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印發《水利部關于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意見》提出,光伏電站、風力發電等項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庫內建設。
《意見》要求,認真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統籌發展和安全,確保防洪、供水、生態安全,兼顧航運、發電、減淤、文化、公共休閑等需求,強化河湖長制,嚴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線,強化涉河建設項目和活動管理,全面清理整治破壞水域岸線的違法違規問題,構建人水和諧的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理保護格局,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嚴格河湖水域岸線用途管制方面,《意見》明確指出,嚴格管控各類水域岸線利用行為。光伏電站、風力發電等項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庫內建設。在湖泊周邊、水庫庫汊建設光伏、風電項目的,要科學論證,嚴格管控,不得布設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態、水環境保護需求的區域,不得妨礙行洪通暢,不得危害水庫大壩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設施安全,不得影響河勢穩定和航運安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結合實際依法依規對各類水域岸線利用行為作出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