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整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建設,補充用能需求。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保障能力。積極推進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前期工作,統籌安排項目用地用林用水。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諸暨市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國務院關于印發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浙江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浙政發〔2022〕14號),在承接落實好省政府“5+4”穩進提質政策體系的基礎上,按照“頂格承接、精準施策、優質高效”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財政支持措施(7項)
(一)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加快退稅進度,確保現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稅額退稅6月底前基本完成。及時落實新擴圍的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加大退稅資金調度力度,實現應退盡退、應退早退。
(二)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加快涉企資金兌付力度和進度,按照“成熟一批、審核一批、兌付一批”的原則,實現獎補兌現大提速。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要求,將節約資金全部用于“三保”等重點領域。建立健全結轉結余資金定期清理收回機制,對年度執行中確實不需使用的資金,按規定調整用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疫情防控等急需資金支持的領域。
(三)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使用并加強謀劃儲備。進一步壓實專項債項目進度,加快債券資金支出;加大專項債券項目謀劃力度,優化專項債券申報領域,重點聚焦農林水利、社會事業、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做好專項債常態化儲備工作。
(四)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及出口信保支持力度。深化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改革。推動銀擔合作進一步擴面增量,對“三農”、小微企業、人才創業企業給予擔保費率優惠。深化銀擔“總對總”、“雙保”等批量擔保合作模式,進一步簡化業務辦理手續,縮短審批流程。強化出口信用保險支持作用,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扶持比例80%。
(五)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價格扣除評審優惠幅度,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價格扣除評審優惠幅度,2022年7至12月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按最高優惠幅度給予扣除。鼓勵采購單位根據項目特點、供應商誠信等因素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最高繳納比例下調為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 政府采購工程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執行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政策,根據項目特點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采購包,鼓勵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門檻。暢通政府采購融資渠道,支持中小企業 開展“政采貸”融資業務。
(六)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擴大緩繳范圍,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和國家規定的其他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其中5個特困行業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
(七)加大穩崗就業扶持力度。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2021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90%返還。實施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實施技能提升補貼。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對招用2022年度高校畢業生且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鼓勵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新增就業崗位,支持空余編制的事業單位適度增加人員招聘名額。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支持保障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創新創業,對我市推薦并自主申報入選2020年度、2021年度國家和省級引才計劃的人才,本年度內回國的,區分回國時間先后,按照單程回國機票票價分別給予60%、40%的補助。企業用于資助基礎研究的捐贈支出,按規定享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對逾期欠款限期清償到位。
二、金融支持措施(7項)
(八)實施還本付息政策應延盡延。指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要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受疫情影響困難人群等主動協商。對客戶貸款要主動采取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用好無還本續貸、中期流動資金貸款、隨借隨還等“連續貸+靈活貸”貸款模式,對符合續貸條件的企業,做到應續盡續。加快已授信企業貸款放款進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原則上應貸盡貸,及時給予流動資金補充。用好聯合會商幫扶機制,著力保障企業融資總體穩定。
(九)加大對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充分用好降準、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和央行低息資金,深入開展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首貸戶拓展“春雨”“春潮”系列行動,加大對普惠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力度。落實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資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的措施,指導金融機構爭取更大額度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落地。指導金融機構、大型企業和產業鏈供應鏈核心企業支持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以供應鏈融資和政銀企合作支持大中小微企業融通發展。深入實施小微企業“增氧計劃”“滴灌工程”,推動普惠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擴面增量。
