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破局科學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訪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仁賢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代表國務院,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談及過去5年我國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工作成績單,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統籌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綠色低碳發展,科學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由6.5億千瓦增至12億千瓦以上,清潔能源消費占比由20.8%上升到25%以上。”
陽光電源是我國新能源企業的代表之一,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此次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仁賢建議,堅持先立后破、逐步擴大碳市場的覆蓋范圍;同時,支持燃料電池并網發電,進一步推動產業發展。
擴大碳市場覆蓋范圍,鼓勵民間自愿交易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啟動已近兩年,為我國實現“雙碳”目標提供了碳排放權交易的市場化平臺,其發展與完善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全國碳市場總體運行平穩,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曹仁賢指出,“非臨近履約期交易清淡,市場活躍度較低;石化、鋼鐵、有色、造紙、化工、建材等工業領域暫未被納入全國碳市場,大量的企業和排放未被納入履約考核;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市場暫未重啟,CCER存量不足;民間市場主體缺乏參與碳市場自愿交易的途徑,且可參與交易的品種、交易和管理制度不明確等。”
對此,曹仁賢表示,建議擴大碳市場覆蓋范圍,鼓勵民間自愿交易。
堅持先立后破、逐步擴大碳市場的覆蓋范圍
目前,我國碳市場已納入發電行業,覆蓋全國碳排放量約45%,但還有大量高耗能行業未被納入。“盡早將水泥、鋼鐵和電解鋁等高能耗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并盡快明確其納入的時間節點及碳配額分配原則。”曹仁賢建議“十四五”期間將更多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
碳交易產品和交易方式的多樣化有利于提升市場活躍度,進而加快全國碳市場的市場化進程。曹仁賢建議,“完善并豐富全國碳市場的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在現階段全國碳市場現貨交易的基礎上,借鑒國際碳市場經驗,進一步增加如碳遠期、碳期權、碳期貨等碳金融產品種類,并引入遠期交易、展期交易、掉期交易等更多交易方式。”
此外,曹仁賢還建議全國碳市場設置碳配額有償分配比例,拍賣收入用于支持欠發達地區節能減排項目;逐步引入碳配額通過拍賣方式發放的機制,提升碳配額有償分配的比例,所獲收益用于環境保護、低碳投資和幫扶欠發達地區的節能減排項目。
積極鼓勵民間市場主體自愿交易
曹仁賢認為,“市場主體交易的活躍度是碳市場能否發揮減排效果和作用的關鍵。”因此,曹仁賢建議鼓勵民間市場主體參與碳市場。開放非控排企業、機構及個人進入碳市場,并降低其入市門檻,通過市場化機制增強碳市場的覆蓋面和活躍度。
同時,曹仁賢建議盡快重啟CCER市場,加快落實自愿減排市場建設。根據不同類別新能源項目的市場存量,及項目開發的額外性,甄選出一批符合碳市場交易需求、能穩定推進碳市場有序發展的自愿減排項目,并支持開發對應的方法學工具,積極推進新能源行業參與到碳市場中。盡快重啟CCER項目備案,發揮企業開展自愿減排項目的積極性。
另外,曹仁賢還建議政府牽頭制定全國及地方碳普惠體系相關管理辦法,加快民間碳普惠體系建設,記錄、量化中小微企業及個人參與低碳場景、踐行減排的行為。企業和個人可通過碳普惠機制獲得官方認可的碳減排量,能自由進入碳市場實現碳減排量的交易變現,或通過政策支持、商業獎勵等消納渠道實現其價值,推動社會形成全面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
支持燃料電池并網發電
自“雙碳”目標提出以來,我國可再生能源應用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可再生能源在電力系統占比不斷提高。但由于自身的波動性、間歇性特點,以及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與能源消納在空間、時間上的不均衡,可再生能源的長期發展受到了一些制約。
在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進程中,電能與氫能可共同作為綠色能源的終端形態,電氫、氫電耦合是未來能源創新發展的一種路徑。以氫為燃料的燃料電池具有無污染、無噪音、無排放等優點,可以將氫能轉化為電能饋入電網,也可以作為用戶的自備微型電廠。燃料電池發電將對我國深度脫碳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目前燃料電池并網發電的技術還不成熟,政策尚未出臺,燃料電池發電、可再生能源發電以及傳統煤電上網發電存在較大差異,當前技術主要用于車輛等移動場合。現有的新能源并網發電政策也不適用于燃料電池發電。”談到燃料電池發展現存問題,曹仁賢認為,“氫氣制備、儲運、配送及應用環節成本較高,燃料電池材料耐久性、系統效率和成本也有待進一步改善,現階段燃料電池并網發電無經濟性可言。”
我國燃料電池發電產業處于發展初期,燃料電池發電僅以個別示范方式運行,缺少商業化應用。因此,曹仁賢建議,“盡快制定燃料電池并網發電管理制度,借鑒早期扶持風、光發電的成功經驗,逐步建立相關制度流程、標準規范,提前出臺相應政策,激發產業潛能。”
燃料電池并網電價形成機制也是值得關注的一大方向。曹仁賢認為,燃料電池發電度電成本由設備初投資、氫原料和運營成本等構成。隨著技術發展及產業規模化和氫源的多元化,發電效率將進一步提升,系統成本將大幅度降低。曹仁賢建議,“由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氫燃料電池的發電成本,盡快厘定上網電價,高于各地標桿電價部分,由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給予補貼。具體政策可參照目前光熱發電的政策,實行項目總量控制,并逐步擴大規模,逐步降低補貼強度。”
與此同時,曹仁賢認為還應完善燃料電池熱電聯供鼓勵政策。燃料電池發電過程中伴隨大量熱能產生,熱電聯供系統可以回收部分熱能,進而大幅度提高系統效率。《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提出因地制宜布局氫燃料電池分布式熱電聯供設施,部分地方政府規劃也提及積極推進氫燃料電池熱電聯供項目的發展。但現行政策仍較粗略,多側重于產業規模及技術的發展方向,缺乏對產業落地的細致指導。對此,曹仁賢建議,“盡快完善關于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的扶持政策,鼓勵燃料電池發電項目積極配套熱電聯供系統,提高系統效率和經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