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了《東莞市加快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利用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在2021年底光伏裝機500兆瓦容量的基礎上,“十四五”期間爭取年均增長3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總裝機規模力爭達到1500兆瓦。
新建工業建筑在滿足荷載條件、接入條件和安全條件前提下,應開發建設光伏發電設施。新建產業園區應預留發展分布式光伏的荷載能力和配網容量。年用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的商業企業,在安全條前提下按照“宜建盡建”原則安裝屋頂光伏發電設施。
通知提到:對建有光伏且年自發電量占年用電量30%及以上或已安裝1兆瓦以上光伏的企業,在執行有序用電時予以優先電力保障,在申請電力增容時予以優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