(十)繼續推動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充分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效能,推動企業融資成本繼續下行。推動金融機構合理讓利,做到各類手續費應免盡免,應減盡減。穩步推進股權、債券、保險資金等直接融資,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進一步簡化“總對總”擔保流程,試行“批量擔保”,實行優惠擔保費率。落實好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實施保費補貼和風險補償。
(十一)加大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金融支持。加強銀企、銀項投融資對接,保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大力發展債券融資,抓好專項債發行工作,創新運用各類工具和合作方式,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建設項目建設。積極摸排碳減排重點領域、普惠養老機構項目等,積極爭取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再貸款、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又好又快又多落地。深入實施金融支持傳統產業改造提升2.0版和新興產業信貸指引,加大銀項對接力度。鼓勵保險公司積極向總公司爭取支持,推動保險資金通過市場化方式投資產業基金,加大對先進制造業的支持力度。
(十二)深化金融支持穩外貿穩外資。做實外貿企業匯率避險服務,開展“助企穩匯防風險”勞動競賽壓實銀行匯率避險拓展責任。推進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提質增效,讓更多優質中小企業享受貿易結算便利。繼續推廣“越貿貸”,穩步提升投放規模。推動市場采購、跨境電商、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等貿易新業態創新發展。穩妥推進資本項目高水平開放,促進跨境投融資更加便利,加強對重點外資企業金融支持。
(十三)完善住房領域金融服務。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房地產項目融資服務,指導金融機構積極對接有并購需求的房地產企業,主動提供并購金融服務。
(十四)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培育發展。開展金融支持“專精特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創新型)企業專項行動,持續加大金融支持。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對接多層次金融市場,通過債券市場、股權市場、境外市場等拓寬融資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企業債務結構。加快發展符合“專精特新”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體系,推廣倉單質押、票據貼現、保理等各類供應鏈金融業務,探索開展“投貸聯動”、境內外聯動等模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
三、擴投資措施(3項)
(十五)動態充實重大項目儲備。結合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和“三區三線”劃定,聚焦交通、水利、城市基礎設施等領域,按照立足長遠、適度超前、科學規劃的原則,謀劃一批多年想干而沒有干的重大項目,確保儲備項目依法合規、質優量足。積極幫助企業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爭取用地、用能等要素支持。
(十六)加快推進一批重大項目。聚焦聚力“4+1”新建項目、省市縣長工程項目、省集中開工項目,以及列入市級項目計劃盤子的交通、水利和城建前期項目,強化前期攻關,優化要素保障,簡化審批節點,推動前期項目早開工、早建設,9月底前省市縣長工程項目應開盡開,省集中開工項目開工率100%。加快推進重大水利項目,重點推動浦陽江治理三期工程、安華水庫擴容提升工程等重大項目;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項目,重點推進235國道蕭山河上至諸暨安華段改建工程、柯諸高速諸暨段建設工程等重大項目;加快推進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重點推動二環路智慧快速化改造工程等重大項目。確保6月底前“4+1”項目、省重點建設項目投資完成率70%以上。
(十七)建立項目服務綠色通道。進一步落實好重大項目協調機制,定期會商,主動協調,及時解決難點、疏通堵點,推動項目建設跑出“加速度”。落實投資工作導則、投資“賽馬”機制等舉措,推行重大項目容缺審批、即到即批,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最多15個工作日”等。建立投資項目分級分行業督查管理機制,通過亮碼督查、賽比督查、場景督查、機動督查、考核督查,加快投資項目開工、建設、投產速度,全面提升投資項目績效水平。
四、促消費措施(4項)
(十八)繼續發放各類消費券。推出“西施惠購”、“西施惠居”、“西施美味”等活動,有序發放購物、家居、家電、餐飲等各類消費券。建立消費券結余資金輪轉使用機制。
(十九)提升大宗消費政策支持。推出“西施惠行”活動,開展以舊換新、下鄉惠農、金融促銷、試駕特賣、報廢補貼、特價團購等汽車促銷活動。落實對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支持政策。完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全面開展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活動,落實“企業讓一點、回收抵一點、運營商惠一點、金融機構助一點”優惠政策。
(二十)加強新型消費政策支持。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在機動車交強險受理環節,對節能新能源車輛第一時間給予車船稅減免優惠。
(二十一)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平臺經濟的穩就業作用,穩定平臺企業及其共生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預期,以平臺企業發展帶動中小微企業紓困。引導平臺企業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資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線上線下聯動。支持平臺企業參與數字化改革應用場景開發建設。打造直播電商集成服務、一體監管的新模式,上線直播電商智慧監管服務數字化應用,探索網絡直播營銷領域數字化改革舉措,破題網絡直播行業監管難題,提升互聯網新業態治理能力,打造放心消費環境,引導直播電商綠色健康發展。
五、穩外貿穩外資措施(5項)
(二十二)支持企業拓展海外市場。鼓勵企業以“代參展”模式參加境外國際性展會,享受線下境外參展同等政策,每家企業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根據市場需要適時追加一批境外重點展會項目和支持資金。視疫情情況爭取舉辦世界珍珠大會、襪博會等特色產業展會。鼓勵企業赴境外開展經貿促進活動、建設海外營銷網絡,為商務交流活動人員出入境提供便捷服務。
(二十三)促進新型外貿模式發展。落實跨境電商“八條政策”,深入開展跨境電商“店開全球”“品牌出海”“獨立站領航”行動,優化跨境電商出口退稅、出口退換貨服務。推動市場采購貿易試點提質上量,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完善海外倉等跨境基礎設施,降低國際物流成本。支持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
(二十四)支持進口貿易創新發展。統籌有色金屬、化工等大宗商品日常需求和充實儲備需要,指導企業完善供應渠道,把握進口節奏。支持大宗商品進口,培育重點進口平臺。
(二十五)釋放RCEP等政策紅利。大力推廣原產地證書線上申請、智能審核、自助打印等政策。
