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規劃》。規劃中提出,快發展氫能、高效率光電光熱、分布式儲能、智能電網、碳捕集封存利用等技術,支持智能化、多元化的能源供應和管理系統創新,加強儲能設施安全技術研究。
推進分布式發電就地并網使用,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和多能互補。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比重達到14.4%以上。大力發展地熱及熱泵、太陽能、儲能蓄熱等清潔供熱模式,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供熱面積占比達到10%以上。
促進北京與河北新能源基地合作共建,加快西北、南部方向綠色電力輸送通道和配電調峰儲能設施建設,切實提高本市綠色電力消納能力,2025年全市外調綠色電力力爭達到300億千瓦時。
落實國家新型儲能價格機制,完善新型儲能價格政策,鼓勵市場主體利用峰谷電價差、輔助服務補償等機制促進儲能發展。
加快優化車輛結構。制定并實施“十四五”時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完善機動車總量調控和交通管理政策,加快推進新能源車輛替代燃油車,2025年全市新能源車推廣應用規模力爭達到200萬輛。
原文如下: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規劃》的通知
京環發〔2022〕1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7月25日
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規劃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7月
前言
“中國將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習近平總書記這一莊嚴宣誓彰顯了中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努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的堅定決心,為我國今后一個時期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指明了方向。北京作為首都,要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謀劃首都未來發展的重要目標和展示城市國際形象的重要契機,充分把握時代機遇,統籌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節能降碳、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內在聯系,深入推進能源低碳革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按照國家和本市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總體部署,為努力實現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在碳達峰碳中和實踐進程中探索出北京經驗、貢獻北京力量,確保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特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主要依據《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北京市“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北京市“十四五”時期能源發展規劃》等文件編制。
目錄
第一章 把握新機遇開啟新征程
一、發展回顧
二、面臨形勢
第二章 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主要目標
第三章 全面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一、深度推動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二、深入推進能源結構低碳轉型
三、扎實推動城市功能轉型升級
第四章 嚴控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排放
一、全面推動建筑領域低碳發展
二、努力構建低碳交通體系
三、持續推動公共機構節能降碳
四、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
第五章 加強城市氣候適應性建設
一、系統提升城市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二、加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建設
三、建立氣候危機防范體系
第六章 構建節能降碳綜合治理體系
一、加強法規制度和標準規范建設
二、強化目標責任和監管考核
三、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四、建立數字化智慧化管理體系
五、構筑全民共同行動格局
第七章 推進科技創新和試點示范
一、加快節能降碳科技創新
二、優化節能降碳服務產業
三、加強試點示范建設
第八章 加強規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細化分解落實
三、引導多元投入
四、深化交流合作
第一章 把握新機遇開啟新征程
一、發展回顧
“十三五”時期,本市深入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節能工作,率先建立能源消費和碳排放“雙控”機制,先行先試協同推進能源節約、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和污染防治工作,綜合運用市場機制、標準引領、技術推廣、工程支撐、宣傳引導等多重手段,取得積極成效。規劃主要目標均超額完成,能源活動碳排放進入達峰平臺期,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6762萬噸標準煤,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累計下降23%以上和26%以上,能源利用效率和碳排放強度保持全國省級地區最優水平。
(一)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深入落實城市戰略定位,率先樹立減量發展理念,經濟高質量發展邁出堅實步伐。發布北京市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并動態調整。嚴格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從源頭禁止建設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累計淘汰退出2154家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工業能耗和碳排放量持續下降。積極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創建,創建國家級綠色工廠67家。金融、信息、科技等現代服務業優勢更加凸顯,數字經濟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超四成,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先后跨越兩個萬億臺階,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和全員勞動生產率保持全國領先。
(二)能源清潔低碳化進程取得明顯成效
