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大力推動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寧波市能源局牽頭會同市生態環境局編制《寧波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248911019@qq.com;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鄞州區和濟街118號發展大廈A座市能源局1011房間。
聯系人:王劭冰;聯系方式:89382673。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15日。
附件:寧波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doc
2022年11月7日
寧波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切實做好我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33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22〕21號),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以下簡稱“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以下簡稱能耗雙控)制度,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實現節能降碳減污協同增效、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階段性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到2025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6%以上(扣除國家單列項目后),能源消費總量和煤炭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9000噸、8000噸、8000噸、500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開展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完善畝均效益綜合評價體系,強化評價結果應用,實施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建立“高耗低效”、“散亂弱”、“落后產能”三張企業清單,按照“關停淘汰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園一批、兼并重組一批、幫扶提升一批”要求,依法依規開展綜合整治,到2025年,全市整治“四無”企業5000家以上、整治高耗低效企業(含淘汰落后產能)5000家以上。聚焦石化、化工、鋼鐵、有色、建材、化纖、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實現萬噸標煤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系統節能診斷全覆蓋。每年組織實施100項市級重點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有組織排放控制、無組織排放控制、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方面的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到2025年,鋼鐵企業全面達到超低排放水平。建立健全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機制,探索氫能冶煉及非高爐冶煉、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突破性低碳技術應用。實施涂裝類、化工類等產業集群分類治理,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改造。推動鑄造、印染、表面處理(電鍍、噴涂)三大產業鏈特殊工藝環節企業整治提升,加快區域性中心建設。拓展節能減排工作覆蓋面,開展數據中心能效提升行動,推進景觀亮化工程節能。深化推進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2.0版,貫徹落實國家、省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工作部署,深挖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潛力,提升能源綜合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產能爭取全部達到《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版》的能效標桿水平。“十四五”期間,全市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以上(扣除國家單列項目后),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累計創建市級及以上綠色工廠500家,淘汰落后騰出用能空間累計達到60萬噸標準煤。通過節能技改累計騰出用能空間110萬噸標準煤。
(二)重大產業平臺節能環保提升工程。編制全市工業集聚區規劃建設行動方案,引導工業企業向園區集聚,積極創建星級小微企業園,推動小微企業入園集聚。對重點園區開展整體能效評價,推動園區內多能互補和能源資源綜合高效利用,實現重大產業平臺能源系統整體優化。以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為目標,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升級,加快推進既有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開展數字化管理、能源梯級利用、“三廢”資源化利用。加強園區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統籌布局,重點發展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產業,推廣園區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統一、協調高效的園區綠色運營管理機制。全面實施區域能評改革2.0版,實施重大產業平臺區域能評事中事后監管,定期發布重大產業平臺能效評估報告。全面推進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污水零直排區”建設,開展清新園區和“無廢城市”建設,推廣工業集聚區“綠島”環境管理模式,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等基礎治理設施集約共享。到2025年,重大平臺區域能評覆蓋率100%,60%的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建成清新園區,通過國家“無廢城市”建設評估,所有區(縣、市)達到省級“無廢城市”建設標準,建設一批涉VOCs“綠島”項目,建成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省級以上重點產業園全部實現循環化改造。
(三)城鎮建筑節能提升工程。推進全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修訂,全面落實《綠色建筑設計標準》(DB33/1092)、《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33/1036)、《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33/1015),全面實施低能耗建筑標準,加快發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試點,開展高星級綠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設,推動政府投資項目率先示范。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健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標準體系和工作機制,全面開展公共機構建筑能源統計、審計和公示,分類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額。探索實施基于用電限額指標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納入“十四五”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同步推進,對超過能耗限額的建筑進行改造,建立既有建筑改造運行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運營能效水平。開展公共建筑專項節能監察,建立常態化公共建筑節能閉環監管機制。逐步推進既有建筑技術調適,優化用能結構。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力度,優先推進新建項目和既有建筑改造太陽能光伏應用,并根據建筑特點因地制宜推廣太陽能光伏(光熱)系統、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導光管采光系統和地源熱泵系統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優先利用建筑余熱或廢熱。開展綠色高效制冷行動,更新升級制冷技術、設備,推進天然工質制冷劑中央空調技術的示范應用,優化負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統能效水平。全面推進城市建筑領域二次供水建設與管理,建立精細化管理平臺和漏損管控體系。到2025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設計節能率達到75%;城鎮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核算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工業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累計新增太陽能光伏建筑一體化裝機容量達到40萬千瓦;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312萬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40萬平方米,建成一批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項目。
