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電車資源了解,十堰市為創建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十堰市經信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財政局、發改委、商務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制定《十堰市新能源城市貨運配送車輛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19-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
其中,《計劃》提及將給予在十堰城區從事城市綠色貨運配送企業的新能源物流車運營補貼,核定載質量2.5噸(含2.5噸)以下的一個考核期內獎補標準為:3000元/輛;2.5噸-4.5噸(含4.5噸)獎補標準為:3500元/輛;4.5噸以上獎補標準為:4000元/輛。
獎補期限暫定2年,分2個周期進行核算。每個周期為1年,首個核算周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算。
《計劃》還提及,對從事城市貨運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車輛發放一年有效期的通行證,準許在市區按照核定線路通行。
以下是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