大幅減少煤炭用量,平原地區基本實現無煤化,全市煤炭消費總量由2015年的1165萬噸削減到2020年的135萬噸,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下降至1.5%。天然氣消費占比上升到37.2%,電力消費占比為27.8%,實現了能源結構優化轉型,化石能源內部清潔化調整基本完成。因地制宜發展光伏、風電、地熱等可再生能源,積極增加外調綠電,制定實施強有力的光伏、風電支持政策,可再生能源占比達到10.4%。
(三)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效果全面顯現
積極推廣綠色建筑,累計建設綠色建筑1.28億平方米,示范推廣超低能耗建筑53萬平方米,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累計超過5400萬平方米。大力發展低碳交通,軌道交通運營里程達到726公里,新能源車輛達到40余萬輛。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推廣200多項先進適用節能技術產品,實施新一輪節能減排促消費政策,持續提升節能家電市場占有率。完成新一輪百萬畝造林綠化任務和森林碳匯提升工程,森林覆蓋率達到44.6%,森林碳匯儲量增加約200萬噸。
(四)節能降碳管理手段持續完善
成立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下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小組、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工作小組,建立了各區和各部門相互協作的工作機制。將能源消費和碳排放總量與強度目標分解到各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并按年度進行考核。強化標準的規范約束作用,累計在建筑、交通、工業等領域出臺近百項節能降碳地方標準。支持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持續開展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審核等工作。加強能源和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初步建立了市、區兩級碳排放核算體系。
(五)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更加成熟
實施碳排放總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形成了以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為基礎,多項標準、規定配套的碳交易政策法規體系。通過設定重點排放單位排放控制目標并逐年收緊,激發排放單位自主減排動力,進一步壓實了碳排放控制主體責任。“十三五”末本市試點碳市場已完成7個履約周期工作,累計交易量突破3500萬噸,累計成交額15億元,線上成交均價達60元/噸,位居全國各試點碳市場前列。納入碳市場企業碳排放總量5年來累計下降4%,降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碳排放權交易已成為本市實現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市場化手段,也為全國碳市場順利啟動提供了北京經驗。
(六)全民參與良好氛圍逐步形成
組織節能周、低碳日、低碳環保大賽等系列宣傳活動,積極推進全民共治,推廣綠色生活和綠色消費方式,通過碳普惠機制鼓勵市民全方位參與綠色低碳出行。廣泛開展國際交流,成功舉辦“第二屆中美氣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會”,持續舉辦“北京國際大都市清潔空氣與氣候行動論壇”,積極參加聯合國環境署、聯合國氣候大會以及C40城市氣候領導聯盟等國際非政府組織的相關活動,對外講好北京綠色低碳發展故事。開展中小學生節能和資源高效利用教育實踐活動,提升節能降碳意識和社會責任感。發出節能降碳活動倡議,倡導公眾踐行綠色生活方式。
“十三五”期間本市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取得的成績,為“十四五”扎實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奠定了基礎,但與實現碳中和愿景的要求和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目標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距。主要體現在:一是能耗強度水平、新能源利用比例、人均碳排放量等指標與國際大都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體系不夠完善、手段和工具不足,可規模化推廣的關鍵低碳技術欠缺,工作隊伍、能力、資金支持不足,基于社會化大數據的信息化、系統化碳排放監測管理體系尚未建立;三是應對氣候變化、節能降耗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協同性有待進一步提升;四是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需要持續提升,應對極端氣候事件的能力還需不斷強化。
二、面臨形勢
(一)應對氣候變化面臨日益嚴峻緊迫的形勢和壓力
氣候變化是當前影響最深遠的全球性環境問題,若不立即采取有效政策,2100年全球平均表面溫度相對工業化前水平將升高3.7-4.8℃,造成不可逆轉的全球性災害。目前,各國的努力尚不足以支撐氣候變化《巴黎協定》提出的本世紀末全球溫升控制在2℃、努力控制在1.5℃的目標。中國作為受氣候變化影響較為顯著的國家,近年來升溫趨勢明顯,各類氣候災害帶來了巨大損失。而本市作為特大型城市自1961年有氣象記錄以來,平均氣溫每10年升高0.51℃,高于全國同期增溫速率。氣候變暖疊加城市熱島效應,導致本市極端氣候事件多發頻發,夏季極端降水更集中、強度更大,冬季干旱加劇。氣候變化引起的極端災害、健康威脅、資源損耗,與城市可持續發展、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首都應對氣候變化任務十分艱巨。
(二)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面臨新要求
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雙碳”目標的提出為首都發展帶來了全新的機遇和歷史使命,未來五年,是本市深入貫徹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的關鍵窗口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發展方式,能源低碳高效利用成為關鍵,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為發揮首都示范引領作用,《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了“十四五”時期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碳中和邁出堅實步伐的目標,對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切實將節能和減緩氣候變化作為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將適應氣候變化作為檢驗城市規劃建設和環境治理能力的重要內容,將節能降碳工作全面融入新發展格局。
(三)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高質量發展帶來新機遇
