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壯大數字經濟。實施數字產業能級提升等6大行動,培育壯大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對符合條件的省級數字化轉型典型示范項目,單個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支持建設一批數字化改造園區樣板,每個樣板最高獎補200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支持通用大模型、行業大模型、安全可控技術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徑探索的應用研究,單個項目最高給予5000萬元補助。對特別重大的項目,省市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新認定省級大數據企業300家以上,省級大數據產業園不少于5個。(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
20.支持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對經評定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實現自主供應能力的“三首”產品或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目錄的省內研制和省內示范應用單位,省財政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對省內企業投保“三首”產品推廣應用綜合險的,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加大政府采購和國有企業采購等支持力度,將“三首”產品研制、示范應用情況納入國有企業綜合考核和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完善工業企業畝均效益評價機制和差別化政策,分類加強土地、用能、技術、金融等要素保障。(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加大“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力度,對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補,對獲得國家級單項冠軍稱號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1.強化制造業發展服務保障。落實先進制造業企業、集成電路企業和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責任單位:省稅務局)保持全省制造業貸款年度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提高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占比。新增新型政銀擔業務放款1300億元以上,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財政廳)持續實施省制造業融資財政貼息專項。(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積極推進工業大用戶直供氣,降低供氣成本。(責任單位:省能源局)中小微企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按90%收取,水土保持補償費繼續按現行收費標準80%收取。(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稅務局)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單位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支持經營主體穩定崗位。強化企業用工服務保障,深入推進“三級三方服務企業”活動。(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推動現代服務業提檔升級
22.支持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對新獲批的國家和省級冷鏈物流基地、省級集配中心,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和省級示范物流園區,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省級供應鏈服務示范平臺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對在運輸機場設立基地的運輸航空公司給予最高1000萬元/年的補助。(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支持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創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23.加快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持發展工業設計、軟件信息、科技服務等服務業,培育認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100個左右。大力培育“檢驗檢測+產品診斷”“源網儲+大數據中心”“智慧環保+環保管家”“會展+消費”等服務。對新驗收通過的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給予獎勵。深入推進國家和省“兩業融合”試點創建,培育“兩業融合”發展標桿單位20家左右,遴選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80個以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培育省級商文旅融合發展集聚區30個以上。(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
24.打造服務業集聚創新產業集群。新認定現代服務業集聚創新區20家左右,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獎補。推進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引育一批5A級物流企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七、加快建設農業強省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25.抓好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穩定供給保障。加快推進建設千億斤江淮糧倉,落實中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糧大縣獎勵等政策。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標準,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擴大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玉米種植收入保險政策實施范圍,推動實現全省覆蓋。支持實施種質資源保護和良種聯合攻關。穩妥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
26.推動農產品全產業鏈發展。全面推進綠色食品產業集群發展,高水平建設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新建100個省級示范基地,做大做強徽派預制菜。支持實施“秸稈變肉”暨肉牛振興計劃,對新建的國家肉牛核心育種場每個給予200萬元獎補,對新建的國家核心種公牛站每個給予300萬元獎補。對企業新建或擴大肉牛屠宰加工產能,年度利用銀行貸款超5000萬元的,最高按照1億元貸款額度給予實際貸款額度1%的貼息補助。實施肉牛特色農產品保險,省級給予40%保費補貼。(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依托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設立“糧頭食尾”“畜頭肉尾”“農頭工尾”等重點領域服務專區。(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7.深入推進“千村引領、萬村升級”工程。省財政安排10億元左右支持建設和美鄉村省級中心村。在下達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限額內,按照平均每村1000萬元的標準支持和美鄉村精品示范村建設。農村改廁與長效管護機制提升縣建設每縣(市、區)補助700萬元。省財政安排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33億元以上,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帶動就業等促進農民增收的產業發展,中央及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保持總體穩定。(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八、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28.實施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行動。推動“全省一單”更高效能的實施,深化政務服務清單標準化業務支撐,提升“皖事通”“皖企通”功能,實現高頻事項在全省范圍內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深化綜合窗口改革,推行聯動審批、集成辦理,打造政務服務“總客服”,建立健全企業服務專區,提升政務服務線上線下幫辦代辦響應率、解決率和滿意度。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加強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業務協同,創新實施和復制推廣更多“高效辦成一件事”。在涉企“一件事”、公共服務事項、國家垂管系統事項等方面推動市場監管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網通辦”,拓展電子執照在納稅、社保、公積金等領域的應用。實施經營主體信用提升行動,培育新增8萬家A級納稅人等守信激勵對象,幫扶推動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及時退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引導完成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
29.提升惠企政策兌現覆蓋面。持續優化政策兌現流程,實現申報、審核和資金兌付“一網通辦”。對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原則上1個月內逐條制定實施細則并“顆粒化”拆解政策服務,推行政策預錄入制度,依托“皖企通”統一發布和快捷兌現。建立省級惠企政策兌現“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推進機制,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情況納入省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數據資源局、省財政廳等)
