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內蒙古人民政府發布關于促進新能源消納若干舉措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動新能源制氫及下游產業鏈延伸,充分發揮新能源邊際效益快速壯大制氫產業。科學預測未來3—5年全區新能源利用水平及變化趨勢,研究制定利用制氫設施及配套儲能消納風光電量的政策措施。
通知明確,制定儲能容量補償機制,完善儲能調度運行機制及電力市場交易機制。完善儲能政策體系,規劃建設新型獨立儲能電站,推動儲能發揮新能源消納作用。在電網側布局建設新型獨立儲能電站,鼓勵新能源配建儲能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轉為電源側獨立儲能電站。到2025年底,電網側儲能規模達到3GW以上,電源側儲能規模達到6GW以上。
同時,通知還提到,實施充電基礎設施消納新能源試點,提高新興用電市場消納新能源能力。重點圍繞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旅游景區、煤礦礦區等應用場景,充分利用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資源,統籌規劃布局新能源、充換電站和儲能設施。
此外,建立新能源調峰考核機制,統籌電力供需形勢、新能源運行狀況以及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要求,制定調峰考核辦法,明確電網、調節性電源、儲能、用戶各方調峰責任、目標、任務及具體要求,充分發揮電力系統整體調節能力。
通知明確,制定儲能容量補償機制,完善儲能調度運行機制及電力市場交易機制。完善儲能政策體系,規劃建設新型獨立儲能電站,推動儲能發揮新能源消納作用。在電網側布局建設新型獨立儲能電站,鼓勵新能源配建儲能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轉為電源側獨立儲能電站。到2025年底,電網側儲能規模達到3GW以上,電源側儲能規模達到6GW以上。
同時,通知還提到,實施充電基礎設施消納新能源試點,提高新興用電市場消納新能源能力。重點圍繞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旅游景區、煤礦礦區等應用場景,充分利用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資源,統籌規劃布局新能源、充換電站和儲能設施。
此外,建立新能源調峰考核機制,統籌電力供需形勢、新能源運行狀況以及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要求,制定調峰考核辦法,明確電網、調節性電源、儲能、用戶各方調峰責任、目標、任務及具體要求,充分發揮電力系統整體調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