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展改革委關于電網代理購電的有關政策,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后,電網企業為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從市場購電產生的新增損益,按月由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分享。今年1-4月份,在代理購電價格基礎上,工商業用戶每度電分別分攤了0分、0.85分、0.79分、1.14分。根據近日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公布的代理購電數據,5月份,安徽省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在代理購電價格基礎上,每度電將分享(降低)0.53分。
本次價格分享,充分說明隨著電價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進,能漲能跌的電價機制已經形成,符合制度設計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