我國和國際主要經濟體陸續提出碳中和目標,其本質是通過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應對全球氣候危機,由資源依賴發展轉向技術依賴發展,快速推進全球新一輪綠色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推動疫情后世界經濟實現“綠色復蘇”。作為首都,要充分把握碳達峰碳中和帶來的發展機遇,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充分發揮首都科技人才優勢,快速占領低碳技術制高點,努力培育新能源技術集成、新能源汽車、燃料電池、氫能等新增長點,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實現以綠色低碳為主要特征的生態環境高質量保護和社會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四)能源高效利用和低碳轉型面臨新挑戰
“十四五”時期,本市將著力構建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打造特色與活力兼備的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民生福祉顯著提升,加快發展航空運輸、5G通信、數字經濟、生物醫藥等重點行業,能源消費和碳排放量還將在一段時間內保持增長態勢。隨著疫情后生產生活逐步恢復,“十四五”前兩年全市能源消費和碳排放總量將較2020年低點出現恢復性反彈。因此,要實現能源和碳排放控制目標,需要克服新能源資源稟賦較差、技術成熟度不足、成本較高等諸多困難,持續優化電力結構、供暖模式、出行方式、車輛結構,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在更大的區域謀劃布局綠電供應體系,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環境,持續開展創新技術研發應用,盡快推動能源系統在清潔化的基礎上實現以電氣化和脫碳化為主要特征的綠色低碳轉型。
第二章 把握新機遇開啟新征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謀劃碳中和愿景,統籌處理好首都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能源利用、環境質量改善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內在聯系,以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挑戰為出發點,以率先實現碳達峰后穩中有降為目標,以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為核心,以能源低碳高效利用為關鍵,完善能源和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機制,統籌運用法制、標準、市場和技術等手段,著力提升重點領域能源利用效率,積極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持續提高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為實現首都生態環境高質量保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打好基礎,為踐行國家自主貢獻承諾、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努力實現全球溫升控制目標作出北京貢獻。
二、基本原則
統籌謀劃,協同推進。處理好發展和減排的關系,堅持資源節約、生態環境高質量保護、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協調一致。大力推動節能低碳技術創新突破,形成低碳引領能源和產業革命的內生動力,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協同控制溫室氣體與污染物排放,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節約優先,重點突破。處理好整體和局部的關系,堅持全國一盤棋,充分考慮本市產業結構和能源消費實際情況,聚焦重點領域,突出節能的關鍵性作用,嚴控化石能源消費,以推動產業綠色化升級為抓手實現經濟提質增效,以建筑節能低碳改造為方向推動城市更新,以機動車電動化為重點促進交通可持續發展。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處理好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堅持五年規劃安排與長遠發展戰略相銜接,把握好降碳的節奏和力度。錨定遠期碳中和目標,立足當前工作實際,實事求是、循序漸進、持續發力,加快實施節能和新能源利用等無悔措施,壓實“十四五”時期節能降碳目標任務,確保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
雙輪驅動,系統施策。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堅持兩手發力。充分發揮法規標準的引導作用,強化制度創新,完善能源與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機制。強化排放單位主體責任,完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營造有利于促進節能降碳的政策環境,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社會風尚。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積極推動從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形成與超大城市特征基本相適應的現代化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與節能政策措施體系,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顯著提高。重點領域能效和碳排放水平保持全國領先,碳中和邁出堅實一步,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挑戰、實現碳中和目標奠定基礎。
——碳排放總量率先達峰后穩中有降。較峰值下降10%以上(不含航空客貨運輸碳排放),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達到國家要求。積極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
——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8050萬噸標準煤左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14%,新增能源消費量優先由可再生能源保障。
——低碳能源比重大幅提高。非應急情況下基本不使用煤炭,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00萬噸以內,天然氣消費量控制在200億立方米左右,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14.4%以上,本地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達到435萬千瓦,外調綠電力爭達到300億千瓦時。
——持續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碳匯能力大幅提高,森林覆蓋率提高到45%,森林蓄積量增加到3000萬立方米。
——氣候變化適應能力大幅提高。建設堅強韌性城市生命線,城市應對極端氣候事件能力持續提升。
2035年遠景目標:碳排放總量明顯下降,能源消費總量進入達峰平臺期,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可再生能源比重顯著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根本好轉,應對氣候變化取得明顯成效。
