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江蘇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加快恢復和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文件提出: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充電、通行、停車等使用環節一次性綜合補貼。加快推進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充電樁進居民小區工作,鼓勵建設充電樁集中電源點,對充換電設施運營給予支持,逐步實現所有居民小區、經營性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客運樞紐等區域充電設施全覆蓋。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
促進消費加快恢復和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蘇政辦發〔2022〕50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消費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國辦發〔2022〕9號),堅持遠近兼顧、綜合施策,促進消費加快恢復和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消費對經濟循環的牽引帶動作用,有力對沖疫情影響、提振經濟,提高人民群眾福祉,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促進市場加快復蘇,充分激發和釋放消費需求
(一)全面恢復商業場所正常經營。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九不準”要求,堅決防止疫情防控簡單化、一刀切和層層加碼,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進大型生產生活市場、住宿餐飲場所、文化旅游場所、娛樂休閑場所等經營場所全面恢復正常營業,支持經營場所延長開放時間。結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轄區內人口規模與分布,科學設置核酸采樣點,為餐飲、快遞配送等從業人員和其他“應檢盡檢”“愿檢盡檢”人群提供常態化核酸檢測服務。(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等及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持續開展消費促進系列活動。搶抓疫情緩解后消費需求旺盛契機,策劃辦好“蘇新消費”四季購物節,精心打造“春游江蘇”、“夏夜生活”、“金秋惠購”、冬季購物節等各具特色的主題活動,形成全覆蓋、多層次、品牌化、常態化消費促進工作機制,培育更多消費新熱點。鼓勵各地以“云端搖號”等透明、公正、高效方式,發放惠民券、免費券、現金補貼等,進一步活躍消費市場。(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面激活餐飲文化旅游體育消費。持續開展 “江蘇味道”餐飲促消費系列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發放餐飲優惠券,對局部疫情解封后餐飲業態恢復營業給予適當補貼,允許符合條件的餐飲店鋪外擺經營。策劃舉辦“水韻江蘇·有你會更美”文旅消費推廣季系列活動,支持開發全省及跨區域的文化和旅游年卡、聯票等,鼓勵各地推出旅游景區門票減免、淡季免費開放、演出票打折等惠民措施,推介一批全域旅游、紅色旅游、文化體驗旅游、非遺主題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生態康養旅游、工業旅游、研學旅游、野外露營、自駕車旅居車旅游等精品線路和創新產品,積極發展假日、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舉辦“紫金獎”文化創意設計大賽、大運河文化旅游博覽會、江蘇書展、南京融交會等賽展活動。加大對會展業的政策扶持力度,促進會展、商業、文化、旅游等業態融合發展。大力培育水上、山地、冰雪、航空、馬拉松、自行車、汽摩等戶外運動熱點,加快拓展“一帶一路”“大運河”“長三角”等品牌賽事活動,進一步創新體育消費場景和載體,支持社會力量建設百姓健身房。積極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和彈性作息。(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貿促會、省體育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落實好階段性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對消費者讓利,推動金融機構通過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汽車消費信貸支持力度,多措并舉促進汽車消費回穩復蘇。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充電、通行、停車等使用環節一次性綜合補貼。加快推進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充電樁進居民小區工作,鼓勵建設充電樁集中電源點,對充換電設施運營給予支持,逐步實現所有居民小區、經營性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客運樞紐等區域充電設施全覆蓋。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進一步優化皮卡進城管控措施,對皮卡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建立健全汽車改裝行業管理機制,鼓勵發展專業化、規模化汽車改裝店、改裝產業園區,推動汽車后市場健康發展。實施綠色節能家電階段性補貼政策,對購買符合條件的節能家電產品按照實際售價的10%給予財政補貼。(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省能源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穩市場預期,進一步增強消費潛能動力
(五)圍繞保市場主體精準施策助企紓困。深入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加力穩住更多市場主體。對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實行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政策,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允許中小微企業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落實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在各設區市職工醫保用人單位繳費率(不包含生育保險費率)和個人繳費率之和基礎上,降低1個百分點。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在2年以上的統籌地區,可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階段性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承租省內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疫情期間租金,各地可結合實際和財政可承受能力適當延長減免期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以財政獎補等方式支持非國有商業綜合體、餐飲街區、商務樓宇、物流園區等服務業載體減免租金。