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浙江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開展專項檢查行動。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2月19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規范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浙江將進一步優化規范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并重點對向電網企業直接報裝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的峰谷時段進行優化設置,推動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明顯下降。
此次專項重點檢查為充換電設施價格政策落實及收費行為公示情況。新政實施的半個多月以來,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是否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設置充電收費公示牌,公示牌內容是否明確收費項目等。
2023年,浙江省新能源汽車充電量達56.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73.20%。截至2023年年底,浙江省已建成公共充電樁約14.2萬臺,個人充電樁報裝戶數達110.55萬戶。
截至2023年年底,國網浙江電力已建成公交、城市公共和高速公路、農村鄉鎮、景區等各類公共充電站4172座;在鄉村投運充電站2345座,為新能源汽車車主綠色出行提供保障。2023年,國網浙江電力全年累計新投運公共充電樁3652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