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湖北發改委等12部門發布振作工業經濟運行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充電設施獎補、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開展新能源汽車、智能家電、綠色建材下鄉行動。加快18萬個充電樁、40個換電站等配套設施建設。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振作工業經濟運行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在鄂有關單位:
《振作工業經濟運行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 湖北省商務廳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 湖北省稅務局
湖北銀保監局 湖北省能源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
振作工業經濟運行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工業是國民經濟的主體,工業穩則經濟穩。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振作工業經濟運行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及《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精神,進一步振作工業經濟運行,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確保全年工業投資增長13%以上、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7%,結合湖北實際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打通堵點卡點,確保工業經濟循環暢通
(一)做好原材料及能源保供穩價。持續密切監測大宗原材料市場供需和價格變化,探索運用省級儲備開展市場調節。做好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級產品保供穩價。發揮浩吉鐵路等運輸通道運力,加快荊州煤炭鐵水聯運儲配基地建設。加強工業用電需求側管理,保障重點工業用戶用能需求。協調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氣企業加大天然氣資源供應,積極推進儲氣能力建設。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拓展項目正常用能空間。(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商務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保障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探索建立長江中游三省產業合作聯動機制。扎實推進領導包保服務產業制度,提升汽車、智能制造裝備等16條重點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推廣建立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體系,深入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行動。(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挖掘需求潛力,拓展工業經濟市場空間
(三)發揮重點產業項目拉動作用。抓好東風本田四廠等200個以上傳統產業改造升級重點項目,實施華星光電t5等482個億元以上新興產業重點項目,推動51個預增產值過10億元、643個預增產值1億元以上工業增長點發力。新開工和改造一批重大能源和基礎設施項目。加大對制造業重大外資項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員及其家屬來鄂。(省發改委、省經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實施技術改造項目。加快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撥付,確保全年實施億元技改項目1500個以上,全年技改投資超5000億元。落實差別化電價政策,在冶金、石化等重點領域開展節能減污降碳行動。啟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倍增計劃,加快實施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原始創新能力提升等12大工程。(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能源局、國網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消費擴容升級行動。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充電設施獎補、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開展新能源汽車、智能家電、綠色建材下鄉行動。加快18萬個充電樁、40個換電站等配套設施建設。開展“荊楚購物節”“歡購荊楚夜”等活動。全年力爭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0%。(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政策支持,健全工業經濟保障措施
(六)加快“51020”現代產業集群發展。優化區域產業分工協作,強化地方產業發展主體責任,重點產業逐個定規劃、定路徑、定項目。加快構建企業集聚、要素集約、創新集成的產業生態,積極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力爭新增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200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企業1000家以上。(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保障產業項目土地供應。對納入省級重點項目的“51020”現代產業集群重大項目,在用地指標和年度供地計劃中優先安排。支持產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鼓勵盤活利用存量土地,對政府收回的各類低效用地,優先安排產業項目。鼓勵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大制造業融資支持。加強對銀行支持制造業發展的考核約束,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力爭全省新增制造業中長期貸款500億元。支持符合條件的在鄂銀行爭取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激勵資金和再貸款優惠資金。探索建立針對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方面的湖北綠色金融評價體系,建設全國碳交易中心和碳金融中心。推廣“信易貸”模式。加強銀企對接,幫助企業爭取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湖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保障企業用工需求。2022年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23年4月30日。全省失業保險總費率繼續按1%執行,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基準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基準費率為基礎下調50%。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30人)以下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企業,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設立重點企業人社服務專員,開展即時響應、“一對一”服務,強化用工調度,常態化保障重點企業用工,高效服務勞動者就業和企業用工。(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人社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發展環境,促進工業經濟行穩致遠
(十)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適用政策的中小微企業范圍包括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標準為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房地產開發經營,標準為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其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落實國家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2021年度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制造業企業(中型企業),2022年1-6月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以緩繳各項稅費金額的50%;2021年度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的制造業企業(小微企業),2022年1-6月的上述各項稅費可以緩繳全部。(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降低企業成本。2022年擴大“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規定在50%稅額幅度內減征。加大小型微型企業所得稅減免力度。對安裝使用集裝箱運輸專用ETC、合法裝載的、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在5%基本優惠的基礎上,再給予省內通行費9折優惠。建立上下游企業長期原材料供應和風險共擔合作機制,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和價格波動風險。(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稅務局、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對汽車、化工、鋼鐵等重點行業實行旬跟蹤、月分析,加強問題研判,制定應對預案。積極做好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重點園區和重點企業運行統計監測和調度,加強要素保障協調,確保重點產業鏈和龍頭企業生產經營。