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優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安排協調機制,加快2023年提前下達的2184億元專項債券發行,力爭上半年全部使用完畢。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煤炭儲備設施、抽水蓄能電站、深遠海風電、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村鎮可再生能源供熱等領域項目謀劃儲備,新增支持煤炭儲備、新能源以及國家級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優質項目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作為資本金。
加快推進能源轉型發展“九大工程”,推動具備條件的海上風電、海上光伏項目應開盡開、能開快開,推動更多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魯西南采煤沉陷區“光伏+”基地項目納入國家新增大型風光基地項目,全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裝機達到8000萬千瓦左右。按照“應并盡并、能并早并”原則,保障具備并網條件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及時并網,允許分批并網,全年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1000萬千瓦。
持續拓寬民間投資行業領域,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鐵路、高速公路、港口碼頭及相關站場、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支持民營企業加大太陽能發電、風電、生物質發電、儲能等節能降碳領域投資力度,按規定落實建設用地、資金支持以及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定期向金融機構推送民間投資項目。穩妥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滾動做好后續項目儲備。
詳情見下: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重要指示要求,錨定“走在前、開新局”,聚焦聚力促進經濟加快恢復發展,持續鞏固“穩中向好、進中提質”良好態勢,省委、省政府研究確定了《關于促進經濟加快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政策清單(第二批)》,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促進經濟加快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政策清單(第二批)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推動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省“兩會”各項部署扎實落地,促進經濟穩中向好、進中提質,確保一季度實現“開門紅”、上半年全面向上向好,現制定如下政策舉措。
一、加大援企惠企力度
1.全力服務保障企業復工達產,落實企業開工復產實時監測報告機制,用好“四進”工作力量,全面排查摸清企業面臨的工人返崗、產銷對接、原材料供應、資金保障、物流運輸、市場開拓等實際困難,建立問題實時征集、及時解決、限時反饋工作閉環,加快推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復工達產。指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引導有市場、有訂單的企業增加一季度排產。(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四進”工作辦公室)
2.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2023年一季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3.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牽頭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4.實施穩崗擴崗專項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單戶授信額度最高3000萬元,給予不超過4%的優惠貸款利率。鼓勵各市加大利率優惠力度,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額度和無還本續貸等差異化支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中國銀行山東省分行、中國銀行青島市分行)
5.優化企業用工服務,執行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調查定期公開發布制度,建立“用工監測—用工保障—人才培養”一體化服務體系,一季度分行業、分領域、分區域召開1000場以上線上線下招聘活動,促進供需精準對接;將醫療物資保供企業納入重點服務對象,全力保障企業用工需求。(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6.降低物流運輸成本,對行駛山東省內高速公路安裝ETC設備的貨車和納入監管平臺的營運大型客車實行85折通行費優惠,政策執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對2023年新開加密或繼續執飛的國際(地區)海運及航空貨運航線給予單個航班最高5—150萬元補貼,對臨時國際航空貨運航線給予最高100—300元/噸航時補貼,對航空公司在山東省設立運營基地或子公司的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補貼。優化航空貨運補貼標準,鼓勵省內機場加密、增開北美和歐洲貨運航線。(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
7.降低企業辦電成本,全省小微企業申請160千瓦及以下用電報裝的,由供電企業負責公共電網至用戶電能表的全部投資。推進供電服務領域“一件事一次辦”,深化房產管理系統與供電系統數據互聯互通,常態化實施“不動產+供電”線上聯動過戶。(牽頭單位:省能源局)
8.實施重點擴產企業包靠服務,建立新投產工業項目、年新增產值1億元以上工業企業清單,逐一明確服務專員,按照“省級統籌、分級負責”的原則,省級幫包服務新增產值10億元以上企業,市縣級幫包服務新增產值1億元以上企業,全力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問題,形成優質增量拉動效應。(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加快恢復和提振消費
9.實施“山東消費提振年”行動,跟蹤抓好《支持商貿流通行業促進居民消費的政策措施》(魯商發〔2023〕2號)《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費的政策措施》(魯文旅發〔2023〕2號)落地,督促各市結合實際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推動消費市場全面復蘇回暖。(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
