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兩個碳達峰關鍵期,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等方面目標指標。
“十四五”期間,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基本形成,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全社會能源資源利用和碳排放效率持續提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32%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為全省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和國務院相關工作安排,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省碳達峰工作,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先立后破、穩中求進,強化系統觀念和戰略思維,突出科學降碳、精準降碳、依法降碳、安全降碳,統籌穩增長和調結構,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明確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目標任務,加快實現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綠色變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為全國碳達峰工作提供重要支撐、作出應有貢獻。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基本形成,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全社會能源資源利用和碳排放效率持續提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32%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為全省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質量現代產業體系基本形成,在全社會廣泛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到203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繼續走在全國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5%左右,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二、重點任務
堅決把碳達峰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和全過程,扭住碳排放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重點實施“碳達峰十五大行動”。
(一)產業綠色提質行動。
深度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形成綠色經濟新動能和可持續增長極。
1. 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強化產業規劃布局和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銜接,引導各地區重點布局高附加值、低消耗、低碳排放的重大產業項目。深入實施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六大工程”,推動傳統制造業綠色化改造,打造以綠色低碳為主要特征的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加快培育發展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提前布局人工智能、衛星互聯網、光通信和太赫茲、超材料、天然氣水合物、可控核聚變等未來產業。加快服務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推動現代服務業同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到2025年,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提高到33%。
2. 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制定綠色低碳產業引導目錄及配套支持政策,重點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環境和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綠色產業,加快培育低碳零碳負碳等新興產業。推動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化發展,依托珠三角地區打造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研發基地,依托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打造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綠色標桿園區和企業。加快發展先進核能、海上風電裝備等優勢產業,打造沿海新能源產業帶和新能源產業集聚區。制定氫能、儲能、智慧能源等產業發展規劃,打造大灣區氫能產業高地。發揮技術研發和產業示范先發優勢,加快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全產業鏈布局。
3. 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對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全面排查在建項目,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嚴格落實產業規劃和政策,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尚未飽和的要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門檻。深入挖潛存量項目,依法依規淘汰落后低效產能,提高行業整體能效水平。到2030年,鋼鐵、水泥、煉油、乙烯等重點行業整體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強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大力發展新能源,傳統能源逐步退出必須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建設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4. 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合理安排支撐性和調節性清潔煤電建設,有序推動煤電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保障能源供應安全。推進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清潔高效利用,提高電煤消費比重,大力壓減非發電用煤,有序推進重點地區、重點行業燃煤自備電廠和鍋爐“煤改氣”,科學推進“煤改電”工程。
5. 大力發展新能源。落實完成國家下達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打造粵東粵西兩個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適度開發風能資源較為豐富地區的陸上風電。積極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式光伏電站示范項目。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統籌規劃垃圾焚燒發電、農林生物質發電、生物天然氣項目開發。到2030年,風電和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7400萬千瓦以上。
6. 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高效建設惠州太平嶺核電一期項目,推動陸豐核電、廉江核電等項目開工建設。保持核電項目平穩建設節奏,同步推進后續備選項目前期工作,穩妥做好核電廠址保護。實行最嚴格的安全標準和最嚴格的監管,持續提升核安全監管能力。
7. 積極擴大省外清潔電力送粵規模。持續提升西電東送能力,加快建設藏東南至粵港澳大灣區±800千伏直流等省外輸電通道,積極推動后續的西北、西南等地區清潔能源開發及送粵,新增跨省跨區通道原則上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持續推進西電東送計劃放開,推動西電與廣東電力市場有效銜接,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到2030年,西電東送通道最大送電能力達到5500萬千瓦。
8. 合理調控油氣消費。有效控制新增石化、化工項目,加快交通領域油品替代,保持油品消費處于合理區間,“十五五”期間油品消費達峰并穩中有降。發揮天然氣在能源結構低碳轉型過程中的支撐過渡作用,在珠三角等負荷中心合理規劃布局調峰氣電,“十四五”期間新增氣電裝機容量約3600萬千瓦。大力推進天然氣與多種能源融合發展,全面推進天然氣在交通、商業、居民生活等領域的高效利用。加大南海油氣勘探開發力度,支持中海油烏石17-2等油氣田勘探開發,爭取實現油氣資源增儲上產。