第三章 全面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將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作為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全面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深入貫徹減量發展、綠色發展理念,統籌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城市功能綠色低碳轉型,加快釋放綠色發展新動能,有力促進京津冀區域綠色發展。
一、深度推動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一)系統推進產業結構升級
積極發展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碳排放少的高精尖產業,加快高耗能高排放生產制造企業及生產環節的退出及高耗能設備的淘汰,有序引導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業轉移退出,嚴控、壓減在京石化生產規模和水泥產能。修訂并嚴格執行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按照先進節能低碳標準設計準入條件,堅決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新建和改擴建。強化環評、能評和碳評源頭協同控制,嚴格控制新建項目能耗和碳排放水平。
(二)深入激發綠色發展新動能
以綠色技術創新引領高精尖產業發展,持續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努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燃料電池、氫能等產業新增長點。建設新能源產業集聚中心和產業化示范基地,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積極創建國家綠色產業基地,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綠色產業集群。培育發展綠色智慧技術服務新業態,為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技術支持。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有首都特點的現代化綠色經濟體系。
(三)持續推動產業綠色化改造
對標國際國內先進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實施一批節能低碳技術改造項目。開展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推動燃氣電廠、燃氣鍋爐、工業窯爐、污水處理廠、數據中心等余熱余壓回收利用,加快實施道路照明節能改造,提升新建數據中心能效標準,持續開展數據中心節能降碳改造。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推動資源綜合利用。開展市級以上園區綠色低碳循環改造,強化園區資源梯級利用和系統優化。“十四五”時期制造業碳排放基本實現增減平衡,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下降12%以上和20%左右。
二、深入推進能源結構低碳轉型
(一)控制化石能源利用規模
大力推進以電代煤,有序推進以電代油、以電代氣,嚴控化石能源消費增長,確保能源活動碳排放總量不超過“十三五”總體水平。加快削減工業用煤,現有燃煤機組作為應急備用機組,有序推進山區村莊煤改清潔能源,基本實現淺山區村莊“無煤化”,非應急情況下基本不再使用煤炭,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00萬噸以內。推進油品消費總量穩中有降,加快機動車電氣化替代,控制航空煤油過快增長。控制天然氣利用規模,天然氣消費總量控制在200億立方米左右。
(二)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利用
因地制宜發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大力發展光伏、地熱,適度發展風電和垃圾焚燒發電,促進氫能示范應用。推進分布式發電就地并網使用,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和多能互補。按照“宜建盡建、應用盡用”的原則,優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保障供給,完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基礎設施和產業配套,推動可再生能源、新技術與城市融合發展。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比重達到14.4%以上。大力發展地熱及熱泵、太陽能、儲能蓄熱等清潔供熱模式,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供熱面積占比達到10%以上。
(三)推動京津冀區域能源低碳轉型
加強京津冀能源一體化發展,強化低碳能源開發合作。建設跨區域的電力、天然氣、油品等能源輸送通道,推進區域內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同開發區域內風能和太陽能等資源,優先安排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和高效電源上網。高標準建設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促進北京與河北新能源基地合作共建,加快西北、南部方向綠色電力輸送通道和配電調峰儲能設施建設,切實提高本市綠色電力消納能力,2025年全市外調綠色電力力爭達到300億千瓦時。有序布局氫能產業發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強化政策引領和產業培育,驅動京津冀氫能產業協同發展,合力構建氫能與燃料電池全產業鏈。
三、扎實推動城市功能轉型升級
(一)引領城市規劃建設綠色升級
持續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堅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構建推動減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合理控制開發強度,將綠色低碳理念納入城市規劃建設整體布局。以城市更新為契機,推進城市建設綠色升級,在城市更新、新城建設中充分考慮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和適應氣候變化要求,推動交通、能源、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加強新能源推廣利用,構建堅強韌性、低碳智慧的城市基礎設施。
(二)推動重點區域差異化發展
基于不同區域功能定位,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稟賦、節能潛力等因素,實施區域差異化節能降碳要求。中心城區要持續疏解非首都功能,以節能降碳為導向推動城市更新,嚴控能源消費總量增長,碳排放進入下降通道。平原新城要加強技術示范應用,實施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控制機制,著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率先實現低碳發展轉型。生態涵養區要以可再生能源規模化開發應用為重點,力爭碳排放進入穩中有降的平臺期。
(三)全面推動區域功能轉型優化
