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2024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的通知
省交通運輸廳,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廣東電網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省電力行業協會:
為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9號)《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十四五”規劃》(粵能電力〔2021〕114號)等,組織做好我省2024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在綜合考慮電動汽車發展態勢、充電樁建設提速及技術迭代等因素基礎上,我局會同各單位研究提出了我省2024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計劃。2024年全省計劃新建公共充電站1312座、公共充電樁66110個,計劃新建超級充電站386座、超級充電終端735個。現將我省《2024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表》(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好實施,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地市、各單位要根據2024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組織做好本地、本單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引導各類主體積極投資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加強部門間協同,積極協調解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問題,確保完成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
二、請省交通運輸部門指導做好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指導高速公路服務區超級充電樁建設,完成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總車位達到小型客車停車位總數10%的目標。
三、供電企業要根據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建設需要,提前做好配套電網建設和電力容量合理預留,保障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接電需求。廣東電網公司要進一步優化升級“粵易充”平臺功能,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檢測管理系統,強化服務監管,促進車網互動融合。
四、各地市、各單位要切實履行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責任,定期組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安全檢查,督促項目業主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安全。
五、省電力行業協會要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匯聚行業智慧,促進行業良性自律發展,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相關政策規劃研究,積極反映問題、建言獻策。
六、請各市能源主管部門、各單位密切跟蹤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進度,動態掌握項目建設運營情況,并在每季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送本市建設任務完成情況。
省交通運輸廳,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廣東電網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省電力行業協會:
為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9號)《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十四五”規劃》(粵能電力〔2021〕114號)等,組織做好我省2024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在綜合考慮電動汽車發展態勢、充電樁建設提速及技術迭代等因素基礎上,我局會同各單位研究提出了我省2024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計劃。2024年全省計劃新建公共充電站1312座、公共充電樁66110個,計劃新建超級充電站386座、超級充電終端735個。現將我省《2024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表》(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好實施,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地市、各單位要根據2024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組織做好本地、本單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引導各類主體積極投資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加強部門間協同,積極協調解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問題,確保完成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
二、請省交通運輸部門指導做好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指導高速公路服務區超級充電樁建設,完成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總車位達到小型客車停車位總數10%的目標。
三、供電企業要根據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建設需要,提前做好配套電網建設和電力容量合理預留,保障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接電需求。廣東電網公司要進一步優化升級“粵易充”平臺功能,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檢測管理系統,強化服務監管,促進車網互動融合。
四、各地市、各單位要切實履行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責任,定期組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安全檢查,督促項目業主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安全。
五、省電力行業協會要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匯聚行業智慧,促進行業良性自律發展,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相關政策規劃研究,積極反映問題、建言獻策。
六、請各市能源主管部門、各單位密切跟蹤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進度,動態掌握項目建設運營情況,并在每季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送本市建設任務完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