9. 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強化電力調峰和應急能力建設,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支持區域綜合能源示范項目建設。大力提升電力需求側響應調節能力,完善市場化需求響應交易機制和品種設計,加快形成較成熟的需求側響應商業模式。增強電力供給側靈活調節能力,推進煤電靈活性改造,加快已納入規劃的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因地制宜開展新型儲能電站示范及規模化應用,穩步推進“新能源+儲能”項目建設。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2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超過1500萬千瓦,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
(三)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堅持節約優先,不斷降低單位產出能源資源消耗和碳排放,從源頭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閥門。
10. 全面提升節能降碳管理能力。統籌建立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層層分解。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采用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建立跨部門聯動的節能監察機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探索區域能評、碳評工作機制,推動區域能效和碳排放水平綜合提升。
11. 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強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從政策規劃、技術標準、數據統計及考核機制等層面探索構建協同控制框架體系。加快推廣應用減污降碳技術,從源頭減少廢棄物產生和污染排放,在石化行業統籌開展有關建設項目減污降碳協同治理試點。
12. 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實施城市節能降碳工程,開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以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聚集度高的園區為重點,實施園區節能降碳改造,推進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實施鋼鐵、水泥、煉油、乙烯等高耗能行業和數據中心提效達標改造工程,對擬建、在建項目力爭全面達到國家標桿水平,對能效低于行業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限期分批改造升級和淘汰。在建筑、交通等領域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對標國際先進標準,引導重點用能單位深入挖掘節能降碳潛力。建立以能效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強化對重點用能設備的能效監測,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用能行為。
13. 推動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支持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樞紐節點建設,推動全省數據中心集約化、規模化、綠色化發展。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完善通訊、運算、存儲、傳輸等設備能效標準,提升準入門檻。推廣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綠色技術,有序推動老舊基站、“老舊小散”數據中心綠色技術改造。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將年綜合能耗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開展能源計量審查。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數據中心全部達到綠色數據中心要求,綠色低碳等級達到4A級以上,電能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國家樞紐節點進一步降到1.25以下。嚴禁利用數據中心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四)工業重點行業碳達峰行動。
工業是產生碳排放的主要領域,要抓住重點行業和關鍵環節,積極推行綠色制造,深入推進清潔生產,不斷提升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推動鋼鐵、石化化工、水泥、陶瓷、造紙等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助推工業整體有序達峰。
14. 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以湛江、韶關和陽江等產業集中地區為重點,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推進存量優化,提升“高、精、尖”鋼材生產能力。優化工藝流程和燃料、原料結構,有序引導短流程電爐煉鋼發展,開發優質、高強度、長壽命、可循環的低碳鋼鐵產品。推廣先進適用技術,降低化石能源消耗,推動鋼鐵副產資源能源與石化、電力、建材等行業協同聯動,探索開展非高爐煉鐵、氫能冶煉、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低碳冶金技術試點示范。到2030年,長流程粗鋼單位產品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8%以上。
15. 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推進沿海石化產業帶集群建設,加快推動減油增化,積極發展綠氫化工產業。調整燃料、原料結構,鼓勵以電力、天然氣代替煤炭作為燃料,推動烯烴原料輕質化。優化產品結構,積極開發優質、耐用、可循環的綠色石化產品。推廣應用原料優化、能源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流程再造等工藝技術及裝備,探索開展綠色煉化和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示范項目。到2030年,原油加工和乙烯單位產品碳排放比2020年分別下降4%和5%以上。
16. 推動水泥行業碳達峰。以清遠、肇慶、梅州、云浮和惠州等產業集中地區為重點,引導水泥行業向集約化、制品化、低碳化轉型。完善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機制。推廣應用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術與裝備,到2025年,符合二代技術標準的水泥生產線比重達到50%左右。加強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產品的研發應用。加強燃料、原料替代,鼓勵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工業廢渣等廢棄物。合理控制生產過程碳排放,探索水泥窯尾氣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到2030年,全省單位水泥熟料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8%以上。
17. 推動陶瓷行業碳達峰。以佛山、肇慶、清遠、云浮、潮州和江門等產業集中地區為重點,發展高端建筑陶瓷和電子陶瓷等先進材料產業。推廣應用電窯爐和噴霧塔燃煤替代工藝,提高清潔能源消費比重。推廣隧道窯和輥道窯大型化、陶瓷生產干法制粉、連續球磨工藝等低碳節能技術,加強薄型建筑陶瓷磚(板)、輕量化衛生陶瓷、發泡陶瓷等低碳產品研發應用。
18. 推動造紙行業碳達峰。以東莞、湛江和江門等產業集中地區為重點,推動分散中小企業入園,實行統一供電供熱,提升造紙行業集約化、高端化、綠色化水平。探索開展電氣化改造,充分利用太陽能以及造紙廢液廢渣等生物質能源。推廣節能工藝技術,推進造紙行業林漿紙一體化。
(五)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
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保持持續增長態勢,要將綠色低碳要求貫穿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結合城市更新、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加快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