10.開展文旅消費促進行動,辦好“暢游齊魯樂享山東”主題旅游年,開展青島國際啤酒節、泰山國際登山節、孔子文化節等品牌活動,新建10家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11.實施電商“三個十”計劃,新打造10家電商供應鏈基地、10家電商直播基地、10個電商產業帶,創新舉辦電商促消費活動,促進魯貨名品擴大網上銷售。(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12.深入開展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創新示范活動,采取“先創后獎”方式,對新認定的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創新示范縣(市、區),省級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并對排名前列、實效突出、創新示范作用顯著的再給予20%—40%的示范引領獎勵。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全面落實優化生育政策,新增托位數3萬個,千人口托位數達到3.4個。(牽頭單位: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
13.支持各市采取發放購房消費券等多種形式促進住房消費。對新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通過適當方式予以支持。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帶押過戶”登記模式,優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對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允許各市適當上浮公積金可貸額度。(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
三、著力擴大有效投資
14.盯緊省市縣三級重點項目,建立“一對一”聯系幫包機制,實施重大項目聯審會商,組織開展常態化、全覆蓋的現場協調服務,跟進解決項目落地中的困難問題,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遴選1000個左右優質項目,集中提速辦理項目審批、用地環評、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加快征地拆遷、市政配套等工作,推動一批基礎設施“七網”、重大產業項目早開工、快建設,形成示范拉動效應,確保省市縣三級重點項目一季度完成投資6000億元以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15.優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安排協調機制,加快2023年提前下達的2184億元專項債券發行,力爭上半年全部使用完畢。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煤炭儲備設施、抽水蓄能電站、深遠海風電、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村鎮可再生能源供熱等領域項目謀劃儲備,新增支持煤炭儲備、新能源以及國家級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優質項目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作為資本金。(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16.實施重大產業項目引領工程,制定發布投資導引,充實專項儲備庫,對入庫項目開通綠色通道,落實貸款貼息、設備獎補等政策支持。抓好20個事關重大生產力布局項目建設,再謀劃10個左右支撐性引擎性項目;梳理投資10億元以上重點工業項目清單,“一對一”服務保障,積極爭取國家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專項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7.開展技改提級行動,篩選實施1200個重大技改項目,統籌不少于5億元資金,創新實施技術改造設備獎補、股權投資、技改專項貸等支持政策,引導企業加大技改投入。(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18.加力實施基礎設施“七網”建設行動,對新開工項目開通綠色審批通道,擇優落實前期工作經費,最大限度壓減手續辦理時限;支持公路、鐵路、城建、水利等領域補短板基礎設施項目,在投資回報機制明確、收益可靠、風險可控前提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適當下調項目資本金比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
19.加快推進能源轉型發展“九大工程”,推動具備條件的海上風電、海上光伏項目應開盡開、能開快開,推動更多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魯西南采煤沉陷區“光伏+”基地項目納入國家新增大型風光基地項目,全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裝機達到8000萬千瓦左右。按照“應并盡并、能并早并”原則,保障具備并網條件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及時并網,允許分批并網,全年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1000萬千瓦。(牽頭單位:省能源局)
20.堅持節約集約用地,預支新增用地指標保障項目落地,在國家明確2023年度新增用地指標配置規則前,對基礎設施項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資到位、拿地即可開工建設的重點項目,可預支指標辦理用地報批手續,預支數量不作限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年底前統一核算。(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21.實施重大基礎設施用地報批獎勵,2023年獲得用地批復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單獨選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對合規新增建設用地,省級給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標獎勵,其中獲國務院批復的獎勵10%,獲省政府批復的獎勵5%,指標直接獎勵到項目所在縣(市、區)。(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22.持續拓寬民間投資行業領域,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鐵路、高速公路、港口碼頭及相關站場、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支持民營企業加大太陽能發電、風電、生物質發電、儲能等節能降碳領域投資力度,按規定落實建設用地、資金支持以及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定期向金融機構推送民間投資項目。穩妥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滾動做好后續項目儲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能源局)
23.完善項目謀劃儲備、要素保障、問題解決、督導服務四項機制,用好5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考核獎勵資金和3000萬元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對考核前列的市給予正向激勵。(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四、全力穩住外貿外資
