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提出三方面發展目標,包括電源發展目標、電網發展目標以及創新發展目標等。
電源發展目標方面,持續布局抽水蓄能電站,大力發展清潔能源發電項目,配套建設“吉電南送”1000 萬千瓦級清潔能源裝機;加快現有發電機組升級改造,有序開展老舊煤電機組等容量替代,合理推進支撐性、調節性電源建設;從網、源、荷三側發力,推動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預計 2025 年,全省裝機容量將達到 6187 萬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達 3814 萬千瓦,約為 2020 年的 2.5 倍,占比 61.7%,提高 15.7 個百分點。
電網發展目標方面,推動“吉電南送”高比例新能源基地開發外送特高壓直流工程建設,力爭建成“兩橫三縱”500 千伏雙環網的骨干網架,增強省內“東西互濟”能力,優化電網資源配置,提高電網承載能力;完善地區 220 千伏電網結構,解開 500 千伏與 220 千伏電磁環網,優化分區運行結構,降低系統短路電流,提高供電可靠性;初步建成堅強智能的一流現代配電網,供電保障能力和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高效服務能源互聯網建設。
創新發展目標方面,加快實施“3(園區)+1(工程)”電力創新發展目標。大力推進白城、松原和四平雙遼地區 3 個“綠電”產業園區,有效降低電價,吸引高端產業入吉及高端人才回流;加快推動“氫動吉林”之“風光消納規模制氫工程”,依托可再生能源資源優勢和先進電解水制氫技術,逐步實現可再生能源制氫替代和產業鏈價值鏈延伸,促進風光等新能源與氫能互補協同發展。
此外,《規劃》指出,吉林省汽車工業基礎好,省會長春亦是全國“十城千輛”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發展電動汽車符合地方產業政策,具有較好的實施條件。積極推動電動汽車發展,為電動汽車大規模市場應用提供充電基礎設施保障,合理推進充換電站建設,加強相關政策和知識宣傳以調動汽車市場的積極性。同時,積極推進更換電池與智能電網結合技術,使充電可控化,最大程度改善負荷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