(四)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工程。加快美麗公路、美麗航道、城鄉綠道網建設,推進充(換)電樁、低碳港口、低碳樞紐等基礎設施建設。有序推進新能源車輛替代更新。推進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全面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加快淘汰國四標準柴油營運貨車和工程車輛。推動港區綠色低碳發展,鼓勵港區作業車輛與機械優先使用清潔能源,加快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和使用。加快綠色倉儲建設,開展郵政業綠色網點和綠色分撥中心建設,引導企業加大可循環快遞箱(盒)應用規模。鼓勵企業參加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加大綠色認證快遞包裝產品推廣力度。到2025年,全市美麗航道里程達到127公里,綠道總長度達2100公里以上。寧波舟山港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集卡占比達到60%。除保留的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外,主城區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郵政、公務用車、出租車新能源(清潔能源)車型占比80%以上;集裝箱海鐵聯運量達到170萬標箱;港口岸電數量達175套,岸電年使用量較2020年翻一番。沿海港口五類專業化泊位岸電設施覆蓋率達到100%。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推進農機標準化、規模化和復試聯合作業,降低農業機械單位能耗,改善農機能源消費結構,推進電氣化,逐步減少汽柴油用量,增加生物質顆粒燃料和其他新能源替代燃油使用。推動農業大棚、農業排灌、農業副產品加工等項目電氣化改造,合理開發使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逐步減少對化石燃料需求。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和秸稈綜合利用,完善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加強對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配套設施建設運行及綜合利用的指導服務,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施“光伏+農業”工程,支持在塑料大棚、玻璃頂棚、養殖屋頂、空地等建設光伏設施。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鼓勵農村選用裝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強基增效雙提標”行動。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行政村覆蓋率和處理設施出水水質達標率均達95%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6.5%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98%以上。漁船生產能耗降低率5%以上。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中央空調、照明等設施設備節能改造,鼓勵采用能源費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等市場化模式。提高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使用比例,率先淘汰老舊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加快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保障設施建設,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實施“光伏+公共建筑”工程,持續推動公共機構光伏建設工程。實行能耗定額管理,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零碳”公共機構等創建。到2025年,力爭80%以上的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持續推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重點推進教科文衛體系統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實現國家級“縣縣有示范”、省級新增10家以上、市級新增30家以上的目標。到2025年全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限額為21萬噸標準煤,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累計下降率5%以上,公共機構單位面積綜合能耗下降率6%以上。
(七)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堅持先立后破,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嚴格控制新增耗煤項目,禁止建設企業自備燃煤設施。穩妥有序推進用煤行業煤炭減量,實施清潔電力和天然氣替代。推廣大型燃煤電廠熱電聯產改造,充分挖掘工業余熱和垃圾焚燒供熱潛力,推動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到2025年,清潔能源裝機占全市總裝機比重達到42%以上。
(八)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安全高效推進VOCs綜合治理,以石化、化工行業為重點推進VOCs深度治理;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為重點,推進低VOCs原輔料源頭替代;以“兩小”企業為重點,實施700家低效治理設施提升改造;針對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以及苯系物等化工品儲罐的儲存、裝車、裝船等過程,開展密封形式核查和規范,對浮頂罐推廣采用全接液浮盤和高效雙重密封技術,對廢水系統高濃度廢氣實施單獨收集處理。加強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強化無組織排放管控,持續開展石化化工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
(九)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工程。推進重點行業工業廢棄物減量化,加強可循環、可降解材料及產品開發應用推廣,減少工業廢棄物產生量。持續推動粉煤灰、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工業污泥等大宗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加快推廣規模化高值化綜合利用技術、裝備,積極拓展人造輕骨料、建筑加氣砌塊、墻體保溫材料等再生產品在基礎設施建設、土壤治理、生態修復等領域的規模化應用。持續加強協同處置能力建設,加大對協同處理工藝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推動多元化協同處置體系建設。鼓勵研發低值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新技術和新產品,加強廢舊紡織品、廢塑料(廢橡膠)、廢木材等的綜合利用。到2025年,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構建滿足實際需要的污水、垃圾、工業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體系,擴大環境基礎設施覆蓋面。提質攻堅城鎮“污水零直排區”建設行動,加快實施重點污水處理基礎設施項目,整改雨污管網混接、錯接等問題。加大污泥處置能力建設,按照中心城區統籌的原則,優化布局污泥處置設施,形成相對富余的處置能力,確保污泥無害化利用處置,實現污泥處置零填埋。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到2025年,全市所有鎮(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區”省級創建,建成一批高質量高水平的“污水零直排區”樣板;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達300萬噸以上,新建及改造市政污水配套管網800公里,污泥無害化利用處置率達到100%;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1.275萬噸/日,生活垃圾實現零填埋。
