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時代電氣董事長李東林,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加快完善新型儲能行業標準體系與監管機制的建議》等四項議案。
針對新型儲能行業快速發展中暴露出的一些問題,李東林建議,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行業主管部門牽頭,進一步優化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加快完善市場監管機制。
儲能行業爆發性增長
近年來,在我國“雙碳”戰略目標引領下,可再生能源呈現大規模發展態勢,儲能又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
《“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儲能由商業化初期步入規模化發展階段”、“到2030年新型儲能全面市場化發展”。
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又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電網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其中多次提及新型儲能,將儲能的作用與電網調峰、智能化調度并列,體現了對儲能系統作用的全面認識和重視,也標志著儲能將在推動電力系統轉型發展中發揮更核心的作用。
在一系列儲能政策的支持下,我國儲能行業呈現出爆發性增長態勢。
截至2023年,我國新型儲能項目數量(含規劃、建設中和運行項目)超過2500個,較2022年增長46%;新增投運規模22.6GW/48.7GWh,較2022年增長超過200%。
制度跟不上實踐
不過,在新型儲能行業快速發展背后,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就新型儲能的發展速度及建設規模而言,實踐更快于制度,已出臺的相關規范及監管制度跟不上。”李東林稱。
在李東林看來,當前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在統一性和協調性方面有待加強,缺少國家層面的統一規劃和要求,導致執行標準過程中各相關方之間可能發生沖突。同時,不同地區因新型儲能起步時間、政策力度和電網要求不同,導致容量配置、認證要求和技術發展不一致的現象日益突出。
比如,江蘇地區按當地電網要求需超配約20%,而西北地區仍以額定容量配置、無需超配;不同地區抽檢要求及并網測試項點不統一。
在安全方面,已出臺的標準和法規大部分集中在電池本身和電站的消防規范,并網前儲能電站系統級別安全可靠性測試和驗證的標準體系還不夠完善。
另外,2023年年底新型儲能系統價格相較于年初下降一半,大量跨界企業加入,產品技術、質量參差不齊,可能導致新型儲能電站安全得不到保障。
在儲能利用率方面,當前國內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機制尚不完善,2023上半年我國電化學儲能電站平均日等效充放電次數僅為0.58次,使得產品質量難以驗證,存在低質儲能電站泛濫的風險。
優化標準體系,加快完善監管機制
針對上述情況,李東林建議,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工信部等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其他相關部門,進一步優化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加快完善市場監管機制。
首先,完善行業標準體系。
一方面,加快完善頂層標準體系,加快國家層面的標準建設,布局各層級標準發展策略,促進國標、行標、地標等協調發展。
另一方面,加快儲能電站建設、消防驗收、并網驗收等關鍵標準制修訂,加快構網型儲能技術標準制定,健全用戶側儲能安全管理體系;完善測試評價標準體系,構建高標準的儲能系統實證平臺。
其次,完善行業監管機制。
一方面,由國家能源局牽頭強化電力市場監管,進一步推動建立電力市場運行評價體系,加大電力市場運行情況的監測和監管力度。
另一方面,由各省能建辦強化推動新型儲能項目規范管理,如項目建設、并網驗收及運行,實時監管項目運行情況,實時公布項目監管數據。
此外,由國家能源局牽頭貫徹落實《加強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工作的指導意見》,積極推進地方科學建設儲能項目,加強引導示范作用,推進新型技術多場景試點示范。
針對新型儲能行業快速發展中暴露出的一些問題,李東林建議,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行業主管部門牽頭,進一步優化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加快完善市場監管機制。
儲能行業爆發性增長
近年來,在我國“雙碳”戰略目標引領下,可再生能源呈現大規模發展態勢,儲能又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
《“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儲能由商業化初期步入規模化發展階段”、“到2030年新型儲能全面市場化發展”。
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又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電網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其中多次提及新型儲能,將儲能的作用與電網調峰、智能化調度并列,體現了對儲能系統作用的全面認識和重視,也標志著儲能將在推動電力系統轉型發展中發揮更核心的作用。
在一系列儲能政策的支持下,我國儲能行業呈現出爆發性增長態勢。
截至2023年,我國新型儲能項目數量(含規劃、建設中和運行項目)超過2500個,較2022年增長46%;新增投運規模22.6GW/48.7GWh,較2022年增長超過200%。
制度跟不上實踐
不過,在新型儲能行業快速發展背后,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就新型儲能的發展速度及建設規模而言,實踐更快于制度,已出臺的相關規范及監管制度跟不上。”李東林稱。
在李東林看來,當前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在統一性和協調性方面有待加強,缺少國家層面的統一規劃和要求,導致執行標準過程中各相關方之間可能發生沖突。同時,不同地區因新型儲能起步時間、政策力度和電網要求不同,導致容量配置、認證要求和技術發展不一致的現象日益突出。
比如,江蘇地區按當地電網要求需超配約20%,而西北地區仍以額定容量配置、無需超配;不同地區抽檢要求及并網測試項點不統一。
在安全方面,已出臺的標準和法規大部分集中在電池本身和電站的消防規范,并網前儲能電站系統級別安全可靠性測試和驗證的標準體系還不夠完善。
另外,2023年年底新型儲能系統價格相較于年初下降一半,大量跨界企業加入,產品技術、質量參差不齊,可能導致新型儲能電站安全得不到保障。
在儲能利用率方面,當前國內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機制尚不完善,2023上半年我國電化學儲能電站平均日等效充放電次數僅為0.58次,使得產品質量難以驗證,存在低質儲能電站泛濫的風險。
優化標準體系,加快完善監管機制
針對上述情況,李東林建議,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工信部等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其他相關部門,進一步優化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加快完善市場監管機制。
首先,完善行業標準體系。
一方面,加快完善頂層標準體系,加快國家層面的標準建設,布局各層級標準發展策略,促進國標、行標、地標等協調發展。
另一方面,加快儲能電站建設、消防驗收、并網驗收等關鍵標準制修訂,加快構網型儲能技術標準制定,健全用戶側儲能安全管理體系;完善測試評價標準體系,構建高標準的儲能系統實證平臺。
其次,完善行業監管機制。
一方面,由國家能源局牽頭強化電力市場監管,進一步推動建立電力市場運行評價體系,加大電力市場運行情況的監測和監管力度。
另一方面,由各省能建辦強化推動新型儲能項目規范管理,如項目建設、并網驗收及運行,實時監管項目運行情況,實時公布項目監管數據。
此外,由國家能源局牽頭貫徹落實《加強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工作的指導意見》,積極推進地方科學建設儲能項目,加強引導示范作用,推進新型技術多場景試點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