發揮北京“一核”輻射帶動作用,加快構建現代化首都都市圈,推動形成京津冀城市群主干構架。圍繞疏解和承接功能,推動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河北雄安新區“兩翼”聯動。圍繞綠色低碳理念高水平推進城市副中心規劃建設,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打造近零碳排放示范園區和特色小鎮。優化低碳發展區域格局和產業政策,做好區域內的產業轉移承接和轉型升級,推動形成以綠色低碳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合作擴大綠色生態空間,積極開發區域林業碳匯項目,推進碳交易機制與生態補償有機結合。
第四章 嚴控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排放
圍繞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加快應用先進節能低碳技術,實施節能降碳工程,突出精細化和智慧化管理,切實提高能效水平,嚴控各類溫室氣體排放。
一、全面推動建筑領域低碳發展
(一)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
居住建筑率先實施80%節能設計標準。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加快修訂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民用建筑能耗指標,新建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須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具備條件的新建建筑應建設光伏或光熱系統。
(二)大力推廣超低能耗建筑
建立健全本市超低能耗建筑政策標準體系,制定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設計、施工、驗收標準,在政府投資的新建公共建筑建設中大力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在商品住宅建設中鼓勵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區”、臨空經濟區等重點地區和功能園區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強化系統化集成設計。到2025年,超低能耗建筑累計推廣規模達到500萬平方米以上。
(三)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建立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長效工作機制,開展既有非節能建筑調查,以公共建筑為重點,加大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力度,完成30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程。進一步加大城鎮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升級改造力度,基本完成城鎮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筑和農宅節能改造,力爭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推進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優化中心城區熱網設施布局,充分利用余熱資源,全面布局新能源供熱。結合農村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和清潔取暖等工作,深入推進農村住宅和公共建筑綠色化改造,提高供暖能效水平。
(四)強化建筑運行能耗精細化管理
加強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綜合管理,建立從能源供應到能源消費全覆蓋的數據體系。強化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研究開展重點公共建筑全能耗定額管理,加強超限額建筑監管。完善清潔供熱體系,推動供熱鍋爐和供熱管網智能化運行管理,新建建筑全部建立供熱計量系統,集中供熱的公共建筑實行熱計量收費制度。“十四五”時期全市單位建筑面積供熱能耗下降10%左右,建筑領域碳排放總量力爭實現增減平衡、穩中有降。
二、努力構建低碳交通體系
(一)積極引導綠色出行
建設慢行友好城市,促進各種交通方式一體化融合發展,構建便利互通、多網融合的綠色出行體系,推動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6.5%。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軌道交通與地面公交系統的銜接體系,推廣先進軌道交通節能技術裝備,打造一批節能低碳軌道交通示范線。
(二)加快優化車輛結構
制定并實施“十四五”時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完善機動車總量調控和交通管理政策,加快推進新能源車輛替代燃油車,2025年全市新能源車推廣應用規模力爭達到200萬輛。除應急、重大活動保障等特殊情況外,公交、出租等公用領域用車基本實現電動化。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建設充電樁(站)、加氫站等配套設施,加快建設城市公路充電網絡。“十四五”末,交通領域碳排放量力爭實現穩中有降。
(三)加強航空和貨運領域節能降碳
在航空、鐵路運輸領域,積極推行節能降碳全過程管理,加強機場、車站能耗及碳排放管理,強化新能源綜合利用,推動航空領域節能改造,促進能效提升,協同減少二氧化碳及污染物排放。改善貨運結構,提升大宗貨運鐵路運量,引導鐵路運輸與城市配送有效銜接。加快發展集約型、低能耗綠色物流。加快推進物流車輛轉換為新能源車,廣泛推廣城市電動物流車,加快氫能等新能源物流車的示范及推廣使用。
三、持續推動公共機構節能降碳
完善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統籌協調機制,加強節約能源資源管理能力建設,加快形成完善的節能降碳工作體系。實行能源資源總量控制,持續提升公共機構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廣泛開展節約型機關等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十四五”時期,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65萬噸標準煤(當量值)以內,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在571萬噸以內。以2020年為基期,到2025年,單位建筑面積綜合能耗和人均綜合能耗分別下降8%、6%,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和人均碳排放分別下降9%、7%。制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節能低碳行為規范》,推動公共機構在低碳發展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四、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
加強對本市甲烷、六氟化硫、氧化亞氮、全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的監測統計和科學管理。研究制定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的標準和措施。推廣二氧化碳制冷劑。降低化肥等使用強度和總量,減少農業領域的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提升低耗高效農業設施比例,推廣高效畜禽養殖技術,提高有機飼料利用率。
第五章 加強城市氣候適應性建設
把適應氣候變化作為建設韌性城市的重要內容,著力加強城市氣候韌性建設,強化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提高城市氣候感知預報預警能力,助力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提升。
