做好與電力設施、油氣管網等專項規劃的有效銜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強存量設施的混合利用,鼓勵建設“多站合一”的配套能源供應站點。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等,推進城市居住區共建共享充電基礎設施,合理利用周邊道路建設路側充電基礎設施。
襄陽市居民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將實行分時電價
11月24日,襄陽市發改委轉發了湖北省發改委《省發改委關于做好居民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分時電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居民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實行分時電價執行范圍包括: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在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的基礎上,實行分時電價政策。平段用電價格執行居民合表電價對應標準;高峰、尖峰時段用電價格以平段電價為基準,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1元、0.2元;低谷時段用電價格以平段電價為基準,每千瓦時降低0.15元。
海南公示充換電設施第四批(2022年度)建設運營補貼審核情況
11月21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全省充換電基礎設施及海南充換電一張網平臺第四批(2022年度)建設運營補貼審核情況的公示。
公示指出,經審核,全省符合條件的換電站20座、充電站790座(充電樁9311臺);補貼金額7771.2796萬元,其中,建設補貼3348.2370萬元,運營補貼為4423.0426萬元(含海南充換電一張網平臺運營補貼50萬元)。
湖北: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加油(氣)站配建換電設施
11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汽車產業轉型發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方案提出,加快充換電設施智能有序建設。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加油(氣)站配建快充和換電設施,建設綜合供能服務站。支持樁企、車企研發新型超級快充技術、換電技術,探索大功率超充充電設施建設新模式,加快建設一批超充示范項目。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予以支持,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支持符合條件的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力爭到2025年,建成充電樁60萬個。
河南信陽:開展電動汽車換電設施專項建設行動
11月8日,河南省信陽市政府印發關于《信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開展電動汽車換電設施專項建設行動。支持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開展集團式、規模化換電場站建設,實行“車電分離”銷售方式,推動換電站標準化建設運營;支持各地在公交、礦山、渣土、環衛等領域探索開展換電示范應用城市建設,加強換電模式車輛、動力電池等動態監測,提高安全運行水平。到2025年全市累計建成換電站5座。
江蘇鹽城:圍繞港口、公共交通、城市轉運等場景應用,支持建設布局專用換電站
10月26,鹽城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文件指出,推動換電模式應用,圍繞港口、公共交通、城市轉運等場景應用,支持建設布局專用換電站,加快車電分離模式探索和推廣。依托我市風光資源,探索開展“風光儲充”一體化試點應用,在充電樁利用率較低的地區建設集發電、儲能、充電一體化的充電基礎設施,實現清潔能源就地消納。
因此,從國家到地方都在積極推出政策對換電模式進行推廣。
從政府政策和社會資源配置的角度考慮,在新能源汽車的未來發展中,換電模式的大規模應用將是大勢所趨。
但不可否認的是,換電雖有政策鼓勵支持,但主要為綱領性文件,關于換電新能源模式具體發展的支持政策及指引細則尚未明確出臺。
未來的政策還應該多從這些方面考慮。
海南發布2023年度對外運營充換電設施補貼申請預登記的通知
2023年11月30日,海南省發布了關于2023年度對外運營充換電設施補貼申請預登記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提前做好海南省2023年度充換電基礎設施補貼申請工作,部署相關驗收、申報、審核等事項,請各企業填報《2023年度對外運營充換電基礎設施補貼預登記表》,并于2024年1月15日完成登記。
住建部:加強充換電站等配套能源設施統籌建設
11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全面推進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其中提出,加強充換電站等配套能源設施統籌建設。按適度超前、集約高效、彈性兼容的原則,推動配套能源設施與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協同化建設,加強對城市加油加氣站、充換電站、綜合能源站等設施布局優化和規模管控,做好與電力設施、油氣管網等專項規劃的有效銜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強存量設施的混合利用,鼓勵建設“多站合一”的配套能源供應站點。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等,推進城市居住區共建共享充電基礎設施,合理利用周邊道路建設路側充電基礎設施。
襄陽市居民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將實行分時電價
11月24日,襄陽市發改委轉發了湖北省發改委《省發改委關于做好居民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分時電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居民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實行分時電價執行范圍包括: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在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的基礎上,實行分時電價政策。平段用電價格執行居民合表電價對應標準;高峰、尖峰時段用電價格以平段電價為基準,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1元、0.2元;低谷時段用電價格以平段電價為基準,每千瓦時降低0.15元。
海南公示充換電設施第四批(2022年度)建設運營補貼審核情況
11月21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全省充換電基礎設施及海南充換電一張網平臺第四批(2022年度)建設運營補貼審核情況的公示。
公示指出,經審核,全省符合條件的換電站20座、充電站790座(充電樁9311臺);補貼金額7771.2796萬元,其中,建設補貼3348.2370萬元,運營補貼為4423.0426萬元(含海南充換電一張網平臺運營補貼50萬元)。
湖北: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加油(氣)站配建換電設施
11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汽車產業轉型發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方案提出,加快充換電設施智能有序建設。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加油(氣)站配建快充和換電設施,建設綜合供能服務站。支持樁企、車企研發新型超級快充技術、換電技術,探索大功率超充充電設施建設新模式,加快建設一批超充示范項目。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予以支持,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支持符合條件的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力爭到2025年,建成充電樁60萬個。
河南信陽:開展電動汽車換電設施專項建設行動
11月8日,河南省信陽市政府印發關于《信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開展電動汽車換電設施專項建設行動。支持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開展集團式、規模化換電場站建設,實行“車電分離”銷售方式,推動換電站標準化建設運營;支持各地在公交、礦山、渣土、環衛等領域探索開展換電示范應用城市建設,加強換電模式車輛、動力電池等動態監測,提高安全運行水平。到2025年全市累計建成換電站5座。
江蘇鹽城:圍繞港口、公共交通、城市轉運等場景應用,支持建設布局專用換電站
10月26,鹽城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文件指出,推動換電模式應用,圍繞港口、公共交通、城市轉運等場景應用,支持建設布局專用換電站,加快車電分離模式探索和推廣。依托我市風光資源,探索開展“風光儲充”一體化試點應用,在充電樁利用率較低的地區建設集發電、儲能、充電一體化的充電基礎設施,實現清潔能源就地消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