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9.30”電動公交車自燃事件的批示要求,吸取事故教訓,消除隱患防范風險,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市公共交通服務中心立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公交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一輪電動公交車風險隱患排查治理,走訪全市5家客運場站和5家公交企業,不斷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各市(區)公交企業提出以下要求:
從思想層面入手,要高度重視電動公交車運營安全,清醒地認識電動公交車動力電池在充電、行駛、停置狀態下可能發生的自燃風險,分析研判形勢,強化隱患排查,防范重大風險,全面推進交通運輸行業城市公共交通運行安全。
從問題隱患入手,要加強公交場站安全管理,電動車輛分類停放,保持必要安全距離。加強電動公交車輛檢測檢驗,迅速聯系電動車輛供應商和動力電池廠商對所有電動公交車開展一輪風險排查,排查范圍包括:整車技術狀況、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以及車輛安全設施設備等。加強人員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從電動公交車管理人員、駕駛員到充電工、維修工等,人人知曉電動公交車崗位職責,精通安全管理技術要領,熟練操作和應急處置流程。
從制度建設入手,要重新梳理電動公交車輛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崗位職責,建立電動公交車輛、電池、充電樁等設施設備定期檢測和維護保養制度,不斷強化應急演練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