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關于開展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為加快補齊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進一步釋放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將在2024年至2026年開展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工作,首批試點縣名額共計70個。
《通知》明確,2024年至2026年,各地要按照“規劃先行、場景牽引、科學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則,開展“百縣千站萬樁”試點工程,并加強重點村鎮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規劃建設。地方各級有關部門要在土地、電價、服務費等方面積極出臺相關政策,有效補齊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力爭實現充換電基礎設施“鄉鄉全覆蓋”。
《通知》指出,各地要提升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激發試點縣及周邊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優化完善充換電設施支持管理政策體系。并明確,申報試點的主體應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場景豐富、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薄弱、地方推廣應用積極性高、社會資本投資意愿較弱的縣(不含市轄區)。
《通知》強調,中央財政對經三部門同意備案且完成任務目標的試點縣給予獎勵資金支持,每個試點縣示范期為期3年。示范期內,每年均達到最高目標的試點縣最多可獲得4500萬元。試點結束后,三部門將對超額完成目標且對周邊地區有明顯示范帶動效應的縣,按照獎勵標準的10%給予超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