對受疫情影響、繳費有困難的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實行“欠費不停供”政策,結合實際設立不少于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交期間免收欠費違約金。落實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政策,支持遠程居家等彈性辦公。鼓勵向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房屋租金、水電氣費、擔保費、防疫支出等補助并給予貸款貼息、社保補貼等支持。(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基本消費品保供穩價機制。建立健全糧油、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農產品以及日用品、防疫物資、基本藥品等生活物資保障體系,科學規劃建設一批城郊大倉基地,優化生活物資供應節點網點布局,暢通疫情期間生活物資物流通道,確保基本消費品流通不斷不亂。鼓勵各地對疫情期間保障生活物資供應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等商貿流通企業給予財政補助。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困難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價格補貼,切實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省糧食和儲備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穩就業促增收提升消費能力。制定實施促進共同富裕行動方案,進一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大力扶持高質量創新創業項目,提高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對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困難群體的各類創新創業企業,加大創業擔保貸款、社會保險補貼、技術咨詢和孵化服務等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合理利用失業保險基金結余部分,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力度。統籌各方面資金組織開展大規模、多層次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困難人員就業幫扶,支持各類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零工市場建設,支持個體經營發展,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進一步提升就業服務質量。深入實施農民收入十年倍增計劃,支持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健康發展,拓寬農村居民就業增收渠道。健全工資決定、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穩步提高勞動者工資性收入特別是城市工薪階層、農民工收入水平。完善按要素分配機制,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待遇,豐富居民投資理財渠道。(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合理增加公共消費。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面落實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標準,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提高教育、醫療、養老、育幼等公共服務支出效能。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政府采購交易規則,推動政府采購支出向中小微企業進一步傾斜。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機制,落實土地、財稅、金融等各項優惠政策,引導多方參與投資和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結合實際需求,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和使用條件,支持用于職工租賃住房消費、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構建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專項救助制度,積極開展“物質+服務”多樣化綜合救助,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及時救助,兜好民生保障底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把握消費升級趨勢,全力打造品質消費新高地
(九)提升新型消費供給能力。大力培育一批數字電商企業,促進線上線下消費加速融合,推動社交電商、直播電商、內容電商、生鮮電商等規范健康發展。積極發展“智能化”“無人化”“零接觸”等新零售模式,支持智能無人便利店、智能生鮮柜等智能零售終端進社區,鼓勵線下實體零售企業建立智慧供應鏈。支持智慧門店、智慧購物中心等沉浸式、體驗式、互動式消費場景建設。推廣應用智能家居家電、智慧康養、家用機器人等新型智能終端產品和服務,構建完善智慧廣電、智慧家居、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智慧養老、智慧文旅、數字文化等“智慧+”消費體系。(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電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快發展綠色消費。積極推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促進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領域消費綠色轉型升級。推廣綠色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培育發展綠色餐飲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構建公交優先、高效銜接、便捷舒適的綠色低碳出行體系。加強高品質綠色低碳建筑建設,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大力發展裝配式裝修,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綠色建材、環保家具、節能節水產品等家居產品。完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規范汽車、家電、家具、電子產品等二手商品交易和回收利用。提升商品包裝和流通環節包裝綠色化、減量化、循環化水平。廣泛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社區等創建活動。(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機關管理局、省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培育壯大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服務消費。深入發展中西醫結合醫療、健康體檢、醫養結合、專業護理、養生康復等多層次多樣化健康服務,積極打造“健康+”消費新模式。鼓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大力推廣“江蘇醫惠保”,滿足多元化醫療保障需求。