30.強化政策統籌協調。嚴格落實政策制定前評估機制,加強社會預期引導,慎重出臺有可能產生需求收縮效應的政策,多出臺有助于需求擴張的政策。清理和廢止有悖于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規定。(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建立省級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工作機制,強化政策協同效應,增強政策取向一致性,推動形成政策合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以上政策舉措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通知發布后,如國家出臺新的政策,按國家政策執行。
20.支持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對經評定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實現自主供應能力的“三首”產品或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目錄的省內研制和省內示范應用單位,省財政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對省內企業投保“三首”產品推廣應用綜合險的,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加大政府采購和國有企業采購等支持力度,將“三首”產品研制、示范應用情況納入國有企業綜合考核和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完善工業企業畝均效益評價機制和差別化政策,分類加強土地、用能、技術、金融等要素保障。(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加大“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力度,對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補,對獲得國家級單項冠軍稱號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1.強化制造業發展服務保障。落實先進制造業企業、集成電路企業和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責任單位:省稅務局)保持全省制造業貸款年度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提高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占比。新增新型政銀擔業務放款1300億元以上,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財政廳)持續實施省制造業融資財政貼息專項。(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積極推進工業大用戶直供氣,降低供氣成本。(責任單位:省能源局)中小微企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按90%收取,水土保持補償費繼續按現行收費標準80%收取。(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稅務局)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單位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支持經營主體穩定崗位。強化企業用工服務保障,深入推進“三級三方服務企業”活動。(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推動現代服務業提檔升級
22.支持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對新獲批的國家和省級冷鏈物流基地、省級集配中心,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和省級示范物流園區,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省級供應鏈服務示范平臺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對在運輸機場設立基地的運輸航空公司給予最高1000萬元/年的補助。(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支持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創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23.加快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持發展工業設計、軟件信息、科技服務等服務業,培育認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100個左右。大力培育“檢驗檢測+產品診斷”“源網儲+大數據中心”“智慧環保+環保管家”“會展+消費”等服務。對新驗收通過的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給予獎勵。深入推進國家和省“兩業融合”試點創建,培育“兩業融合”發展標桿單位20家左右,遴選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80個以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培育省級商文旅融合發展集聚區30個以上。(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
24.打造服務業集聚創新產業集群。新認定現代服務業集聚創新區20家左右,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獎補。推進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引育一批5A級物流企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七、加快建設農業強省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25.抓好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穩定供給保障。加快推進建設千億斤江淮糧倉,落實中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糧大縣獎勵等政策。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標準,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擴大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玉米種植收入保險政策實施范圍,推動實現全省覆蓋。支持實施種質資源保護和良種聯合攻關。穩妥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
26.推動農產品全產業鏈發展。全面推進綠色食品產業集群發展,高水平建設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新建100個省級示范基地,做大做強徽派預制菜。支持實施“秸稈變肉”暨肉牛振興計劃,對新建的國家肉牛核心育種場每個給予200萬元獎補,對新建的國家核心種公牛站每個給予300萬元獎補。對企業新建或擴大肉牛屠宰加工產能,年度利用銀行貸款超5000萬元的,最高按照1億元貸款額度給予實際貸款額度1%的貼息補助。實施肉牛特色農產品保險,省級給予40%保費補貼。(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依托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設立“糧頭食尾”“畜頭肉尾”“農頭工尾”等重點領域服務專區。(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7.深入推進“千村引領、萬村升級”工程。省財政安排10億元左右支持建設和美鄉村省級中心村。在下達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限額內,按照平均每村1000萬元的標準支持和美鄉村精品示范村建設。農村改廁與長效管護機制提升縣建設每縣(市、區)補助700萬元。省財政安排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33億元以上,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帶動就業等促進農民增收的產業發展,中央及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保持總體穩定。(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八、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28.實施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行動。推動“全省一單”更高效能的實施,深化政務服務清單標準化業務支撐,提升“皖事通”“皖企通”功能,實現高頻事項在全省范圍內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深化綜合窗口改革,推行聯動審批、集成辦理,打造政務服務“總客服”,建立健全企業服務專區,提升政務服務線上線下幫辦代辦響應率、解決率和滿意度。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加強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業務協同,創新實施和復制推廣更多“高效辦成一件事”。在涉企“一件事”、公共服務事項、國家垂管系統事項等方面推動市場監管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網通辦”,拓展電子執照在納稅、社保、公積金等領域的應用。實施經營主體信用提升行動,培育新增8萬家A級納稅人等守信激勵對象,幫扶推動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及時退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引導完成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
29.提升惠企政策兌現覆蓋面。持續優化政策兌現流程,實現申報、審核和資金兌付“一網通辦”。對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原則上1個月內逐條制定實施細則并“顆粒化”拆解政策服務,推行政策預錄入制度,依托“皖企通”統一發布和快捷兌現。建立省級惠企政策兌現“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推進機制,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情況納入省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數據資源局、省財政廳等)
30.強化政策統籌協調。嚴格落實政策制定前評估機制,加強社會預期引導,慎重出臺有可能產生需求收縮效應的政策,多出臺有助于需求擴張的政策。清理和廢止有悖于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規定。(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建立省級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工作機制,強化政策協同效應,增強政策取向一致性,推動形成政策合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以上政策舉措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通知發布后,如國家出臺新的政策,按國家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