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浙江能源監管辦關于開展浙江省第三方獨立主體參與電力輔助服務第一次結算試運行的通知,文件指出,各市場主體應積極參與交易申報,嚴格遵守市場規則,服從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秩序,及時總結、反饋結算試運行中的問題。省調控中心、省交易中心應做好結算試運行全過程詳細記錄,為進一步優化完善規則體系和后續常態化運行儲備基礎數據。本次結算試運行結束后15日內由省電力公司、省調控中心和省交易中心對結算試運行情況進行復盤,并提出意見建議。
為減少春節期間光伏、風電等棄風光壓力,充分挖掘第三方獨立主體調節能力,在局部區域探索建立新能源與第三方獨立主體輔助服務雙邊調峰互濟交易機制,鼓勵有需求的新能源發電企業按照源網荷儲一體化、多能互補項目協調運營運行和利益共享的原則,在春節期間優先與本地第三方獨立主體開展輔助服務雙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