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記者 吳心怡)近日,昌江黎族自治縣發布2024年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的若干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據悉,在昌江汽車經銷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并上牌,最高可獲得1.2萬元獎勵。
根據此次發布的措施,2024年在昌江汽車經銷企業購買貨運、客運和環衛新能源汽車新車,每輛車按照購車發票金額分為三檔,分別給予0.7萬元、0.9萬元、1.1萬元獎勵,在昌江初次上牌的再額外獎勵0.1萬元。除貨運、客運和環衛外的新能源汽車新車,每輛車按照購車發票金額分為三檔,分別給予0.3萬元、0.5萬元、0.6萬元消費券獎勵(獎勵總量限額300輛)。
此次發布的措施支持汽車銷售行業做大做強,對首次升規并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的汽車經銷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2024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的汽車經銷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今年銷售新能源汽車的昌江汽車經銷企業,按照售車發票金額給予每輛0.1萬元至0.5萬元獎勵。
此外,為支持新能源下鄉,對2024年在昌江舉辦時間不少于2天、參展車輛不少于30輛的汽車展銷活動的主辦單位,按照舉辦地在縣主城區、縣主城區外分別給予0.5萬元、1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