19. 推動城鄉建設綠色轉型。優化城鄉空間布局,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合理規劃城市建設面積發展目標,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統籌推進海綿城市等“韌性城市”建設,大力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和美麗鄉村,增強城鄉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立完善以綠色低碳為突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杜絕大拆大建。
20. 推廣綠色建筑設計。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研究制訂不同類型民用建筑的綠色建筑設計標準,鼓勵農民自建住房參照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編制實施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設計標準,在廣州、深圳等地區開展近零碳建筑試點示范。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達到星級以上。
21. 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加快推進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開展裝配式裝修試點。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鼓勵利用建筑廢棄物生產建筑材料和再生利用,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
22. 加強綠色運營管理。強化公共建筑節能,重點抓好辦公樓、學校、醫院、商場、酒店等能耗限額管理,提升物業節能降碳管理水平。編制綠色建筑后評估技術指南,建立綠色建筑用戶評價和反饋機制,對星級綠色建筑實行動態管理。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升20%,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綜合能耗分別比2020年降低7%和8%。
23. 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積極推廣應用太陽能光伏、太陽能光熱、空氣源熱泵等技術,鼓勵光伏建筑一體化建設。提高城鄉居民生活電氣化水平,積極研發并推廣生活熱水、炊事高效電氣化技術與設備。提升城鄉居民管道天然氣普及率。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六)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
交通運輸是碳排放的重點領域,要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推廣節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完善基礎設施網絡,確保交通運輸領域碳排放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
24. 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大力推廣節能及新能源汽車,研究制定補貼政策,推動城市公共服務及貨運配送車輛電動化替代。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占比,促進私家車電動化。有序發展氫燃料電池汽車,穩步推動電力、氫燃料車輛對燃油商用、專用等車輛的替代。提升鐵路系統電氣化水平,推進內河航運船舶電氣化替代。加快生物燃油技術攻關,促進航空、水路運輸燃油清潔化。加快運輸船舶LNG清潔動力改造及加注站建設。加快推進碼頭岸電設施建設,推進船舶靠岸使用岸電應接盡接。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電動乘用車銷售量力爭達到乘用車新車銷售量的30%以上,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10%,鐵路單位換算周轉量綜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
25. 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智能交通,推動不同運輸方式的合理分工、有效銜接,降低空載率和不合理客貨運周轉量,提升綜合運輸效率。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運“公轉鐵”“公轉水”,積極推行公鐵、空鐵、鐵水、江海等多式聯運,推動發展“一票式”“一單制”聯程客貨運服務。推進工礦企業、港口、物流園區等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內河高等級航道網建設。支持廣州、深圳、汕頭、湛江等建立以鐵水聯運為重點的多式聯運通道運營平臺。建設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為主體,多網融合的大容量快速低碳客運服務體系。加快城鄉物流配送綠色發展,推進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務模式創新。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強化城市公共交通與城際客運的無縫銜接,打造高效銜接、快捷舒適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積極引導綠色出行。到2025年,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率達15%。到2030年,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26. 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節能低碳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有效降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中的應用,構建綜合交通樞紐場站綠色能源系統。加快布局城鄉公共充換電網絡,積極建設城際充電網絡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配套設施,加強與電網雙向智能互動,到2025年,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全覆蓋。積極推動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打造一批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
(七)農業農村減排固碳行動。
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加快農業農村用能方式轉變,提升農業生產效率和能效水平,提高農業減排固碳能力。
27. 提升農業生產效率和能效水平。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政策措施。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全面發展農業機械化。實施智慧農業工程,建設農業大數據和廣東智慧農機裝備。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合理控制化肥、農藥使用量,推廣商品有機肥施用、綠肥種植、秸稈還田,開展農膜回收。
28. 加快農業農村用能方式轉變。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提高農村電網供電可靠率,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加快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用生產和農村建筑中的利用,促進鄉村分布式儲能、新能源并網試點應用。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進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海上風電+海洋牧場”等低碳農業模式。建設安全可靠的鄉村儲氣罐站和微管網供氣系統,有序推動供氣設施向農村延伸。
29. 提高農業減排固碳能力。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推廣水稻間歇灌溉、節水灌溉、施用緩釋肥等技術,控制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排放。加強農作物秸稈和畜禽糞污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提升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通過農業技術改進、種植模式調整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研發應用增匯型農業技術,探索推廣二氧化碳氣肥等固碳技術。
(八)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推進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通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助力實現碳達峰。