一、系統提升城市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一)增強林業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突出發揮園林綠化對改善城市微氣候的作用,堅持全域多層次增綠固碳,提升林業碳匯能力,完善林業固碳監測系統和評估機制,強化林業碳匯和濕地碳匯的基礎研究能力,開展生態友好、高碳匯、高適應性樹種庫構建,提升園林綠化管理的高效化和精細化水平,促進園林綠地增匯。增強濕地固碳能力,因地制宜保護濕地,逐步恢復濱水空間自然生態。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提升至45%,森林蓄積量增加到3000萬立方米。
(二)鞏固農業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發展觀光農業、特色農業、智慧農業,發揮科技優勢,促進農業設施化、園區化、融合化、綠色化、數字化。建立高效、生態、節能的耕作制度,加強耕地資源保護,推廣秸稈還田、有機肥還田,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開展土地綜合治理,增加土壤有機碳儲量,提升農田土壤固碳能力。
二、加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建設
(一)提升城市生命線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對供電、供水、供氣、通訊等城市生命線系統重大工程建設進行氣候變化災害風險評估。根據北京市氣候特點和變化趨勢,完善城市生命線工程的建設和運行標準,修訂城市基礎設施氣象災害防護標準。加強能源利用與運行的智能調控,進一步完善供氣、供電、供熱調度系統的協調聯供機制,提高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二)完善城市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
構筑城市綠色生態本底,加強綠色斑塊、綠色廊道、城市生態安全調控系統、城市人居環境、園林綠化和城市風道建設。提升附屬綠地品質,建成城市森林、綠地、水域、河道等完整的生態網絡。著力推進城市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鼓勵并利用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構建生態廊道和城鎮建設相互交融的空間格局。
(三)持續推進適應性城市建設
研究構建空間規劃的健康城市標準,評估氣候變化對公眾健康、糧食安全、城市安全等的影響。加強公共服務,優化“服務型”公共服務設施體系布局和建設。推動城市建設發展由增量開發向存量更新轉變,落實城市更新計劃,大力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全市范圍推廣開展“海綿校園”“海綿公園”“海綿道路”等海綿城市建設工程,各區完成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工作,落實海綿城市建設分區管控策略。加快落實各項海綿城市規劃建設任務,完成老舊小區海綿化改造,實現全市海綿城市達標面積比例達40%以上。
三、建立氣候危機防范體系
(一)開展氣候風險識別與災害評估
開展氣候脆弱性風險識別與災害評估,健全覆蓋全市的氣象監測和自然災害預警系統,定期向供水企業、電力企業、通訊企業和燃氣企業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建立氣候變化數據共享平臺,形成跨部門數據共享機制,提高城市氣候變化預測預警能力,開展短期氣候預測、未來情景預估、極端事件評估、影響分析評估等工作。
(二)提升重點領域和脆弱地區預警水平
區分常規性氣候風險和極端風險,建立多部門、多災種、多主體、跨區域的協同治理和決策機制,努力提升城市重點領域和脆弱地區的氣候綜合風險預警能力。提升極端氣候事件的預測預報預警能力,篩選極端氣候事件脆弱區域,加強分區預報和短臨預報。
(三)提高極端氣候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的氣候變化風險治理體系,制定抗御不同類型氣候災害應急預案和聯動機制。著力構建全天候、系統性、現代化的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體系。圍繞公共衛生、防洪排澇、極端氣候等主要風險點,構建城市-街道-社區多層次、高韌性應急防災空間體系和平戰結合的韌性設施體系。優化配置各類資源,提升氣候災害預警應急能力和處置能力。
第六章 構建節能降碳綜合治理體系
以加強法規制度建設為基礎,以壓實各類主體責任為核心,以完善碳交易等市場機制為重點,以廣泛引導全民共同參與為導向,加快形成法治化、市場化、精細化和多元化相結合的城市低碳治理體系,使節能降碳轉化為各類主體的自覺行動。
一、加強法規制度和標準規范建設
(一)健全法規制度和政策措施
推動北京市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逐步構建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導向的應對氣候變化法律保障體系。根據國家和本市工作需要,盡快修訂《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積極推動修訂《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北京市節能監察辦法》等相關法規、規章。推動在生態環境保護、資源能源利用、城鄉建設等相關法規的制定修訂過程中,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要求。推動建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相銜接的監管執法體系,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嚴格監管執法,及時曝光違法行為。
(二)加快推動節能降碳標準化建設
完善節能低碳標準體系,發揮標準約束和倒逼引領作用,探索碳排放標準和能效標準準入與產業目錄引導聯動機制,圍繞行業(產品)碳排放和能耗限額要求,制修訂一批節能降碳標準,逐步建成覆蓋各領域、各環節和全過程的先進標準體系。積極提升節能低碳發展水平,引導各行業企業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強度。
二、強化目標責任和監管考核
(一)夯實目標責任監管體系
進一步加強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對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的領導作用,統籌各部門各單位,圍繞全市碳排放控制和節能目標,進一步明確重點行業部門和各區在節能降碳工作中的責任分工,形成統籌推進、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實施分析會商監測預警機制,及時研判碳排放和能耗形勢,對重點地區和行業開展督導。
(二)完善分解考核機制
強化碳排放和能耗控制目標約束作用,全面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的目標分解考核評價制度。充分考慮各區和行業發展階段、功能定位、能源需求和減碳潛力等影響因素,夯實控制責任,將節能降碳目標縱向分解到各區,橫向分解到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細化節能降碳目標。研究完善“十四五”時期碳排放和能耗目標考核體系,明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將考核考評結果納入對區政府、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績效考核體系。推動完善考核方法,積極推動從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
