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女士向本報反映,她在大興購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去上牌時才得知,這款車并不在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里,根本就上不了“京”牌。記者探訪發現,有店家明知車輛“超標”,卻違規銷售,向消費者保證可以代上外地號牌,并稱不影響在北京正常上路。
根據賈女士提供的線索,記者找到了位于龐各莊鎮的這家店鋪。這間小門臉外掛著“維修”的牌子,從外面并沒有看到售賣電動自行車的標識。店內也沒有擺放電動自行車的新車。當顧客提出想買輛電動自行車時,店主熱情地迎上前,掏出手機,打開相冊,里面是各種型號的電動自行車。“您先看看圖片,想要哪款?如果想試騎或者想買,我再從廠家調貨。”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在店主手機相冊里發現,這家店鋪售賣的電動自行車中,有許多品牌和車型并不在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其中就包括賈女士購買的一款“金箭”牌電動自行車。“這車能上‘京’牌嗎?”對于這個問題,店主連忙解釋:“這款車確實不在北京的目錄里,但這車符合河北省的標準,店里可以幫忙代上‘冀’牌。”店主還信誓旦旦地保證:“掛外地牌,不影響電動自行車的正常上路,沒問題,也不會被限行。”
■求證 外地號牌電動自行車不能在本市使用
記者向市交管部門求證,12123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電動自行車經登記,取得本市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駛;外省、區、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是不可以在本市使用的。本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制度,沒有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如果店家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與產品目錄不符合,消費者可以要求銷售者退貨或者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