30. 建立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搭建資源共享、廢物處理、服務高效的公共平臺。到2030年,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全部完成循環化改造。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積極培育再制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辦公設備等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拓寬建筑垃圾、尾礦(共伴生礦)、冶煉渣等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渠道,推動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固體廢物循環利用。到2025年,大宗固體廢物年利用量達到3億噸左右,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9種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到5500萬噸左右。到2030年,大宗固體廢物年利用量達到3.5億噸左右,9種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到6000萬噸左右。
31. 推進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高標準建設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進一步提高焚燒處理占比。實施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加快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推進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積極推進非常規水和污水資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不低于6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達到65%以上,全省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
(九)科技賦能碳達峰行動。
聚焦綠色低碳關鍵核心技術,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搶占綠色低碳技術制高點,為實現碳達峰注入強大動能。
32. 低碳基礎前沿科學研究行動。強化綠色低碳領域基礎研究和前沿性顛覆性技術布局,聚焦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新能源、天然氣水合物、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減排/替代等重點領域和方向,重點開展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海底封存、二氧化碳高值轉化利用、可控核聚變實驗堆、遠海大型風電系統、超高效光伏電池、兆瓦級海洋能發電、天然氣水合物高效勘探開采、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減排關鍵材料等方向基礎研究。加強新能源、新材料、新技術的交叉融合研究。
33. 低碳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行動。強化核能、可再生能源、氫能、儲能、新型電力系統等新能源技術創新。加強鋼鐵、石化等傳統高耗能行業的低碳燃料與原料替代、零碳工業流程再造、數據中心和5G等新型基礎設施的過程智能調控等關鍵核心技術與裝備研發。推進建筑、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推動森林、農田、濕地等生態碳匯關鍵技術研究。加快典型固體廢物、電子廢棄物等資源循環利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34. 低碳先進技術成果轉化行動。建立綠色技術推廣機制,深入推動傳統高耗能行業、數據中心和5G等新基建、建筑和交通等行業節能降碳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工藝的推廣應用。積極推動核電、大容量風電、高效光伏、大容量儲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等技術創新,推動新能源技術在能源消納、電網調峰等場景以及交通、建筑、工業等不同領域的示范應用。鼓勵二氧化碳規模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加快生態系統碳匯、固廢資源回收利用等潛力行業成果培育示范,穩步推進天然氣水合物開采利用的先導示范及產業化進程。建設綠色技術交易市場,以市場手段促進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
35. 低碳科技創新能力提升行動。加強綠色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創建一批國家、省級綠色低碳技術重點實驗室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推動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創新發展。培育企業創新能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構建產學研技術轉化平臺,引導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共建低碳產業創新中心,開展關鍵技術協同創新。培育低碳科技創新主體,實施高端人才團隊引進和培育工程,鼓勵高校建立多學科交叉的綠色低碳人才培養體系,形成一批碳達峰、碳中和科技人才隊伍。深化產教融合,鼓勵校企聯合開展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
(十)綠色要素交易市場建設行動。
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用好碳排放權交易、用能權交易、電力交易等市場機制,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綠色低碳轉型的內生動力和市場活力。
36. 完善碳交易等市場機制。深化廣東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逐步探索將陶瓷、紡織、數據中心、公共建筑、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重點企業納入廣東碳市場覆蓋范圍,繼續為全國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制定碳交易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做好控排企業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與全省碳達峰工作的銜接。積極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嚴厲打擊碳排放數據造假行為。在廣州期貨交易所探索開發碳排放權等綠色低碳期貨交易品種。開展用能權交易試點,探索碳交易市場和用能權交易市場協同運行機制。全面推廣碳普惠制,開發和完善碳普惠核證方法學。統籌推進碳排放權、碳普惠制、碳匯交易等市場機制融合發展,打造具有廣東特色并與國際接軌的自愿減排機制。
37. 深化能源電力市場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逐步構建完善的“中長期+現貨”“電能量+輔助服務”電力市場交易體系,支持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多元輔助服務,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健全促進新能源發展的價格機制,完善風電、光伏發電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新型儲能價格機制。持續推動天然氣市場化改革,完善油氣管網公平接入機制。
38. 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探索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基礎數據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鼓勵地市先行開展以生態產品實物量為重點的生態價值核算,探索不同類型生態產品經濟價值核算規范,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在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生態資源權益交易等方面的應用。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機制。
(十一)綠色經貿合作行動。
開展綠色經貿、技術與金融合作,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粵港澳低碳領域交流合作,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低碳產品國際貿易。
39. 提高外貿行業綠色競爭力。全面建設貿易強省,實施貿易高質量發展“十大工程”,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低碳產品國際貿易,提高外貿行業綠色競爭力。積極應對綠色貿易國際規則,探索建立廣東產品碳足跡評價與標識制度。加強綠色標準國際合作,推動落實合格評定合作和互認機制,做好綠色貿易規則與進出口政策的銜接。擴大綠色低碳貿易主體規模,培育一批低碳外向型骨干企業和綠色低碳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促進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綠色發展。
