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居民胡女士向媒體反映:她經常將私家車停在小區外面路邊的停車位上,以為是免費停車,但8個月后卻發現自己欠繳停車費6000多元。在此期間,她從未接到相關的停車費催繳電話或者提示短信。
光明時評:“智慧停車”能給司機提供繳費便利,本來是好事,可如果在執行中變味,更像是給車主設的“陷阱”。“智慧停車”暴露的最大問題,是涉嫌侵犯車主的知情權。一個停車位收費多少,應該有清晰的事先告知。退一步講,就算沒有看到收費公告牌,車主有一定的責任,可是在車主欠費之后,系統是不是應該通過催繳電話或者提示短信的方式,及時告知和提醒。
除了這些程序上的疏漏,更本質的問題還在于,公共道路屬于國有財產,要劃為停車位,就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等原則。一段道路能不能收停車費,該收多少停車費,應該要通過聽證會等方式,征求各利益相關者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