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深化價格機制改革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實施方案》。
方案提出,落實光伏發電、風電等新能源價格政策,鼓勵新建項目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以充分體現新能源的綠色電力價值。抽水蓄能容量電價對應的容量電費納入輸配電價回收,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為抽水蓄能電站加快發展、充分發揮綜合效益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探索出臺促進儲能發展的價格政策,完善儲能參與各類電力市場的交易機制,提升儲能規模,發揮儲能消納新能源、削峰填谷、增強電網穩定性和應急供電等多重作用。
建立健全分時電價動態調整機制。通過價格杠桿調節需求側用電行為,擴大分時電價的實施范圍,拉大峰谷差價,鼓勵用戶改變消費行為和用電方式,積極引導需求側錯峰用電和填谷用電,科學有序開展負荷管理,挖掘電能商品分時特性,推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促進市場化分時電價體系形成,更好反映電能量的分時價值,提高能源低碳轉型中的資源配置效率。
詳情如下:
關于深化價格機制改革支持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進而推動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要求,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完善重點領域價格形成機制,提升價格治理能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價格環境,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決定與政府引導相結合。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運輸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更好發揮政府統籌協調作用,完善并用好價格政策,嚴格規范政府定價行為,引導綠色低碳轉型。
——堅持系統謀劃與改革創新相結合。價格改革要與財政稅收、收入分配、行業管理體制等改革相協調,統籌兼顧行業上下游、效率和公平、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等關系。要勇于探索創新,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推動價格管理由直接定價向規范價格行為、營造良好價格環境、服務宏觀調控轉變。
——堅持穩慎推進與防范風險相結合。樹立安全思維、底線思維,價格改革要把握好時機、節奏和力度,切實保障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和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穩定,防范化解綠色低碳轉型可能伴隨的各類風險,加強輿情監測,及時回應關切,確保平穩有序。
(三)主要目標。到2030年,能源資源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通過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引導全社會基本建立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新風尚。到2060年,支持碳達峰碳中和、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價格政策體系基本完善,科學、規范、透明的價格機制和監管制度基本建立。
二、重點任務
(四)建立健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價格機制?;谝幎ǖ哪芎南揞~標準、行業實際能效及發展預期等,按能效水平對高耗能行業用電價格進行階梯分檔,推動高耗能行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按國家總體部署,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促進重點行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加速淘汰落后產能,持續完善對企業實施的用電、用氣、用水差別化政策,助力提高企業能源利用效率。
(五)持續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六)完善油氣能源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根據國家體制機制改革進程和國內外能源市場變化,不斷推進石油、天然氣等市場化改革,完善終端銷售價格與采購成本聯動機制,擴大市場化交易規模。推進油氣管網對市場主體公平開放,促進天然氣上游市場主體氣源多元化競爭,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合理制定天然氣管網輸配價格,減少配氣層級,嚴格監管配氣價格。
(七)建立健全推進能源轉型清潔環保的價格機制。鼓勵高耗能行業通過自建可再生能源項目或購買綠證等方式提高光伏發電、風電等非化石能源消納比重,研究非化石能源消納比重與階梯電價聯動機制。落實國家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推動燃煤發電企業運用新技術加大環保設施建設,提升煤炭資源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探索對煤電靈活性改造投資成本進行補償,促進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減輕綜合利用企業負擔,推動燃煤消減,減免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系統備用費和政策性交叉補貼。
(八)建立健全促進可再生能源規?;l展的價格機制。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落實光伏發電、風電等新能源價格政策,鼓勵新建項目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以充分體現新能源的綠色電力價值。抽水蓄能容量電價對應的容量電費納入輸配電價回收,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為抽水蓄能電站加快發展、充分發揮綜合效益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探索出臺促進儲能發展的價格政策,完善儲能參與各類電力市場的交易機制,提升儲能規模,發揮儲能消納新能源、削峰填谷、增強電網穩定性和應急供電等多重作用。
(九)建立健全分時電價動態調整機制。通過價格杠桿調節需求側用電行為,擴大分時電價的實施范圍,拉大峰谷差價,鼓勵用戶改變消費行為和用電方式,積極引導需求側錯峰用電和填谷用電,科學有序開展負荷管理,挖掘電能商品分時特性,推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促進市場化分時電價體系形成,更好反映電能量的分時價值,提高能源低碳轉型中的資源配置效率。
(十)建立健全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深化城鎮供水價格改革,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適度拉大分檔差價。結合計劃用水與定額用水管理方式,合理確定分檔水量和加價標準,有序推進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在具備條件的高耗水行業率先實施。鼓勵探索建立城鎮供水價格與原水價格等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農業水價逐步調整到位,總體達到運行維護成本。放開再生水價格,推動園林綠化、道路清掃、消防等公共領域使用再生水。
(十一)建立健全環境服務價格機制。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原則,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要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置成本并有合理盈利。鼓勵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農村地區,探索建立農戶付費制度。按國家統一要求,對執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實行用電優惠,污水處理企業可根據實際用電情況自愿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或平段電價。穩步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出臺排污權、水權、用能權等節能環保類權益交易服務收費政策,積極引導企業主動減污降碳。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要統一思想,強化分工,密切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價格管理和價格改革全過程,切實承擔主體責任,要結合重點任務和當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要統籌經濟發展和價格改革工作,充分研判價格形勢,準確把握出臺時機和節奏,穩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價格支持各項工作。
(十三)加強價格監管。創新價格調控機制,加大價格監管力度,依法查處市場主體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以及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開展節能專項監察,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節能審查管控力度。
(十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對全面深化價格改革等方面的宣傳報道力度,準確闡述價格政策,講好“價格改革故事”,及時引導輿論,傳遞有利于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好聲音和正能量,積極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