40. 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堅持互惠共贏原則,建立健全雙邊產能合作機制,加強與沿線國家綠色貿易規則對接、綠色產業政策對接和綠色投資項目對接。支持企業結合自身優勢對接沿線國家綠色產業和新能源項目,深化國際產能合作,擴大新能源技術和裝備出口。加強在應對氣候變化、海洋合作、荒漠化防治等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推進“綠色展會”建設,在展館設置、搭建及組織參展等工作環節上減少污染和浪費。發揮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等重要展會平臺綠色低碳引領作用,支持綠色低碳貿易主體參展。
41. 深化粵港澳低碳領域合作交流。建立健全粵港澳應對氣候變化聯絡協調機制。積極推進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計劃,構建粵港澳大灣區清潔生產技術研發、推廣和融資體系。持續推進綠色金融合作,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支持香港、澳門國際環保展及相關活動,推進粵港澳在新能源汽車、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碳標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十二)生態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堅持系統觀念,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有效提升森林、濕地、海洋等生態系統碳匯增量。
42. 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加快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嚴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
43. 持續提升森林碳匯能力。大力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全面實施綠美廣東大行動,努力提高全省森林覆蓋率,擴大森林碳匯增量規模。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推進公益林提質增效,加強中幼林撫育和低效林改造,不斷提高森林碳匯能力。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林業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森林碳匯交易市場機制。到203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59%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6.6億立方米。
44. 鞏固提升濕地碳匯能力。加強濕地保護建設,充分發揮濕地、泥炭的碳匯作用,保護自然濕地,維護濕地生態系統健康穩定。深入推進“美麗河湖”創建,建立功能完整的河涌水系和綠色生態水網,推動水生態保護修復,保障河湖生態流量。嚴格紅樹林用途管制,嚴守紅樹林生態空間,開展紅樹林保護修復行動,建設萬畝級紅樹林示范區。到2025年,全省完成營造和修復紅樹林12萬畝。
45. 大力發掘海洋碳匯潛力。推進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養護海洋生物資源,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構建以海岸帶、海島鏈和各類自然保護地為支撐的海洋生態安全格局。加強海洋碳匯基礎理論和方法研究,構建海洋碳匯計量標準體系,完善海洋碳匯監測系統,開展海洋碳匯摸底調查。嚴格保護和修復紅樹林、海草床、珊瑚礁、鹽沼等海洋生態系統,積極推動海洋碳匯開發利用。探索開展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試點,推進海洋生態牧場建設,有序發展海水立體綜合養殖,提高海洋漁業碳匯功能。
(十三)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綠色低碳理念轉化為全社會自覺行動。
46. 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開展全民節能降碳教育,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高校公共課、中小學主題課程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把節能降碳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創建及有關教育示范基地建設要求。加強生態文明科普教育,辦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廣泛組織開展生態環保、綠色低碳志愿活動。支持和鼓勵公眾、社會組織對節能降碳工作進行輿論監督,各類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節能降碳的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47. 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杜絕過度包裝,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廣泛宣傳推廣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評選宣傳一批優秀示范典型。積極倡導綠色消費,大力推廣高效節能電機、節能環保汽車、高效照明等節能低碳產品,探索碳普惠商業模式創新。
48. 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推動重點國有企業和重點用能單位制定實施碳達峰行動方案,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督促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按照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加強能源資源節約,自覺履行低碳環保社會責任。
49. 強化領導干部培訓。積極組織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專題培訓,把相關內容列入黨校(行政學院)教學計劃,分階段、分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從事綠色低碳發展工作的領導干部,要提升專業能力素養,切實增強抓好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十四)各地區梯次有序達峰行動。
堅持全省統籌、分類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聯動,引導各地制定科學可行的碳達峰路線圖和時間表,梯次有序推進各地區碳達峰。
50. 科學合理確定碳達峰目標。兼顧發展階段、資源稟賦、產業結構和減排潛力差異,統籌協調各地區碳達峰目標。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已基本完成、能源利用效率領先、碳排放已經基本穩定的地區,要鞏固節能降碳成果,進一步降低碳排放,為全省碳達峰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經濟發展仍處于中高速增長階段、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的地區,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以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綠色低碳產業為重點,逐步實現經濟增長與碳排放脫鉤,與全省同步實現碳達峰。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相對滯后、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堅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堅決不走依靠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拉動經濟增長的老路,盡快進入碳達峰平臺期。
51. 因地制宜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各地級以上市要抓住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建設和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建設重大機遇,結合“一核一帶一區”區域協調發展格局和主體功能區戰略,因地制宜推進本地區綠色低碳發展。珠三角核心區要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動力源和增長極作用,率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沿海經濟帶要在做好節能挖潛的基礎上,加快打造世界級沿海重化產業帶和國家級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北部生態發展區要持之以恒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導向,推進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