(三)加強重點單位節能降碳管理
明確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碳排放單位節能降碳責任,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機制,逐步建立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優化能源計量器具配置。加強重點碳排放單位和重點用能單位隊伍建設,提高管理人員業務水平,開展節能低碳技術應用和項目改造,加強信息化和智能化應用,推動能耗和碳排放精細化管理。實施能效和碳排放“領跑者”行動,開展行業對標,切實發揮先進單位的示范帶動作用。
三、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一)進一步完善碳排放權交易等市場機制
充分發揮碳市場機制對減少碳排放的激勵和約束作用,進一步優化本市試點碳市場機制及配套措施。完善碳排放配額總量控制制度,持續擴大碳市場覆蓋范圍,完善重點排放單位管理機制和配額分配方法,豐富配額初始分配制度,逐步推動配額有償分配。進一步更新完善碳市場工作機制,鼓勵和引導排放單位積極通過技術創新、精細化管理降低碳排放,并通過市場機制降低社會總體減排成本。完善碳市場制度設計,在自愿減排量交易、碳普惠機制、碳金融產品、生態補償機制等方面大力創新,擴大市場機制的覆蓋范圍。研究開展本市用能權交易機制。統籌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與節能考核、碳排放核算等工作機制和政策的協調統一,構建支持和鼓勵可再生能源消納的政策環境。
(二)做好與全國碳市場銜接
按照全國碳市場建設整體安排,做好納入全國碳市場的本市重點排放單位的管理,包括已經納入管理的發電行業企業以及后續將要納入的石化等行業企業。完善日常監管機制,做好碳排放報告、核查、配額核發以及履約等全過程管理,強化數據質量管理。
(三)做好全國自愿減排交易機構建設運行
在生態環境部指導下,積極推進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CCER)交易機構建設工作,參與制訂CCER交易規則,組織開展CCER交易和管理系統建設,探索和國際碳交易與抵消機制的銜接和合作。推動北京綠色交易所在承建全國自愿減排交易機構的基礎上,升級為面向全球的國家級綠色交易所。
(四)推動能源價格改革
落實國家電價改革部署,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完善供熱價格機制,研究建立有利于促進節能降碳、綠色高效的供熱價格管理機制。落實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階梯電價政策。落實國家新型儲能價格機制,完善新型儲能價格政策,鼓勵市場主體利用峰谷電價差、輔助服務補償等機制促進儲能發展。
四、建立數字化智慧化管理體系
(一)夯實數據基礎
持續完善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相關統計制度,包括建筑、供熱、交通及可再生能源等細分領域和重點用能環節的能源利用統計制度。整合能源、林業碳匯等統計資源,建立全市及各區和主要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體系,完善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制度。形成有效的能源和溫室氣體統計數據共享機制,夯實市、區兩級能源和溫室氣體排放形勢研判的數據基礎,強化形勢分析能力。完善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核算、監測、報告與核查工作體系,著力加強碳排放數據的質量管理。
(二)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
建立部門聯動的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常態化工作機制,按年度編制包含各類溫室氣體的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鼓勵開展區級溫室氣體排放編制工作。按照清單編制相關方法學要求,做好各級清單編制方法和數據銜接,確保清單成果數據的準確性和科學性,強化清單對本市應對氣候變化政策的決策支持。
(三)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監測體系
研究開展環境溫室氣體監測和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在線監測,推動建立溫室氣體監測和生態系統碳源匯監測體系,加強監測數據綜合分析應用,推進溫室氣體統計數據和監測數據統籌融合。探索利用溫室氣體排放在線監測、社會化活動水平大數據監測、校核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的創新模式和機制,強化報告數據質量。結合大數據、區塊鏈等信息化技術,建設城市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管理平臺,研究建立系統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城市應對氣候變化管理體系,打造數據驅動的智慧化治理新模式。
五、構筑全民共同行動格局
積極組織開展節能周、低碳日、環境日等宣傳活動,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宣傳力度。強化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節能和碳達峰碳中和相關理論知識教育培訓,開展全方位、多渠道宣傳培訓,普及節能降碳的科學知識和法規常識。切實加強各級管理人員、社會公眾的節能降碳培訓力度。培育綠色消費環境,積極推廣節能高效家用電器和高效照明產品,鼓勵民眾購買節能產品,培養綠色消費習慣,踐行低碳環保的生活方式。通過碳普惠機制,充分調動民眾參與綠色低碳實踐的積極性。統籌開展節約型機關、氣候友好型區域、低碳出行、低碳建筑等重點領域創建行動。加強媒體宣傳和公眾監督,發揮媒體正向導向作用,使綠色生活成為社會廣泛共識和自覺行動。
第七章 推進科技創新和試點示范
充分利用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優勢,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把促進節能降碳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和基礎能力提升作為深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重要內容。挖掘綠色低碳發展內在創新動力源泉,優化綠色低碳產業政策環境,培育高精尖專業人才,強化試點示范作用,為實現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支撐。
一、加快節能降碳科技創新
(一)加大支持節能降碳技術創新
強化技術創新對節能降碳的驅動作用,以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為導向,加大關鍵技術研發攻關。結合數字技術與節能降碳技術,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研項目,實現關鍵領域技術突破。優化源-網-荷-儲協調調度控制,以技術進步和規模化應用促進電力系統與信息技術融合。加快發展氫能、高效率光電光熱、分布式儲能、智能電網、碳捕集封存利用等技術,支持智能化、多元化的能源供應和管理系統創新,加強儲能設施安全技術研究。
(二)開展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和推廣