(二十六)鼓勵境外投資和外商投資。積極開展境外投資和外資招引。緊扣智能視覺、航空航天、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方向,以全產業鏈思維促產業發展,進一步拉長產業鏈條、優化產業生態、增強產業實力。充分發揮京滬深蓉四個駐外招商引智辦事處的作用,瞄準重點產業,完善管理辦理,強化項目對接。
六、保糧食能源安全措施(4項)
(二十七)健全完善糧食收益保障政策。繼續執行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的農戶給予補貼;繼續執行省種糧大戶貸款貼息,對符合條件的糧食生產貸款按3%的貼息率且不超過實際貸款利率的70%(兩者取低值)給予貸款貼息。完善規模種植補貼,對符合規模要求的種糧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每畝160元的補貼。加強訂單糧食收購獎勵,在嚴格執行省定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基礎上,對按訂單向國有糧食收儲企業交售稻谷和小麥的種糧主體給予獎勵,獎勵標準與上年水平持平。擴大水稻、小麥等主糧作物參保率,繼續實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額補充保險政策,試點開展政策性高粱保險。切實做好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堅持穩產保供,將糧油等重要農產品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實現應補盡補。
(二十八)推進一批清潔能源項目建設。加快500千伏紹興中北部電網優化工程、500千伏諸暨變第三臺主變擴建工程、紹興換流站配套調相機工程、紹興諸暨220kV西南部電網補強工程、紹興諸暨110kV城北輸變電工程等電力設施重點項目建設,進一步保障外來電送入,提升能源清潔利用水平和電力系統運行效率。加快推進整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建設,補充用能需求。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保障能力。積極推進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前期工作,統籌安排項目用地用林用水。
(二十九)提升能源儲備能力和水平。鼓勵熱電企業加強煤炭儲備,發揮地方企業用熱保障作用。提升天然氣儲運接收能力。
(三十)支持企業合理合規用能。加快儲能項目落地,支持用戶側儲能項目建設,確保電網安全穩定。
七、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措施(5項)
(三十一)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用網等成本。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氣價、到戶水價(含污水處理費)下調。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用電、用氣、用水“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階段性減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的企業用電偏差考核費用,助力企業紓困減負。加強用電保障,做到電力供需總體平衡、電網運行安全穩定、居民企業生產生活可靠供電,杜絕拉閘限電情況。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
(三十二)推動市場主體房屋租金補助,階段性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經營面積在1萬平米以上商貿綜合體(商場),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業態的承租經營戶減免租金。按規定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減免政策。
(三十三)優化疫情下重點企業閉環復工政策。對出現點狀疫情的區域,落實“三區”內重點工業企業閉環生產操作指引,對承擔國家重大項目、重點供應鏈保障、重點外貿外資、重要民生物資和醫療物資生產的企業,以及不宜停工停產或停工停產后恢復生產周期較長的企業,停工停產將面臨重大違約風險的企業等,在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的前提下,經審批后允許有序生產。
(三十四)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全面取消對來自低風險地區貨運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對來自或進出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的貨運車輛,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用好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制度,省內非涉疫地區之間通行的,無需辦理通行證。確保公路、航道和港口暢通,確保服務區、收費站、船閘等設施應開盡開,不得擅自阻斷或關閉。不斷迭代完善貨車司機防疫服務站服務功能,優化服務流程。客貨運司機、快遞員、船員到異地免費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視同當地居民納入檢測范圍,享受同等政策。
(三十五)加大物流企業支持力度。發展多式聯運,鼓勵“陸改水”“散改集”,公轉鐵”。鼓勵農產品冷鏈設施建設。支持金融機構向交通物流領域提供優惠貸款。
八、保基本民生措施(6項)
(三十六)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受疫情影響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申請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征信記錄。
(三十七)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支持政策。推動落實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將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提升農業轉移勞動力技能,拓寬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渠道。
(三十八)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全面梳理價格臨時補貼范圍和對象,做到“應保盡保、應補盡補”,確保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而降低。加大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對困難群眾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推出針對困難群眾“紹興有愛”消費券活動。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家庭學生在校用餐的保障,提高義務教育困難學生營養餐補助標準。
(三十九)完善保供穩價民生兜底保障。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生活必需品聯保聯供機制等保供穩價聯動機制,強化統籌協調,優化要素保障,提升全鏈條各環節綜合保障能力,確保“米袋子”、“菜籃子”市場供應有序,價格穩定。加快推進萬畝蔬菜基地項目、國營一級農產品交易批發市場項目建設。在應急保供期間,推動實施“平價菜”、“一元菜”及折扣專柜(專區)。
(四十)強化價格監測預警與市場監管。通過浙江省智慧價格平臺和紹興E價通2.0平臺及時上報民生商品價格信息,強化民生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在重要民生商品異常波動期間,及時與市場監管有效銜接,加強價格市場巡查檢查,重點打擊哄抬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
(四十一)促進生豬產業健康穩定發展。實施引種補貼專項扶持。推廣政策性生豬價格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