加大對專業化、連鎖化、品牌化養老機構的扶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增加面向中低收入群體的養老服務供給。加快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開展輻射周邊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支持物業服務企業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大力發展適合老年人消費的智能化、適老化產品和專業化、便利化服務,豐富智慧健康養老產品供給。加快構建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務體系,進一步發揮引導資金、產業基金作用,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參與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元化、規范化托育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發放托育服務券,增加托育服務有效供給。推動家政服務業發展模式創新,支持家政企業發展“互聯網+社區”智慧生活家政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充分激發縣鄉消費潛力。加快補齊縣域商業體系建設短板,支持鄉鎮商貿中心、農貿(集貿)市場等建設改造,鼓勵連鎖商貿流通企業、電子商務平臺、現代服務企業向鎮村延伸,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系統資源優勢,促進渠道和服務下沉。深入實施 “快遞進村”、“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等工程,促進城鄉消費雙向高效循環。實施“數商興農”工程,大力推進縣域電商產業集聚區建設。提升鄉村旅游、休閑農業、文化體驗、健康養老、鄉村民宿、戶外運動等服務環境和品質,支持打造一批鄉村生活綜合體。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綠色智能家電、綠色建材、生活服務等下鄉惠民活動,舉辦江蘇省鄉村旅游節,促進品質消費進農村。(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多渠道增加優質消費供給。引導企業瞄準消費升級趨勢,加強產品質量、品牌和標準建設,加快新產品、新設備研發生產,鼓勵發展反向定制(C2M)和個性化設計、柔性化生產。加大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力度,爭創更多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積極推行“江蘇精品”認證,組織開展“中國品牌日”江蘇系列活動,持續推進老字號企業“三進三促”,加強地理標志產品認定、管理和保護,加快打造江蘇特色消費品牌矩陣。充分利用進博會、跨境電商等平臺,多渠道擴大特色優質產品進口。鼓勵國際知名品牌在江蘇市場首發或同步上市新品。(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南京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完善消費品流通體系。立足于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統籌推進國家級和省級商貿服務型物流樞紐建設,持續優化城鄉商貿物流網絡布局,新建或改造一批多式聯運型貨運樞紐場站項目,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加強應急物流服務體系建設,科學規劃設立應急物資中轉站點、場地。建立完善跨區域疫情防控和商貿物流協調協作機制,切實保障疫情期間重點物資和郵政快遞暢通。加強縣、鄉、村三級寄遞物流體系建設,支持郵政、快遞、物流、商貿流通等企業開展市場化合作。加快建設城鄉高效配送體系,推廣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間配送等集約化配送模式,鼓勵即時配送、網訂店取、無人配送等末端配送模式規模化發展。支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快遞服務站、智能快遞車(機器人、無人機)進社區。加快發展冷鏈物流,推廣應用單元化、標準化冷鏈倉儲裝載技術和設備,培育一批專業化生鮮冷鏈物流龍頭企業。加強進口冷鏈食品檢驗檢疫和進口物品全程防疫管理,筑牢疫情外防輸入防線。(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郵政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南京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高質量推進消費載體平臺建設。繼續支持南京、徐州、蘇州、無錫市等培育和創建國際消費中心城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設全國性、區域性消費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費中心。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持續優化消費基礎設施和服務環境,支持省級步行街改造提升試點街區建設,推進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城市建設,鼓勵圍繞文化、旅游、商務、健康、體育、養老等主題,因地制宜打造多業態融合發展的高品質消費集聚區。加快商貿流通設施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積極發展智慧商街商圈。依托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南京、蘇州、連云港片區及有條件的綜合保稅區,探索打造涉外消費專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南京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消費市場環境,加快建設放心消費新生態
(十六)破除消費市場壁壘障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簡化優化相關證照或證明辦理流程手續,營造更優市場準入環境。聚焦能源、原材料、初級產品等上游產品市場和交通、通信、教育、文化、旅游、醫療等重點服務業市場及金融、土地、數據等要素市場,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促進相關行業標準、規則、政策協調統一,為市場主體營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鼓勵消費品產能過剩行業兼并重組,提升產業集中度和技術創新能力,促進供給和消費良性循環。大力推進政策“非申即享”、“應享盡享”和“網上辦”,提升政策兌現服務質效。(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務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消費領域執法監管。構建完善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市場監管體系,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促進新業態新模式規范健康發展。強化跨地區、跨部門、全流程協同監管,壓實生產、流通、倉儲、銷售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責任。