(一)優化能耗“雙控”制度。綜合考慮產業結構、能效現狀、節能潛力等因素,合理分解各區(縣、市)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市里對各區(縣、市)“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實行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雙目標管理,對能耗強度降低達到激勵目標的地區,其能源消費總量免于評價考核。完善能源消費總量指標確定方式,根據地區生產總值增速目標和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確定年度能源消費總量目標,經濟增速超過預期目標的地區可相應調整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對國家能耗單列的重大項目,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對各地原料用煤、用油、用天然氣等用能量,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對年度新增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地方能耗總量考核。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用能預算管理,合理確定企業年度基準能耗,開展用能預算監測預警、考核評價,不斷增強用能預算約束力。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定期開展節能形勢評價分析,對高預警等級地區加強工作指導。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作為加快綠色低碳發展、提升環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優化總量減排指標分解方式,將重點工程減排量下達至地方,污染治理任務較重的地方承擔相對較多的減排任務。落實制造業企業差別化排污機制。開展總量減排核算、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提升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總量減排考核體系、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總量減排監督管理,重點核查重復計算、弄虛作假特別是不如實填報削減量和削減來源等問題。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開展“兩高”項目分類處置,將已建“兩高”項目納入重點用能單位在線監測系統,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嚴格落實新上項目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0.52噸標準煤/萬元能效控制標準,強化新建項目對能耗雙控影響評估和用能指標來源審查。建立完善“兩高”項目產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減量等量替代制度。對正在洽談、尚未獲批的“兩高”項目,各地在上報相關審批手續之前,要認真分析評估對當地能耗雙控、碳排放、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環境的影響。對不符合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規劃環評、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等要求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
(四)全力做好重大項目用能和環境要素保障。對主要產品能效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重大產業項目,可以跨年度使用當地“十四五”能耗指標。建立健全能耗指標臺賬,按照“全市一盤棋”的原則統籌使用能耗指標。對含有原料用能的新上項目,按照扣除原料用能后的能耗開展節能審查。對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節能技術改造節能量、通過淘汰落后產能騰出的規模以上企業存量用能空間,可用于平衡重大項目用能需求。對高質量重大產業項目,積極爭取國家能耗單列。對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噸標準煤/萬元的制造業重大項目,開通節能審查“綠色通道”。深挖污染物總量減排舉措,支持落實高新技術產業、省市縣長項目等“4+1”重大項目環境要素保障。
(五)健全法規標準。推動制定、修訂《寧波市節約能源條例》《寧波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寧波市綠色低碳轉型促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定期發布《寧波市工業產業能效》,推動重點行業能效水平穩步提升。完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持續優化污染物排放標準及配套技術規范。深入開展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綠色產品領跑者引領行動。全面提升新建建筑綠色低碳標準。
(六)完善經濟政策。加大節能減排財政支持力度,統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加大能耗雙控財政獎懲力度。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實施力度。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節能減排,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加快綠色債券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積極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生態環境綠色保險。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綠色信貸統計、監測、評價體系,優化風險管理和信貸管理機制,推動企業污染排放、環境違法違規記錄等信息與信貸審批標準相結合。實施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制度,堅決取締有關“兩高”項目不合理的價格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建立受益農戶污水處理付費機制。
(七)完善市場化機制。深入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制訂分行業能耗確權方法,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流動和集聚。深入推進排污權市場化交易,逐步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排污權交易范圍。規范開放環境治理市場,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廣生態環境導向開發、環境托管服務等新模式。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強化對能效標識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推行綠色產品認證及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
(八)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人員培訓,開展能源計量審查,嚴格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應用。構建覆蓋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加強工業園區污染源監測,推動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監測設施。規范污染源統計調查范圍,提升污染物排放調查統計質量。完善工業、建筑、交通運輸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礎設施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提升統計數據質量。
(九)加強節能減排能力建設。以“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為牽引,建立健全覆蓋節能監管體系和全閉環節能執法體系,打通節能監察與執法“雙向監督、同向發力”通道,構建高效協同的節能執法體系。加強縣級及鄉鎮基層節能減排監管隊伍建設,重點用能企業按要求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重點排污單位設置環保管理人員。加大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
(十)強化節能減排數字賦能。加強智慧能源綜合服務系統等節能減排數字化平臺建設,深化多跨協同典型場景應用,推動機制重塑,加速推進節能減排數字化轉型。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和5G、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快綠色材料、綠色工藝、綠色產品與裝備的廣泛應用,實現傳統產業技術升級、設備更新和綠色低碳改造。穩步推進“數字工地”建設,積極推行綠色施工,在確保安全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減少建筑施工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構建目標分解、監測跟蹤、評價考核全鏈式閉環管理模式,進一步提升節能減排目標精細化管理水平。
(十一)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與應用。落實揭榜掛帥制度,圍繞國家和省級綠色制造重大需求的關鍵領域和“卡脖子”環節,明確補鏈強鏈的重點領域和主攻方向,切實強化共性技術供給,支持“變頻超超高效永磁節能電機及其驅動控制系統產業化”“柔性有機太陽能電池關鍵材料與技術”等科技項目。加快推進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產業創新體系,聚焦材料、工藝、裝備、回收利用等領域,圍繞市場和產業發展需求,加大關鍵核心綠色技術攻關力度,著力解決關鍵共性技術難題。定期編制發布節能減碳技術(產品)目錄,遴選一批技術經濟性好、市場亟需的工藝裝備技術,引導企業加大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發揮重點項目牽引示范作用,強化本地配套支持,鼓勵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采購使用本地節能環保新產品,推動本地節能環保新產品在綠色化改造、清潔生產等產業鏈上下游的配套應用水平。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充分銜接,科學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責任。要科學考核,防止簡單層層分解。重點用能企業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