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發展改革委本月 15 日發布《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新能源汽車方面,《措施》明確鼓勵汽車消費,將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和增強居住區、辦公區、商業中心、休閑中心、旅游景區、工業園區的充電服務能力,從而實現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
IT之家摘錄《措施》相關內容如下:
延續和優化 2023 年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
相關部門將對購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 3 萬元;對購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 1.5 萬元。
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相關部門將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和增強居住區、辦公區、商業中心、休閑中心、旅游景區、工業園區的充電服務能力。實現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做好配套電網建設,根據充換電基礎設施供電容量需求,及時啟動全省電網滾動規劃調整,預留充足的充電設施供電容量,提升電網支撐能力。
相關部門表示,今年以來,云南省上下全面落細落實各項促消費政策舉措,消費市場保持恢復增長態勢。1—7 月,全省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6504.20 億元,同比增長 7.8%,高于全國平均(7.3%)0.5 個百分點;線上消費實現較快增長,通過公共網絡實現的商品銷售額同比增長 50.6%。文旅市場持續回暖,上半年全省接待游客 5.39 億人次,實現旅游總收入 6394.32 億元,同比分別增長 40%、40.8%,分別是 2019 同期的 134.9% 和 122.2%。
相關措施將鼓勵汽車消費、促進成品油消費、提升家居家電消費,從而加力鞏固傳統大宗商品消費,穩住消費基本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