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辦公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呼黨辦通〔2020〕3號)要求和相關工作任務部署,避免柴油、汽油貨運車輛集中入城造成聚集性污染,減少機動車尾氣區域性污染排放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將對城區內個別區域部分路段貨運車輛通行進行管控,并發布如下管理通告:
一、新城區海拉爾東街辦事處區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氣象局西巷(興松小區西口至海拉爾西街路段;公主府街:通道北路至團校巷路段)、海拉爾西街(通道北路至呼倫北路路段)、賽馬場北路(通道北路至呼倫北路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二、回民區紅旗小學區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草原明珠路(海拉爾西街至預備役師北街路段)、海拉爾西街(阿拉善北路至西二環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三、玉泉區南湖濕地公園區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銀河南街(昭君路至云中路)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以上貨運車輛通行。
2、昭君路(世紀十八路至銀河北街路段)全天24小時禁止渣土車、商砼車、散裝水泥罐車、運煤車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四、玉泉區青城公園區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石羊橋路:中山西路至五塔寺東街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2、大學西街、大東街:小召前街至公園東路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3、梁山街、東寺巷、呂祖廟街(梁山街至石羊橋北路路段)、新民街(梁山街至石羊橋北路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五、賽罕區二十九中區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豐州路:南二環輔道至學苑東街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2、鄂爾多斯東街:丁香路至展覽館東路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3、展覽館東路:學苑東街至南二環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4、巨海城南巷、巨海城北巷、二十九中西巷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六、賽罕區金橋小學區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世紀東街:興安南路至青河路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2、雙河路:世紀東街至阿拉坦大街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3、昭烏達路:阿拉坦大街至帥家營路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4、烏尼爾東街:昭烏達路至興安南路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七、如意開發區如意公園區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萬通路:新華大街至如意和大街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2、騰飛南路以東:阿吉泰路(翠柳巷)、新吉樂街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八、金川開發區工大區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金四路:匯金道至金六道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2、金五道(南北段):金四路至金五路路段早6:00—晚22:00禁止輕型貨運車輛駛入;全天24小時禁止中型(含)以上貨運車輛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上述管控措施不限制新能源車輛,不限制工程搶險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拉運鮮活農畜產品車輛、拉運醫用防疫物資車輛。
確須駛入禁行線路的貨運車輛,提前到公安交管部門備案,按照指定時間、路線通行。
本規定自2020年5月20日起開始實施,之前發布的相關貨運車輛通行管理通告個別條款與此通告相抵觸的,以此通告為準。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將采用電子監控和現場執法相結合的辦法對駛入禁行區域禁行路段道路通行的貨運車輛進行管理。請廣大駕駛人相互轉告,遵照執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