52. 上下聯動制定碳達峰方案。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按照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部署,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制定切實可行的碳達峰實施方案,把握區域差異和發展節奏,合理設置目標任務,經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平衡、審議通過后,由各地印發實施。各部門要引導行業、企業制定落實碳達峰的路徑舉措。
(十五)多層次試點示范創建行動。
開展綠色低碳試點和先行示范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峰,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53. 開展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加大省對地方推進碳達峰的支持力度,綜合考慮各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產業布局、資源能源稟賦、主體功能定位和碳排放趨勢等因素,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碳達峰、碳中和試點城市、城鎮、鄉村,加快推進綠色低碳轉型,為全省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做法。“十四五”期間,選擇5-1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一批城鎮、鄉村開展碳達峰試點示范建設。
54. 開展綠色低碳試點示范。研究制定多層級的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創建評價體系,支持企業、園區、社區、公共機構深入開展綠色低碳試點示范,著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具有示范引領效應的近零碳/零碳企業、園區、社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推動鋼鐵、石化、水泥等重點行業企業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并制定中長期行動方案,鼓勵示范推廣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十四五”期間,選擇50-100個單位開展綠色低碳試點示范。
三、政策保障
(一)建立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按照國家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有關要求,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完善地方、行業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先進技術,集成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等重點領域碳排放和林業碳匯數據,打造全省碳排放監測智慧云平臺。深化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學研究,完善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廢棄物處理等領域的統計體系。建立覆蓋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的碳匯核算監測體系,開展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
(二)健全法規規章標準。全面清理地方現行法規規章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構建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體系。加快能效標準制定修訂,提高重點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制定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標準,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加快完善碳排放核算、監測、評估、審計等配套標準,建立傳統高耗能企業生產碳排放可計量體系。支持相關機構積極參與國際國內的能效、低碳、可再生能源標準制定修訂,加強與國際和港澳標準的銜接和互認。
(三)完善投資金融政策。加快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政策體系,激發市場主體投資活力。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國有企業要加大綠色低碳投資,積極研發推廣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工具創新。研究設立綠色低碳發展基金,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的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用于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擴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規模。高質量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積極爭取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
(四)完善財稅價格信用政策。各級財政要統籌做好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改革、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資金保障。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的綠色低碳研發投入支出,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新能源汽車稅收減免政策。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財稅支持政策。深入推進能源價格改革,完善綠色電價政策體系,對能源消耗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用能單位嚴格執行懲罰性電價政策,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實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政策。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健全天然氣輸配價格形成機制,完善與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相適應的價格機制。依托“信用廣東”平臺加強企業節能降碳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建立企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清單。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全過程。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項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組織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改革創新。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相關工作。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區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責任,按照《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本方案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署,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三)嚴格監督考核。加強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監測、評價和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對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實行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和部門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