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項目申報2022年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補助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對收益率和回報周期適中的城鄉公共區域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按充電設備投資的5%給予建設資金補助,市(州)配套不低于10%,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充分考慮革命老區和民族地區的財政情況,該城鄉公共區域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按充電設備投資的10%給予建設資金補助,市(州)配套不低于5%。
原文如下:
關于做好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項目申報2022年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補助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企業:
為做好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項目2022年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補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符合《四川省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項目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補助管理暫行辦法》(川發改能源規〔2021〕277 號)和《關于做好公(專)用充電設施項目申報2022 年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補助有關工作的通知》(川發改能源函〔2022〕221 號)申報要求。
二、申報時間及聯系人
申報企業于4月2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按附件1-6順序裝訂成冊)報送至區經信局811室(工業運行服務科)
注:按市級財政資金管理要求,同一項目在獲得省級專項資金支持的,在后續申報市本級補貼時予以等額扣除
聯系人:戚藍月;聯系電話:61432753
附件:附件6 省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關于做好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項目申報2022年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補助有關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項目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補助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