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近日,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成都市、新都區交通運輸局成、都市新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對貨運車輛采取限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決定在新都區部分道路及區域實施限制貨運車輛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通知指出,2022年7月1日起,禁止大、小型汽車號牌貨運車輛在特定時間駛入以下規定的區域路段,但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貨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具體通知如下:
自2022年7月1日起, 開始施行以下規定。
(一)區域一:大、小型汽車號牌貨運車輛每日6:00至24: 00禁止在寶光大道南段(含)、寶光大道中段(含)、寶光大道北段(含)、新光路(含)、新東街(含)、學府路(含)、興樂北路(含)、學院路東段(含)、學院路西段(含)、寶光大道南段(含)合圍區域內的所有道路行駛。
(二)區域二:大型汽車號牌貨運車輛每日7:00至22:00,小型汽車號牌貨運車輛每日7:00至9: 00., 17:00至19:30禁止在鴻運大道西段(不含)、鴻運大道東段(不含)、繞城大道北段(不含)、繞城大道東二段(不含)、繞城大道東一段(不含)、繞城大道南一段(不含)、繞城大道南二段(不含)、蓉都大道南四段(繞城大道南二段至物流大道段) (不含)、物流大道(蓉都大道南四段至寶光大道南段) (不含) 、寶光大道南段(物流大道至興城大道段) (不含) 、興城大道(寶光大道南段至金芙蓉大道一段) (不含) 、金芙蓉大道段(不含)、 鴻運大道西段(不含)合圍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重點路段
1、大、小型汽車號牌貨運車輛每日6:00至24:00禁止通行路段:蓉都大道(繞城大道南二段至鴻運大道段)、蜀龍大道(龍青環路至鴻運大道東段)、新都大道(蜀龍大道北段至繞城大道東段)、香城大道(寶光大道南段至繞城大道東段)。
2、大、小型汽車號牌貨運車輛每日早晚高峰7:00至9: 00.17:00至19 ; 30禁止通行路段:繞城大道南二段、南一段、東一段(蓉都大道南四段至興業大道一段)。
3、大型汽車號牌貨運車輛每日7:00至22 :00禁止通行路段:承順街(蓉都大道天河路段至寶光大道南段)、三河大道(蜀龍大道南段至蓉都大道天河路段)、疊秀路(三木路一段至蜀龍大道南段)、厚誠路(繞城大道南二段-蜀龍大道南段)。
二、以下車輛不受限制
(一)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貨運車輛。
(二)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中國郵政專用車。
三、確需進入車輛
確需在區域內通行的川A籍及川G籍燃油、燃氣貨運車輛(國IV及以上排放標準),可辦理《成都市新都區貨運車輛區間通行證》(具體 管理辦法詳見附件)。
(一)達到國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的貨運車輛,可辦理“區域-通行證” ,允許在貨運車輛區域-、區域二、重點路段內的每日7:00至9:00 17:00至19:30以外的時段通行。
(二)達到國I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的貨車,可辦理“區域二通行證”,允許在貨車區域二內每日7:00至9:00.17:00至19 : 30以外的時段通行,限制通行的重點路段中蓉都大道、香城大道、蜀龍大道及新都大道除外。
四、貨運車輛在道路行駛時,須按照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和執勤民警的具體指示行駛。
五、其它通行規定
(一)建筑垃圾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混凝土運輸車通行政策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懸掛農機號牌車輛參照大型汽車號牌貨運車輛管理。
(三)遇大型活動、道路建設、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應級別啟動時及其它情況需調整交通管理措施時,以公安機關發布的相關通告和執勤民警的指揮為準。
六、相關政府部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需要和道路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將適時對貨車通行的區域和時段等進行調整,并提前向社會公告。
七、違反本通告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八、原有通告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九、本通告有效期從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