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隨著國際能源市場的波動,我國各類一次性消費能源長期處于供給緊張狀態,煤炭能源做為壓倉底的保底基石更是在供需、價格、流通等方面出現高頻率波動,山西省做為煤炭大省,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能源保供的決策部署,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用能需求,近年來不斷提提高煤炭產能,落實國家電煤中長協要求,嚴格遵守價格規定,優化外輸通道,為全國煤炭保供做出了巨大貢獻。做為國家能源局派駐山西的能源監管機構,山西能源監管辦堅持“全國一盤棋”供需原則,立足監管職責,發揮著哨兵、探頭作用,注重協調服務,協助指導山西省煤炭企業全面落實國家保供政策,確保全國能源供需平衡。
一、定位服務,溝通協調是重要措施
山西能源監管辦在煤炭保供工作中明確“服務是宗旨,監管是方式,協調是措施”的工作原則。在辦黨組領導下開展如下工作:一是完善和強化跨部門協調機制。在原有與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等能源管理部門溝通聯絡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至省內交通、工信等行業管理部門。橫向對接方面,與省直部門對接明確到處室,工作協調明確到崗位,互動聯動明確到人員;縱向對接方面,建立了與地市能源主管部門科級對接聯絡,與煤炭生產、發電等企業主體主管人員對接聯絡,確保基層真實信息及時準確反饋,問題解決直面主體。二是主動擔當,建立企地常態化溝通聯絡機制。在落實電煤中長協簽訂及履約工作方面,從監管角度出發,組織山西省能源主管部門、煤炭生產企業、煤炭交易中心、發電企業形成聯動機制,抽調專人形成專職專班,對協約合同的簽訂、煤炭產能保障、資源外輸通道、發電企業回款等全過程開展盯細節、找問題、溝通協調等工作,確保供給環節流暢、存在問題找準、協調溝通精準、困難解決及時,保障基礎電煤安全供給。三是開展調研和監管,走入現場了解和協調解決地方政府、企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在煤炭價格急劇變化時段,以明察暗訪形式直接走入煤炭生產企業、洗煤廠、發電企業,調研整理真實煤炭市場情況;在采暖季期間,結合各項監管任務,走入到燃煤供熱企業、散煤取暖戶家中、清潔煤集中售賣場所;為全面了解山西省煤炭供給和市場運行情況,多次走訪調研山西省煤炭交易中心。在調研和監管過程中,發現問題立即組織主管部門和企業現場協商解決,不把問題存檔留放。四是做好本職工作,發揮駐地優勢,定時向國家能源局報送電煤中長協簽訂履約和山西省內煤炭市場運行等情況,及時發現并反饋問題。
二、積極參與,全面融入山西省保供體系
山西能源監管辦始終堅持,只有融入煤炭保供體系工作運轉當中,才能真實發現問題你,有效實施監管,助力煤炭能源安全保供。因此,山西能源監管辦積極參與融入到山西省煤炭保供體系和實際工作當中。一是加入山西省煤電油氣運協調保障領導小組,成為山西省煤電油氣運綜合協調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能源保障和應急保供方面貢獻力量。二是立足監管、立足服務、堅持溝通協調,利用年度監管任務,始終對煤炭供應,特別是采暖季民生煤炭供應情況一盯到底,協助督導地方政府保障民生煤炭安全供給。三是始終堅持“全國一盤棋”供需原則,關注協調晉煤出省保供任務,溝通協調產能、運力、回款等多環節,確保全國電煤安全保供。
三、關注底線,緊盯兩“度”民生用煤保障
重點關注“迎峰度夏”電煤和“迎峰度冬”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保障民生用煤安全供給。一是辦內成立獨立監管協調機制,辦黨組掛帥,專職處室負責,建立煤炭生產企業、市場流轉企業、發電企業專業人才儲備庫,重點時段抽調專業人員開展專項監管。二是“迎峰度夏”時段持續監管電廠存煤紅線,協調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利用市場調節機制,合理疏導燃煤發電成本,指導電網企業剛性實施有序用電,堅決守住“限電不拉閘”“限電不限民用”紀律紅線。三是“迎峰度冬”時段,緊盯集中供熱燃煤和偏遠地區散煤的供給,在保障層民生用能需求的同時,也堅持清潔煤的使用推廣。
四、多措并舉,從電力側發力減輕煤炭供給壓力
通過非火力電源及電網工程建設,深化山西電力市場建設等措施,在電力側發力進一步減輕火電壓力,減少電煤供給需求。一是著力推進新能源、抽水蓄能、新型儲能、電網工程等山西省重點工程項目投資落地并開工建設。二是結合山西現貨市場運行特點修訂《山西省并網電廠雙細則》,起草印發《山西省電力系統一次調頻輔助服務實施細則》,通過市場調節措施,進一步平穩提升新能源電力占比,有效推動儲能利用,減輕火力發電側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