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建〔2022〕395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根據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的《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6〕7號)、《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593號)、《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1〕466號)等文件規定,現提前下達你省(區、市)2023年度節能減排補助資金(詳見附件),用于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預撥和2018-2020年度充電基礎設施獎補。
上述資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0節能環保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節能環保支出”,項目名稱為“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項目代碼為“10000015Z155110010003”,待2023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你省(區、市)有關部門要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把關,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和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達2023年度節能減排補助資金匯總表
2.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匯總表
3.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預撥匯總表
4.2018-2020年度充電基礎設施獎勵資金匯總表
5.提前下達2023年度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財 政 部
2022年10月29日
發布日期: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