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9號)要求,近日,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天津市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突出三方面特點:
一是立足產業發展,明確工作目標。結合國家整體產業發展目標,我市明確到2030年,力爭全市新增各類充電樁不少于10萬臺,車樁比處于全國主要城市前列。
二是突出問題導向,直擊現實難點。對于目前行業中出現的“找樁難”、“進小區難”及“公路充電難”等現實難點,針對性地提出了優化完善城際、城市、農村地區充電網絡以及推進居住區和公共區域充電設施建設等措施,多措并舉滿足人民群眾出行充電需求。
三是堅持因地制宜,體現天津特色。立足京津冀協同發展,提出建設京津冀區域一體化的公共充電服務網絡體系。同時提出加快建設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綜合服務平臺和打造“津e充”APP,推動充電設施全量接入,滿足居民綜合查詢、智能導航、便捷支付等需求,推動實現充電服務“一張網”。
具體如下↓
發展目標
到2030年,力爭全市新增各類充電樁不少于10萬臺,車樁比處于全國主要城市前列。
實現京津冀主要城市交通圈充電網絡全覆蓋,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樁全覆蓋,城市各類停車場充電樁全覆蓋、農村地區充電樁鎮鎮全覆蓋、4A級以上景區充電樁全覆蓋,形成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布局的充電網絡。
充電基礎設施智能開放,充電設備快慢結合,充電服務安全便捷,充電信息互聯互通,基本建成覆蓋廣泛、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更好滿足人民群眾購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車需要,助力推進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轉型與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重點任務
(一)優化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布局
1.打造京津冀互聯互通充電服務網絡。支持京津冀城市圈發展,加密主要城市間充電網絡,提升新能源汽車在京津冀城市群間的通達能力。加強充電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協同建設,強化京津冀地區充電服務數據交換共享,加快充電網絡智慧化升級改造,實現跨區域充電服務有效銜接,建設形成京津冀區域一體化的公共充電服務網絡體系。到2025年,市域城鎮間“0.5至1小時交通圈”、京津雄核心城市“1至1.5小時交通圈”、京津冀主要城市“3小時交通圈”實現充電網絡全覆蓋。(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設便捷高效的城際充電網絡。完善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推進津石高速靜海西服務區、京津高速梅廠服務區等一批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實現充電樁100%覆蓋。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同步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因地制宜開展既有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和充電樁擴建,新增設施原則上應采用大功率充電技術。推動具備條件的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服務區(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織密充電網絡,更好滿足公眾高品質、多樣化出行服務需求。(市交通運輸委、市發展改革委、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設結構完善的城市充電網絡。以城市道路交通網絡為依托,以“兩區”(居住區、辦公區)、“三中心”(商業中心、工業中心、休閑中心)為重點,推動城市充電網絡從中心城區向城區邊緣有序延伸。各區在謀劃實施城市更新項目時,應因地制宜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改造范圍。各區在規劃建設停車場所時,應同步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實現城市各類停車場景100%覆蓋。城市道路臨近空間建設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推動新建具有一定規模的集中式充電基礎設施。居住區推廣智能有序慢充為主、應急快充為輔的充電基礎設施。辦公區和“三中心”等城市專用和公用區域布局建設快慢結合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局、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設有效覆蓋的農村地區充電網絡。區鎮(鄉)公共充電網絡規劃有關內容要納入區鎮(鄉)國土空間規劃,統籌保障充電場站建設空間,為充電站提供規劃用地支撐。推動公共直流快充站建設,優先在鄉鎮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醫院、學校等對外公共服務機構所屬公共停車場,A級景區、鄉村旅游重點村、農家院、村委會等地配套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實現“充電站區區全覆蓋、充電樁鎮鎮全覆蓋”。推動規范充電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提高資源利用節約集約水平,加大配套電網建設改造力度,增強農村電網的支撐保障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電力公司、相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重點區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5.完善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條件。壓實新建居住區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國家和我市對新建小區充電基礎設施配建要求,固定車位按規定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滿足直接裝表接電要求。規劃主管部門應在新建住宅規劃條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階段嚴格執行配建或預留充電基礎設施的比例要求,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納入整體工程驗收范疇。推動將老舊小區合理增設充電基礎設施的內容納入城市更新規劃指引,支持老舊小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不增收土地價款。鼓勵各區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老舊小區基礎類設施改造范圍,并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大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持續開展居住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居民小區內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實行居民電價,對具備安裝條件的小區應建盡建,滿足居民充電需求。