對虛假宣傳、仿冒混淆、制假售假、缺斤短兩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加快推進消費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完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加強價格監管,嚴厲打擊囤積居奇、低價傾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嚴格規范平臺經營者價格行為。加強消費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大缺陷產品召回監管力度。持續開展服務行業公眾滿意度調查,建立健全服務質量監測管理體系。(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快完善消費維權機制。深入開展放心消費創建工作,著力提升食品藥品、住宅裝修裝飾、文化旅游等重點民生領域放心消費創建水平。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進一步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推進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鼓勵設立行業協會商會消費者投訴站、企業消費維權服務站,探索建立消費公益集體訴訟制度。指導電商平臺不斷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提升在線消費糾紛解決機制效能。廣泛引導線下實體店積極開展無理由退貨承諾,推動線下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活動逐步實現城鄉商業業態全覆蓋。(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健全完善標準體系。深入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和標準領航質量提升工程,鼓勵制定實施高于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持續推進第五代移動通信(5G)、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等領域標準研制。探索開展高清視頻、云游戲、虛擬現實、可穿戴設備、智慧家居等領域標準研制。建立健全節能和綠色制造標準體系、綠色產品認證標識體系。進一步完善平臺經濟、跨境電商、旅游度假、餐飲、冷鏈物流等領域服務標準,加快養老、托育、家政、健康等領域服務標準化建設。(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郵政管理局、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政策制度保障,夯實消費高質量發展基礎
(二十)強化財稅支持。統籌利用現有財政資金渠道,加大對居民消費的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促進消費專項資金,支持消費業態融合創新、繁榮活躍消費市場,支持綠色消費和新型消費加快發展,支持中低收入群體消費升級。鼓勵各地在省下達的新增政府債務限額范圍內,將符合條件的消費基礎設施和服務保障能力建設項目納入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車、綠色建材等綠色低碳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因地制宜運用財政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城鄉居民購買使用綠色低碳產品。落實好車輛購置稅減免、消費品進口關稅優惠等稅收政策,進一步清理和規范交通物流、供水供電供氣、中介機構等居民生活消費密切相關行業收費,持續合理降低消費者稅費負擔。(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南京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優化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大力發展普惠金融,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和政府性融資擔保、財政貼息、風險補償等政策措施,加大對普惠小微主體的金融支持,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對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的市場主體,不盲目惜貸、抽貸、壓貸、斷貸。通過合理確定貸款利率、降低支付服務手續費、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幫助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資金壓力。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產品,推動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優化消費信貸服務,提高消費信貸可得性和普惠性;圍繞大宗消費、新型消費、綠色消費、服務消費等重點領域,提供個性化金融產品,支持新型業態發展。積極拓展農村消費信貸,強化對農村商貿流通和居民消費的金融支持。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消費領域保險產品。(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強化用地用房保障。完善產業用地政策和差別化供地機制,保障消費領域重大項目落地。創新優質產業空間供給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土地混合利用。鼓勵經營困難的傳統百貨店、老舊工業廠區改造為商業綜合體、休閑娛樂中心、直播基地等新型消費載體。鼓勵利用現有房屋和土地,興辦文化、旅游、體育、健康、養老等新產業新業態。合理規劃物流用地,切實保障重點物流園區用地需求,鼓勵通過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方式為快遞物流企業提供土地。支持鄉村旅游、等級旅游民宿、戶外運動營地及相關基礎設施融合集聚建設。支持合理利用社區存量房產、閑置房屋、周邊閑置土地或特定空間建設便民服務網點,有序發展舊貨市場。(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壓實各方責任。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強化督辦落實,充分發揮省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全力打造有利于消費潛力釋放的良好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省統計局要建立健全服務消費統計監測體系,更加全面反映消費發展情況。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落實配套措施,確保本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舉措落地見效。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出臺更大力度促消費政策措施,省級財政對促消費成效明顯的地區將給予適當獎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紓困助企等各項政策實施效果評估,根據形勢變化適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重要情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除另有規定外,本意見中階段性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底。(省發展改革委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