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車輛使用頻率高,燃油消耗和污染排放總量占比大,示范帶動作用強。開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推動提升車輛電動化水平,不僅可以有效促進節能減排,帶動基礎設施建設,還能促進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探索和創新應用,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有助于鞏固和擴大發展優勢,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試點工作開展堅持需求牽引、政策引導、因地制宜、聯動融合的原則,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聚焦重點領域,支持廣泛參與。確定公務用車、城市公交、出租、環衛、郵政快遞、物流配送、機場等7個重點領域,結合城市經濟水平、產業基礎情況提出不同城市目標參考,給予不同城市廣泛參與的機會。二是強化目標引導,鼓勵創新應用。按照定量、定性相結合的方式提出電動化比例、充換電建設數量、新技術新模式創新應用工作目標要求,建立獎勵措施,推動試點車輛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三是明確重點任務,健全保障措施。提出車輛推廣、基礎設施建設、新技術新模式應用、政策和管理制度建設4方面任務,明確試點城市、所在省市、組織部門職責,研究制定后續支持舉措。
工信部預計,今年新能源汽車產銷仍將保持較快增長態勢。
下一步,工信部將重點開展五個方面工作:
一是優化政策供給。建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協調機制,統籌推動產業發展全局性工作。加強新階段重大問題系統研究,及時研究提出政策舉措建議。盡快完成積分管理辦法修訂,指導發布產業綠色低碳發展路線圖。
二是保障穩定運行。健全汽車生產風險預警機制,保障產業鏈、供應鏈暢通。加強國際資源開發合作,推動加快國內開采進度,積極開展整車、零部件、基礎元器件、關鍵材料等產業鏈上下游的交流合作,打擊投機炒作、捂盤惜售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多措并舉做好關鍵原材料保供穩價工作。
三是支持創新突破。發揮龍頭企業和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作用,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加快新體系電池、車規級芯片、車用操作系統等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推進“車路云”一體化發展,推動新能源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領域融合發展。
四是優化發展環境。推動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許可管理條例》,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試點。嚴格生產準入管理,遏制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協同推進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小區、高速公路“充電難”問題。加快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完善回收利用體系建設。
五是深化開放發展。持續落實汽車行業開放措施,加大汽車企業在境外投融資、消費信貸和海外投資險等服務支持力度,推動建設海外發展公共服務平臺,發揮多雙邊合作機制作用,加強各國在貿易投資、標準制定等領域溝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