推動供電企業在居民個人報裝環節主動與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等居住社區管理單位協商,統一出具允許施工證明,備案制受理居民申請,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等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應積極配合用戶安裝充電基礎設施并提供必要協助。(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推動公共區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國有企業結合公務用車和職工購置新能源汽車需求,查漏補缺完善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對外開放,滿足社會公眾充電需求。重點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交通樞紐等公共停車區域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逐步提高快充設施占比。充分考慮公交、出租、物流、郵政快遞等充電需求,加強停車場站等專用充換電站建設。加快旅游景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A級以上景區結合游客接待量和充電需求配建充電基礎設施,4A級以上景區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進一步推動傳統加油站轉型升級,到2030年,具備充換電功能的綜合能源站達到50座。(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服務水平
8.推動多元化社會資本建設運營。促進充電基礎設施投資多元化,引導各類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運營,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健康可持續的充電服務市場。在符合條件的居民區推廣移動共享充電樁新模式,提高車位和充電基礎設施利用效率。持續優化“聯網通辦”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與電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合作,為購買新能源車的百姓提供購車、接電、裝樁“一站式”服務。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要加強節假日期間車流量、充電需求預判,加強節假日充電引導,在榮烏、京滬、京秦、秦濱等客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合理布局移動應急充電設備,增強充電網絡韌性。(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委、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全量接入,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服務、行業監管、考核評價、運行分析、居民支付結算互聯互通。引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參與市場化電力需求響應,開展綠電交易,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分步驟、按階段有序接入國家充電設施監測服務平臺,支撐國家級平臺建設。鼓勵私人充電基礎設施自愿接入?;谄脚_開展“津e充”APP建設,滿足居民綜合查詢、智能導航、便捷支付等需求,實現充電服務“一張網”。(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委、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強行業規范管理。完善充電基礎設施運維體系,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主體責任,提升設施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依托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綜合服務平臺,以規范管理和服務質量為重點構建充電基礎設施評價體系。推進將“油車占位”行為治理納入城市管理范圍,提升消費者充電服務滿意度。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家、行業充換電等技術標準制修訂,進一步完善充電基礎設施標準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行業安全管理。嚴格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質量安全管理,依法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壓緊壓實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規范生產行為,提高車輛產品的安全性能。引導充電基礎設施投資運營企業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督促企業定期對充電樁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不定期組織全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安全抽查工作。加大充電安全宣傳和培訓力度,編制安全充電知識手冊,指導用戶規范安裝、建設、使用充電基礎設施,杜絕“飛線充電”等私拉亂接的違規充電行為。(市應急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充電基礎設施科技創新
12.探索車網雙向互動場景。新建充電基礎設施應采用智能設施,推動既有充電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探索電動汽車負荷參與不同市場類型的技術實現方式,制定通信、控制、系統等標準,聚焦交通樞紐、景區、物流園區等充電場景,加強電動汽車與電網雙向互動(V2G)新技術研究,充分挖掘電動汽車移動儲能資源潛力。加強車網互動關鍵技術研究,加快車網互動充電示范場站建設,形成“大型充電示范場站+小區有序充電站”的車網互動充電網絡。開展車聯網、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換一體站等試點示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鼓勵新技術創新應用。持續優化快充網絡布局,降低場站用能成本。加快推進快速充換電、大功率充電、智能有序充電、光儲充協同控制等技術應用。推廣普及機械式、立體式、移動式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開展“移動共享”充電樁試點,示范應用小直流充電技術,提升社區充電效率。前瞻布局和推廣無線充電、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等未來技術,加大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智能服務平臺等技術成果推廣力度。(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