24.盯緊歐美、日韓、RCEP成員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境外市場,分批次組織企業“抱團出海”,加強與境外商協會和投資促進機構對接合作,集中簽約一批外貿訂單和重大外資項目。(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25.加大境外展會支持力度,安排展會項目130個左右,對年內主辦類展會和各市組織的重點類展會展位費給予80%補貼,助力企業搶訂單拓市場。(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26.研究制定跨境電商、市場采購貿易等新業態支持政策措施,制定跨境電商躍升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年—2025年),開展“產業集群+跨境電商”培育行動,在全球重點海外倉布局“山東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前展后倉”拓展國際市場。(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27.籌備辦好跨國公司領導人青島峰會、儒商大會、港澳山東周等重大活動,加強產業鏈招商和市場化招商,招引一批重點外資項目落地。鼓勵存量外資企業增資擴股,對新設(含增資)外資項目(不含房地產、金融業、類金融業及“兩高”項目),支持各地按投向實際生產經營的外資使用金額給予獎勵。對省級財政年度貢獻首次突破1億元的產業鏈重大外資企業給予重點支持。(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
五、優化提升供給質量
28.設立加力提速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獎勵資金,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裝備制造、高端化工等重點領域,對2023年一季度新增工業產值超過3億元、增速不低于15%的,在一季度末按產值規模、增速等指標復合計算前100名工業企業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全年產值累計增速不低于10%且新增納稅不低于500萬元的工業企業,分檔給予單戶累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企業產值以統計部門核定的數據為準,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統籌安排。(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29.強化企業梯次培育,支持領航型企業牽頭建立行業合作機制,制定單項冠軍培育提升工作方案,新增省級以上單項冠軍企業200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0家、瞪羚企業40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200家以上,促進大中小企業協同、集約集聚發展。(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30.做大做強4個國家級“雙跨”平臺,新培育省級平臺50個以上,打造100家左右“工賦山東”工業設備上云標桿企業、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31.優化企業創新生態,推動大型企業科技設施、科研數據、技術驗證環境與中小企業共享共用,支持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推進“產業+學科”開放式大學科技園建設,依據年度建設發展績效評價結果,對其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活動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32.堅持嚴控“兩高”、優化其他,進一步提高“兩高”項目管理科學化精準化水平,將瀝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調出“兩高”項目范圍,將鑄造用生鐵從鋼鐵行業調出單列;對不增加產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術改造項目(不包括核心設備拆除新建、產能整合、搬遷入園、易地搬遷)實行市級指導、省級報備制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
33.編制實施生態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311”工程方案,加快濟南、青島、淄博3大生態環保產業集群建設,培育壯大10個生態環保產業特色園區、100家龍頭骨干企業。(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34.省級財政安排銜接資金31億元,重點支持銜接鄉村振興集中推進區建設,培育壯大鄉村產業,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設施建設。創建省級鄉村振興齊魯樣板示范區30個以上,省級財政對每個示范區分階段累計獎補2000萬元。安排股權投資資金2.8億元,加快海洋牧場、種業提升、工廠化園區建設。(牽頭單位:省委農辦、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六、有效釋放改革動力活力
35.實施要素集成改革,積極承接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國家試點,開展省級聯動試點。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有序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深化畝產效益評價改革,重點區域內工業用地全部推行“標準地”出讓。充分發揮各類政府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引進一批創業投資基金、天使投資機構,舉辦產業資本對接活動,拓寬市場化、多元化融資渠道。(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36.開展營商環境集成改革,推動涉企全生命周期事項集成化辦理,實現高頻服務事項“免證辦事”“一碼通行”。完成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提升,加快推進全省政務服務標準統一、體驗一致。迭代升級“愛山東”政務服務平臺,打造免申即享、智能審批等數字化應用場景。推動市場監管、稅收管理、進出口、生態環保、勞動保障、醫療保障、醫藥招采、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建立健全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加快實施具體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大數據局、省市場監管局)
37.推動企業集成改革,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制定創建世界一流企業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梯次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大企業好企業;制定省屬企業董事會授權管理辦法,高標準實施省屬企業對標一流質效提升工程;制定實施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新培育10個左右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發布民營企業家“掛帥出征”百強榜。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
以上第2、3、4、7、13、15、17、18、19、20、21、25、27、28、32、34條,共16項政策作為“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政策清單(第二批),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明確實施期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同步制定實施細則。各級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全力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加強宣傳解讀、跟蹤服務和督導評估,推動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促進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