加速節能降碳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充分發揮“三城一區”主平臺作用,積極推行節能降碳產品認證制度,推廣建筑能效標識認證,在低碳能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供熱等重點領域廣泛搭建應用場景。圍繞建設城市清潔能源系統,廣泛推廣工業余熱回收、熱泵供暖、園區能源梯級利用等節能降碳技術。針對建筑、工業等重點領域,從設計、材料、裝備技術、管理技術等方面大力開展節能降碳創新技術推廣應用。依托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大學科技園等,建設一批節能降碳產業專業孵化器。跟蹤技術創新前沿,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發布節能降碳技術推薦目錄。完善技術與需求對接機制,通過環保展、服貿會等多種方式促進供需對接。充分運用市場化體系孵化節能降碳技術,加快推進技術推廣應用。實現首都綠色產業技術輻射、產品出口和服務輸出,將北京打造成全國碳達峰碳中和技術創新基地。
(三)加強重大基礎問題研究和專業人才建設
深化理論基礎和方法研究,積極開展在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路徑、氣候變化影響評估與極端氣候風險預判、氣候變化經濟學等方面的基礎科學研究。研究編制適應氣候變化中長期規劃。圍繞碳達峰碳中和技術路徑和政策體系、能源低碳革命、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等重大問題開展系列研究。加大人才培養力度,設立節能降碳發展智庫,鼓勵高校設置應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學科,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壯大節能降碳領域管理人員和專業人才隊伍,推動設立區級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支撐機構。
二、優化節能降碳服務產業
(一)積極培育有利于產業發展的政策環境
以北京納入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為契機,深化市場化改革,強化制度創新,建立有利于節能降碳產業發展的政策環境,支持提升節能降碳產業效率。加大財稅政策扶持力度,通過政府主導加大對從事節能降碳技術創新的研究機構或企業支持,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節能降碳領域。進一步完善節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扶持政策,推廣能源管理、碳排放管理等第三方服務機制。
(二)大力發展節能降碳金融服務
加快培育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建設數字化綠色金融基礎設施。鼓勵金融機構引入節能降碳評價要素,開發支持綠色產業發展的綠色債券,開展氣候友好型投融資等金融服務。以市場化募資方式創建節能降碳產業綠色基金,鼓勵和支持社會資金投向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規范發展節能評估、能源審計、碳排放評價、碳排放核查等咨詢服務業態。完善節能量審查核證標準及相應平臺建設,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中關村開展股債聯動業務,積極開展綠色信貸和綠色投資。鼓勵保險機構開展氣候風險分析,開發氣候災害等保險產品,發揮在氣候風險防范方面的積極作用。
三、加強試點示范建設
(一)發揮好冬奧碳中和示范作用
以冬奧會碳中和作為探索實踐碳中和路徑的大型試驗和宣傳契機,將北京2022年冬奧會碳中和作為大型活動碳中和的優秀典范,發揮積極的示范作用。以綠色冬奧為標桿,持續推進北京市大型活動的可持續性管理標準及體系建設,傳承冬奧可持續發展遺產。建立大型活動碳中和評估方法及實施路徑。
(二)強化低碳試點示范建設
編制本市“十四五”時期低碳試點工作方案,推動在全市范圍開展多類型、多層次的綠色低碳試點建設,建立評估機制及鼓勵機制。推動一批先進低碳技術的應用、培育一批碳績效領先的低碳領跑者,建設一批氣候友好型的園區、社區、校園等。鼓勵公共機構、重點碳排放單位、頭部科技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各類低碳試點工作。
(三)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
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為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奠定資金基礎。按照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總體安排,動員并組織實施意愿強、基礎條件優、具有帶動作用和典型性的區,開展以投資政策指導、強化金融支持為重點的氣候投融資試點。支持試點區探索差異化的投融資模式、組織形式、服務方式和管理制度,通過有效抑制高碳投資、創新激勵約束機制和資金安排的聯動機制,切實發揮降碳的引領作用,推動試點區域綠色低碳發展轉型。
第八章 加強規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發揮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對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的領導作用。按照統籌協調、分工負責原則,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分別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總體設計、組織協調、系統推進和預警調控。各區、各部門、各重點單位要進一步強化對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形成逐級推動的工作格局。
二、細化分解落實
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強化能源和碳排放控制目標的約束性作用,將規劃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細化分解落實到各區及有關部門。各單位按職責分工,部署落實重點任務。對各區政府、重點企業年度目標完成情況、階段目標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評價。系統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提高規劃實施評估工作的客觀性和科學性。
三、引導多元投入
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完善財政資金支持機制,強化市級財政資金和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加大節能降碳工作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市場化的應對氣候變化專項基金,對重點領域用能節能改造、節能降碳產品等給予鼓勵支持。
四、深化交流合作
持續深入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包括與國際組織及國際大都市的政策對話和務實合作,鼓勵科研機構聯合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發,共同探索應對氣候變化新路徑。積極主動服務和參與“一帶一路”“南南合作”等國家戰略,加強綠色低碳技術轉移和服務輸出,參與支持和幫助欠發達地區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活動。探索建立國際合作長效機制,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理念,通過“北京國際清潔空氣與氣候行動論壇”等品牌性活動分享北京生態文明建設成效,講好北京綠色發展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